社会万象

内蒙古丰镇:农网改造黑幕调查(一)

今年3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消息,内蒙古提前一年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全区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
该消息指出,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中,投入资金317.16亿元,重点对3809个中心村、小城镇农网进行改造升级,专项开展了5.4万眼机井通电工程以及贫困村通动力电、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偏远农牧区通网电等工程。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已经完成,那么农网改造是否惠及了村民,改造中有没有存在问题,群众满意度有多少呢?
近期,本网就接到内蒙古丰镇市部分村民的投诉,反映在农网改造过程中,有企业借用资质,施工不规范不达标,施工中偷工减料,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套用、截留农网、城网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等问题。
施工企业资质不够
群众反映,丰镇市农网改造中,有施工企业资质不够。按照有关规定,电力承装(修、试)五级资质企业,只能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境内从事承装、承修和承试电力设备活动,应该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群众举报称,在原丰镇电业局局长(现乌兰察布电业局副局长)藏某程,原丰镇电业局书记(现丰镇电业局局长)宋某斌,原丰镇电业局副局长(现丰镇电业局书记)张某,原丰镇电业局副局长(现察右后旗电业局局长)宋某宏四人操纵安排下,乌兰察布市利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下称利源电力公司)一个只有五级资质企业,参与了丰镇10KV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中标施工,放纵、默许乌兰察布市利源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
企信通显示,乌兰察布市利源电力公司成立于2009年,法人代表张斌,变更信息多达19条。2018年1月29日有5项变更事项,其中,所属领域从农、林、牧、渔业,变更为建筑业;变更前是金属门窗制造,变更后是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注册资本变更前是320万元,变更后是1000万元。

       小庄科村仅对表箱进行了改造,变压器、电线杆未升级改造。

举报人称,利源电力公司实际也未参与施工,而是把企业资质借给其许某使用,在有关领导的运作下,硬是将本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入围农网改造工程,将其他企业一概排斥在外。而许某借来资质后组织的施工人员大都是临时找的农民工,根本没有特种作业证,或者伪造证件上岗。之后本网致电利源电力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其公司确实参加过丰镇市农网改造工程,但是自己并没有参与施工,公司资质曾被人借用过。
农网改造施工质量不达标
“由于利源电力公司的‘不专业’和临时拉建的农民工施工队,导致了已经完成的农网改造工程,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举报人反复强调这点。

       高压主线杆上架设变压器,线杆等未进行升级改造。

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我们先后对元山子村、马家圐圙、赵家圐圙、大庄科、小庄科、小西沟村、大东沟村、七泉村、九泉村、移民村、七号村、十二号村、碱滩村、三间房村等十余个村组进行了走访。
在走访中我们发现,农网升级改造中更换的电线杆普遍存在回填土没有夯实,线杆埋设不规范,电线杆发生倾斜,线杆没有按规定设置拉线等问题。
在大庄科村,一个终端杆被更换成新的线杆后,拉线依然使用旧线杆的拉线拉盘,该拉盘埋设在一个水渠的斜坡处,拉线完全没有张力,犹如一条装饰的绳索,拉线底部没有警示标识。
拉线张力不够,夹角不符合标准,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的情况,在我们走访的十几个村组普遍存在。
移民新村里,911科技线新移民村支线,线杆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致使线杆倾斜严重,可以用“东倒西歪”来形容,对此,村民颇有怨言,他们担心线杆歪倒砸坏自己的房屋。
在黑土台、元山子、小庄科、大东沟、九泉村、七号村等均出现变压器台区设置不规范,部分变压器和表箱没有升级改造。个别变压器和表箱安装高度不符合标准,最低的表箱离地面仅1.3米左右。台区配变没有用螺栓固定牢固,运行标志不齐全,各接点不符合工艺要求;固定表箱的螺栓固定不紧时用其他物体简单加塞。
有些变台的接地扁铁安装不规范,没有按规定要求设置,甚至直接用导线代替,标识不清。高压引线及母线接头明显裸露,引线连接粗糙,不符合工艺规范;一些引线出现严重老化现象,在改造中仍没有更换;二次引线没有使用PVC套管,线体裸露;一些台区甚至出现线头裸露的现象。
涉嫌偷工减料,部分线路没有改造
在走访的几日里,除了我们看到的改造过的线路施工质量差,很多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外,更多的是一些村组的线路根本就没有升级改造。

       小庄科村一处变台未升级改造,变压器陈旧、引线老化严重。

比如本该进行全部更换的线杆,在改造中则是间隔式的更换新线杆,即每隔一个旧线杆更换一个新线杆,形成了新线杆和老旧线杆“混搭”的现像。
有些电线杆已经发生裂纹,在改造中仍没有更换。在马家圐圙,几个老人正在树下乘凉,当我们询问有关农网改造一事时,一位村民指着旁边一个电线杆说,“闹啥好嘛,这个电线杆都裂了也木有换”。我们仔细观察发现,村民指的这个电线杆还是老旧的水泥杆,杆体已经发生爆裂,裂缝很大,但在农网改造时却没有被更换。村民说,去年改造时就只换了线和电表。
小庄科村一处高压线的电线杆,由于高度不够,以前直接在杆体上方接上两块角铁,然后再在上面架线,但农网改造时依然没有更换新的线杆。而在我们调查过程中,这种在旧的电线杆上加角铁的情况还不在少数。
除此,隆盛庄供电所辖区内东沟村、河结村,巨宝庄供电所辖区内的七泉村、五泉村、九泉村变压器、台区、计量装置均没有升级改造。

       九泉村变台、部分线杆未改造,个别线杆倾斜严重,电线搭接在村民房顶上,套管已经磨损电线外露。

举报人提供的材料显示,新城湾供电所辖区内,0.4千伏线路有七号村、十二号村、二十五号村、碱滩村、三间房村、五台洼村等全部没有升级改造,新城湾10千伏线路主线有2#-169#杆17公里,支线14公里,合计31公里没有升级改造,特别存在重大隐患的是10千伏主线2#杆跨路对地距离不符合国家电力安装规定,82#杆没有主立,87#-89#杆跨房距离高度不符国家电力安装规定,155#杆没主立,156#杆没有主立,杆头遭到人为破坏,156#杆转角耐张有开关,157#-158#杆是门芯杆,169#杆有开关。10千伏线支线有榆树营村、南、北黄土沟村、小黄土沟村、沟门村、四台沟村、二号沟村14公里均没有升级改造。史家沟线路未改造,五台洼村变压器、台区、计量装置均未升级改造。官屯堡供电所辖区内,黑圪塔洼村0.4千伏线路没有升级改造,小庄旺村电杆没有升级改造,部分改造后线路也不符合国家电力安装规定,10千伏线路存在的问题是小庄旺村支线没有改造。
在农网改造工程中,由于个别领导的授意和操纵,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本不属于农网、城网改造范围内的工程,套用在农网、城网改造工程内,占用国家资金资源,甚至虚列施工项目,套取国家资金。比如套用城网改造项目帮助富邦商住小区安装三台变压器;为巨宝庄镇绿康源蔬菜乡村乐园,套用农网升级改造,为其改造线路2公里左右。
据举报人反映,我们走访的还只是其中一部分,丰镇市在农网改造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对此我们也将继续调查,并做深入报道。
转自:http://www.ljgc.net/a/junshixinwen/503.html

喀左县大营子乡污染矿企的乐园(一)

一条长约8公里的乡村水泥路两侧,有着大大小小的十来家采石企业。过往的运输卡车络绎不绝,原本的水泥路已被碾压的面目全非。车轮行驶中卷起的灰尘四下飘散,给沿路两侧的房屋和庄稼,都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白色灰尘。这就是记者于7月23日,在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喀左县)大营子乡看到的景象。

运输卡车扬起的灰尘。

大营子乡位于喀左县城西北侧约20公里处,紧邻凌源市,拥有大量石灰石资源。经调查了解到,该乡境内有10多家采石场生产的石灰石主要供应给邻近的凌钢使用。这些开采和生产石灰石的企业基本集中在,大营子乡的衣仗子村至甜水沟村周围。
当地村民讲:“我们这里原本是绿水青山的,自从这些采石厂来了以后,情况就改变了,把这里搞的灰蒙蒙一片。受影响最严重的就是运送石料道路两侧的居民,车一过尘土都飘到院子里,夏天都不敢开窗户。生活的苦不堪言!”
连接衣仗子村至甜水沟村只有一条约8公里长的水泥路,这条路两侧不仅分布着多个自然村民小组,还分布着10来家采石企业。这条路不仅在承担着众多村民们出行的同时,还是众多矿企运输石料的唯一通道。晴天出门一身土,雨天出门一身泥,便是这里的真实写照。

道路两侧被污染的玉米。

这些采石企业在运输方面的污染是当地村民们强烈反对的问题之一,村民们更担忧将来……。
村民们对记者讲:“这里原本是山青水秀的好地方,山上的油松有的已经几十年的树龄了,现在正在遭到采石的破坏,好好的青山被一点点的消失了!等到把石灰石资源挖没的时候,企业都走了我们当地的老百姓还要继续在这里生活,要我们还有我们的子孙后代们,都要面对着千疮百孔的秃山和满目苍夷的景象生活吗?。”

远处半山腰的挖掘机还在不停地作业,随着每次的挖掘都会扬起一股灰尘。碎石机器也在轰鸣着,石料在脱离传送带的一刹那也扬起着灰尘。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缓缓飘起。三股烟尘交织在一起,模糊了原本苍翠的青山本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总书记掷地有声的话语,为何在大营子乡显得“苍白无力”?
对此,本报将继续深入报道。
转自:http://www.ljgc.net/a/guonaxinwen/499.html

东莞一民企诉称签订租赁合同后发现厂房属违房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在与房东林某荣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后,我们发现该厂房竟然属于违建、危房,而且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的消防手续,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几经诉讼,仍未能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民营企业广东省东莞市中能环治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钟权威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7年9月27日,钟权威代表中能公司同林某荣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租赁了林某荣名下位于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昌路3号的中间厂房。在签订合同时,林某荣提出,如果以中能公司名义同其签合同的话,其就要给中能公司开具发票,会增加其费用,因此其就让中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权威以个人名义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中能公司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将公司搬至该厂房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该厂房存在严重问题:
一是该厂房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建。

二是该厂房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大量安全隐患,属于危房。一遇到雨天就会出现大面积漏雨,漏雨不严重时中能公司就自己就想办法克服,但当遇到大雨发生严重漏雨同林某荣沟通时,林某荣不仅拒绝修缮,同时也不允许中能公司自行修缮,导致中能公司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墙体和结构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一侧墙壁坍塌的情况。中能公司通知林某荣后,其只是进行了简单的修葺,并未对该厂房排查隐患进行全面加固。
电力设施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线路着火的情况。中能公司通知林某荣后,其只是对着火部位进行了简单的更换,并未对该厂房的电力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三是该厂房没有消防设施,也没有办理任何的消防手续,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62岁的房东林某荣自述原在广东某海关任职,别人都叫他“林处”,名下有多家企业,财力雄厚。公开资料显示,东莞东城耀阳纸箱制品厂,2003年5月19日注册,178万元港币,实际老板是林某荣;东莞市东城宏阳纸品有限公司,2009年11月注册,法人林某光,老板是林某荣,注册资本80万元,林某荣持股比例100.00%;东莞市彩阳纸品有限公司2012年1月份注册,注册资本40万元,也是林某荣的;东莞市耀阳纸有限公司,林某荣2018年5月份注册的。
据了解,林某荣在职时是一处级干部,专管东莞东城牛山外经工业园的。这个工业园外资企业多,原来是东莞市唯一的一个外经工业园。因此他在当地有关系,有后台,可以呼风唤雨。他在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外经工业园景昌路3号建的厂房和办公室属于没有报建手续的违法违规建筑。车间没有消防安全措施,包括消防管道,消防安全通道都没有。几个车间大的1800多平方米,小的都1000—1300平方米,每一个车间都是老长老长都是一个门。

不仅如此,而且还是“危房”。只要一下雨车间里也下雨,墙壁也倒了几次。车间漏水,房东林某荣还不给租厂房用户维修换瓦和车间的水槽、宿舍瓦顶,声称一定要把你们车间的所有设备全部进水报废。

甚至在车间门口墙上和办公室门口墙上张贴“公告”:“钟权威:我房东不同意你换车间水槽和宿舍瓦顶。房东:林某荣,2018年11月11日。”并且在公告上按上手印。慑于其淫威,所有的租房客户只能忍声吞气,敢怒不敢言。
应该强调的是,全面依法治国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来进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折射出法治中国建设的实实在在成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广东省东莞市 钟权威)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0811/13876.html

吉林德惠:老牛道渡口停摆叩问官员良知

东亚新闻网(记者李瑞 王慧)报道:庚子夏末,8月5日,松花江畔,天高地阔,闷热难耐……我们的汽车沿着拥堵的102国道艰难前行,经过两个多小时,终于来到位于吉林省德惠市岔路口镇的老牛道渡口。放眼望去,蓝天之下的老牛道渡口,显得雄浑而苍凉!当地村民们告诉记者,由于江里有淤泥,现在的渡口已经停摆多日了。他们指着停靠在对岸的一条大船说:因为很多村民和学生需要这个渡口,村民们曾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渡口的问题,但是至今也没有弄清楚渡口清淤归哪个部门来管,于是老牛道渡口就这样闲置了下来。

在之前的7月27日前后,多家网络媒体曾经以《吉林德惠:老牛道渡口急需清淤,村民渡江成了难题》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但由于当地政府对稿子存有异议,于是记者对该报道暂时删除,并特意安排时间再次前往老牛道渡口实地踏查。

老牛道渡口的重要作用


“老牛道”这个名字,听上去有点奇怪,记者曾向多名村民打听这个名字的来历也没得到一个确切答案。记者在现场看到,当地政府在此处立有一个长廊,其中的一块牌匾是《老牛道渡口简介》。该简介称:“老牛道渡口始建于1947年,隶属于德惠市经济强镇岔路口镇朝阳山村,承担着我市岔路口镇与榆树市五棵树镇之间的水上渡运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为我市东五区玉米和稻草向五棵树转运,提高农民经济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省市交通、海事部门和德惠市政府对老牛道渡口的水运经济发展和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共投资292万元完成了省级标准化渡口码头和3.5公里引道基础设施的建设。码头及引道交付使用后,车流、人流、物流猛增,航行期日均车流量达90台(次),庙会、端午节期间,日渡运量达8000人次,水运经济收入较建设之前增长了10倍,安全渡运条件大幅改善。2018年德惠市政府又投资建设了动态远程监控、渡口候船亭和码头安全围栏,使其完全达到了省级标准化渡口,走在了全省水上渡运和安全管理的先进行列。”

从这个简介来看,老牛道渡口还是很重要的:一,她承担着岔路口镇与榆树市五棵树镇之间的水上渡运工作,“为我市东五区玉米和稻草向五棵树转运,提高农民经济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二,当地政府“2017年共投资292万元完成了省级标准化渡口码头和3.5公里引道基础设施的建设。”三,“码头及引道交付使用后,车流、人流、物流猛增,航行期日均车流量达90台(次),庙会、端午节期间,日渡运量达8000人次,水运经济收入较建设之前增长了10倍,安全渡运条件大幅改善”。四,该渡口的水平“完全达到了省级标准化渡口,走在了全省水上渡运和安全管理的先进行列。”
渡口因何闲了下来

那么,如此重要的渡口为什么会停摆呢?一些村民告诉记者:因为江里有淤泥等原因,老牛道渡口近年来一遇到水流小的时候就会停摆,因此需要疏通航道或者清淤。2019年4月的时候,渡口的经营人刘凤奎曾经得到德惠市地方海事处的支持,“同意渡口经营人刘凤奎在征得水利部门允许后,自主疏浚航道,费用自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刘却没有拿到水利部门的批准文书,就开始清淤了。清淤之后,他又把清淤得到的沙子顶账了,因此被以私挖滥采的罪名刑拘。取保后,他今年再次向当地政府和媒体反映渡口需要疏浚航道问题,当地警方再次将他刑拘。于是,老牛道渡口就闲了下来。
记者两次现场采访、踏查

2020年6月初,记者接到德惠市岔路口镇朝阳山村民刘凤奎、朝阳山村书记程恩山、解放屯社社长王庆余、李坨子社社长张遇书、腰窝卜社社长周凤恩的《情况反映》,反映德惠市“老牛道”渡口由于多年没有清淤,现在渡口已经停运、村民们出行十分不便的情况,两份《情况反映》还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6月12日,几名记者驱车到现场实地采访,并请榆树市五棵树镇昌盛街二委一组韩爽做向导乘船测量了水位。在现场采访中,记者亲自用红白杆标尺在距离对岸一、二百多米处进行了实地测量,水深最浅的地方30-40厘米,还有70、80、90厘米深浅不等处。同时,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条路过的船只,因为水浅不能行走而搁浅在松花江内。记者找到当地村民,了解一下搁浅在江中的船舶的情况。几名村民介绍说:这条船已经扔在这十几天了,因为水浅走不了了。

就在记者们测量水深的同时,一位大姐急急忙忙向船上喊先别走,我有一个学生要过到对岸,没有船了孩子到家得黑天了、帮忙把孩子捎过去吧。学生上船后,记者在船上对这名学生进行了采访。这位学生叫董明阳,他介绍说:他是榆树实验学校的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走渡口是最方便的,没有渡口时要多走三四十公里才能到对岸。董明阳还介绍,渡口已经停运十几天了,天天上学、放学非常不方便。

但是,6月15日,记者却接到刘凤奎等信访人的电话说:“德惠市信访局回复信访人说,德惠市岔路口镇政府领导说:根本没有淤堵,可以行船。而记者现场踏查所看到的情况却恰恰相反,渡口已经不能行船了。之后,记者将采写的稿子发布到网上。据德惠市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介绍:德惠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市长亲自过问,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此事,但因稿子的内容与政府存在争议,暂时先予删除处理。

为了慎重起见,8月5日,记者再次来到老牛道渡口实地踏查,看到用于摆渡的大船依旧搁浅在对岸。一些村民告诉记者,老牛道渡口停摆后,村民们和一些学生要想去对岸,只能绕道102国道,需要走30多里(华里),如果不走102国道,还有一个浮桥可以走,需要绕道50多里(华里)。记者也做了一下实测,开车从老牛道渡口绕道102国道到对岸,其距离与村民们所说的相差无几。但是,在7月26日,记者致电岔路口镇镇委书记王柏林(音)时,这位王书记却称:“根本就不存在绕道30里问题,距离渡口10里就是102国道。”王还称“:他(指刘凤奎)清淤的目的就是把清上来的沙子再卖了!”记者不知道,这位镇党委书记是否到过老牛道渡口现场踏查、实地测量过?他又是怎么知道渡口的实际情况的?
渡口航道疏浚到底归谁管

采访中,一些村民称,老牛道渡口不需要清淤、疏浚的说法,主要来自岔路口镇党委书记王柏林(音)。为了核实这个说法,7月26日,记者致电王柏林书记。王在电话里称:不是他不同意清淤。老牛道清淤问题,不归镇政府管,归交通局海事处管。这件事,他们向我们反映过,我们也向市里头反映过。请示市里后,说这事归水利局管,清淤的权力不在我们镇政府。同时,王书记还称:他(指刘凤奎)清淤的目的就是把清上来的沙子再卖了,根本就不存在绕道30公里问题,距离渡口10里就是102国道。

记者随后又致电德惠市交通局局长刘同安(音),但这位刘局长同样称此事不归他们管辖。

据村民们介绍,德惠市曾经给吉林省水利厅河道管理局打过报告,但是至今没有下文。8月6日,记者来到吉林省水利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归河道管理局管,但是当记者电话联系到一位宋姓负责人时,宋称此事不归他们管。记者提到村民们说,他和几名工作人员曾经到老牛道渡口实地测量过。但这位宋姓处长称:“我们只是路过看看。”根据村民们的回忆,德惠市曾经给河湖管理局打过报告,其负责人叫杨某。记者又电话联系这位杨姓领导。但这位杨姓领导同样称:“此事不归我们管”,他还称:“我不主张清淤,因为涉及到采砂问题,但是应该做航道疏浚,”他又让记者联系航道管理局。

记者联系了一大圈,最终也没有搞清楚老牛道渡口清淤或航道疏浚究竟归哪个部门管,相信当地的大多数村民们更搞不清楚了。刘凤奎再次被刑拘前曾经告诉记者,自打他爷爷那辈人起,就在这个老牛道渡口上给人摆渡,从来没遇到过多大的难事儿。但是,到了现在,老牛道清淤似乎成了天大的难事了!经过调查走访,记者感到,老牛道渡口淤堵问题,要想解决其实并不复杂,那些管事的头头们亲自到现场看看不就结了?为什么竟能如此之难呢?从德惠市地方海事处2019年4月23日做出的《情况说明》中,我们看到,此事还是有人管的。我们真诚的期望德惠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腾出一点时间,到现场调查一下,认真解决好“老牛道”渡口淤堵问题。因为,老牛道渡口虽然是刘凤奎在经营,可是这个渡口关系到很多村民和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当地的水运经济,当地政府应该早日采取措施解决其通航问题。也许老百姓说的话有些道理:假如那些管事儿的部门头头们、政府头头们的孩子们、家人们需要来往于松花江两岸去求学、做生意的话,老牛道渡口淤堵恐怕早就不是问题了。

浙江象山:渔船肇事10个月未出结果 水利和渔业部门被指不作为

“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海上渔船肇事逃逸事故,加之渔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给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几个股东带来了灭顶之灾”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几个股东称。

近日,两艘因涉嫌违反禁航令起锚航行的渔船因撞上养殖黄鱼的“鱼排”,后割断绳索逃跑。是故意还是意外?



以上三图为卫星定位肇事船只的位置和时间

“志明,那不是你们家的鱼排吗”有渔民这样告诉象山县鹤浦镇耕海牧场黄鱼养殖合作社的法人吴先生。听到这里,吴先生赶紧上前观看,发现确实是自己家的鱼排。台风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怎么自己养殖场的鱼排会在岸边呢?吴先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的鱼排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被冲到岸边,于是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了案,并通知几个股东到场。这是发生在2019年10月1日晚18时许的事情。

吴先生初步估算了一下,他们所有的鱼排,包括全部渔苗直接经济价值损失约两千万左右,这是他们全部的家当,这致命一击让吴先生瘫软在地,

象山县水利渔业部门和执法部门到达现场仔细勘察后得知,固定鱼排的绳索是被刀砍断的,这无疑引起了大家的重视,绳索的自然摩擦断裂和被刀砍断是完全不一样的,后经有关部门多方调查取证调取卫星定位,发现有两艘船在渔政部门发布的禁航时间段内违规启航撞上鱼排,为及时逃脱人为的用刀砍断了绳索后逃离现场,船号分别是(浙象渔10060)(浙岭渔25819)两艘渔船。

“当时渔政部门发布的禁航令是,晚20点前一切船只不得启航,然而这两艘船却在18点15分左右撞入鱼排。据此,完全可以证实这两艘船是违法禁航令起锚才发生的这起事故”几个股东称。

确认肇事逃逸的船只后,有关部门扣留了这两艘船的相关手续。

本以为接下来的赔偿协商会很顺利,令人想不到的是,几个月的协商调解,肇事方不愿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受害方一纸诉状将肇事方状告到海事法院,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由于没有水利渔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法院称无法审判该案件。

几个股东先后多次找水利渔业部门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都未能如愿,象山县水利渔业局说让受害方找宁波市水利渔业局,市水利渔业局让受害方找县水利渔业局,就这样来回像踢皮球一样推诿扯皮,至今快一年时间了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渔政部门不予出具责任认定书,其原因到底是什么?

对此,象山县水利渔业局相关领导和驻石浦镇象山县渔业海事调处中心负责人一位姓杭的主任称,尽快给出处理结果,然而两周时间过去了,仍然没有给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报告)。

“是渔民的利益无所谓,还是渔政部门不能进行责任认定,还是另有其他原因,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一拖再拖,一推再推,这是不是行政不作为,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上千万的损失真的不知道是大事还是小事?或许在某些人眼里不算什么,但是在合作社几个股东眼里这就是天大的事情,是关系几个家庭生死存亡的事情。”受害方哭诉着说。“难道我们渔民就这样被强权压制冤屈吗,水利渔业部门为什么不给我们出具责任认定书呢!造成这么大的损失我们真的无法生存下去了。”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为我们做主。

事故发生已经10个月,为什么还没有责任认定书?几个股东称,这已经严重超出了办理案件的时间。

希望象山县水利渔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得快一点,及时点!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为保一方百姓平安,维护社会稳定,不出现冤假错案,上访泛滥等事件,望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员严肃处理,还百姓一个晴天,不再乌云压顶”几位股东表示。

本网继续跟踪报道关注事态发展。

转自:http://www.fzyshcn.com/local/C638938WS6Y.shtml

商丘虞城县李老家乡机动车检测场“以租代征”占农田

车辆检测场能建在农田上?众所周知,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事关粮食安全,事关14亿人的饭碗,是我们的生存线,是不可突破的红线、底线。

然而,虞城县李老家乡张关庙红绿灯向北500米路东,商丘市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占用一般农田建设车辆检测场。

当地村民讲述,2019年三月份开建,四月份国土局局长杭明,带上执法队,拆过一次,至今无下文.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商丘市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成立,地址位于商丘市虞城县李老家乡潘井村,执行董事贾*东。

通过虞城县公共资源查询,并未有李老家乡潘井村土地出让信息。

该车辆检测场的具体位置在虞城县李老家乡张关庙红绿灯向北500米,路东。知情人士讲述,与潘井村李丰楼大队村民签署30年租地合同 ,一亩地每年1300元租金,一共26亩。

梳理虞城县李老家乡车辆检测场村占地事件的整体脉络,可以清晰看到边占边查,最终以租代征成为现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又是如何落实?

重庆:天降巨额债务 唐老板被设局陷7年讼战资产清零

今年7月13日,重庆市永川区民营老板唐朝琪终于收到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撤销永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二审民事判决,驳回庞宪德的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一笔600万元的债务,不再由唐朝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与偿还。
唐捧着判决书百感交集,“历经7年的艰难讼战,总算等来了迟到的公正”。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这7年来,他的人生早已发生巨变:从一名资产上千万的富翁,成为法院挂牌的老赖,四处躲避的逃债者,公司破产、个人资产清零。“我被迫跑回乡下老家当农民,以种葛苕度日。”

收购企业后天降600万借条

今年61岁的唐朝琪,原来是重庆市永川区大安镇官禄村农民,40年前是一名石匠,后投身商海打拼出了一片天地,成为当地知名的民营老板。他好善乐施,被当地官方评为2013年“感动永川人物”。
早在2011年,通过朋友介绍,唐朝琪结识了永川另一名老板龙际伦。龙和妻子当时刚刚成立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在永川城区经营一个老年公寓项目,规划养老床位4000个。
2012年初,龙弘老年公寓因为缺资金周转,法定代表人龙际伦就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1500万元贷款,唐朝琪为这笔贷款做了担保。然而,贷款即将到期,龙弘老年公寓经营不善无力偿还,龙际伦提出债转股的形式,让唐朝琪接盘龙弘公司,唐则代偿龙在小贷公司的债务。
2012年7月26日,龙际伦夫妇和唐朝琪、罗生平、龚玉萍、彭功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龙弘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这四人。其中,唐朝琪的股份最多,占33.9%,接任龙弘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
《股权转让协议》的第四条写明:“现股东应对原公司投资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确认,之后的债券债务与现企业无关。”双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龙弘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新老股东亦履行了算账记录,并签字认可。
但是,意外仍从天而降。
2013年9月16日,永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突然来到龙弘公司,以诉讼保全为由对这家公司所有的地票指标面积进行了查封。此时,唐朝琪才知道,自己卷入了一起600万元的借款官司——就在当天,重庆龙弘老年公寓公司、永川区金鑫事业有限公司,被重庆信德典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庞宪德起诉。
庞宪德诉称,2011年4月至5月18日,二被告分三次向他借款总计600万元,二被告时任法定代表人龙际伦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由二被告在两年之内偿还借款,若到期未还,二被告应按借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及利息。现借款期限届满,经多次催收,二被告拒不偿还,故起诉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720万元。

从天而降的借条。

2013年10月9日,案件在永川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庞宪德向法庭出示了由龙际伦手写的借条:“今借到庞宪德现金陆百万元小写600万元,在2013年6月底前归还,两年之内不计息,到时不付承担利息及违约金20%。”龙际伦在借到人处签字,重庆市永川区金鑫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加盖了印章。

一二审判决债务存在

一审共进行了三次开庭。唐朝琪在法庭上表示,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12年7月才由龙际伦变更为他,在变更是龙弘公司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所清理的债务中并无本案借款,且原告庞宪德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借款资金来源,故这笔借款不存在。
“这么一大笔借款只有一张借条,没有任何可查的转账记录,借款是否真实履行存疑。”让唐朝琪更起疑的是,借款双方在法庭上所述的借款交接过程也互不吻合:“最开始,庞宪德说600万元是200万元取的现金、400万元是银行转账。提供不出银行转账记录之后,庞宪德又改口全部提的现金交给对方。庞宪德向法庭说是龙际伦的妻子开车到典当行提的现金,共分三次,每次200万元;而龙际伦说是自己乘出租车去提的现金,后自行走路带回家。”
龙际伦作为金鑫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坐在了被告席上。他在一审法庭上称,借款属实,但金鑫实业是担保人而非借款人,而且600万借款均用于龙弘公司,金鑫实业只应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12月3日,法院一审判决:金鑫实业、龙弘公司偿付庞宪德借款600万元及违约金120万元。
永川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金鑫实业、龙弘公司和庞宪德之间形成了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金鑫实业、龙弘公司久拖不还酿成纠纷,应承担民事责任,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因本案借款发生时,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龙际伦,龙认可了该笔的借款的真实性,且从庞宪德从事职业及其另外向龙弘公司提供借款1000万元看,庞宪德具有支付本案借款的能力,加之龙弘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借款不存在,所以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永川区人民法院。

龙弘公司不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龙弘公司认为,龙弘公司并未收到庞宪德出借的600万元,公司账目中既没有这笔款项的记录,也没有相应金额的汇款记录。2012年7月,唐朝琪收购龙弘公司时,公司的债务清单中无此笔债务,龙际伦亦向其明确除了清单上记载的之外再没其他债务。
其次,庞宪德既然主张其已履行借款义务,那么就应该举示借款合同、支付凭证或银行汇款记录等证据,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龙弘公司还诉称,既然龙际伦明知龙弘公司与庞宪德之间存在600万元债务,却不告知唐朝琪,龙弘公司完全有理由认为“庞宪德与龙际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龙弘公司合法权益的重大嫌疑”。
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庞宪德向法庭提交了金鑫实业、龙弘公司盖章的借条,从其内容看是借到600万元后,金鑫实业、龙弘公司对该事的确认,即对合同已经履行的确认,庞宪德尽到了举证责任。同时,作为借款时金鑫实业和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龙际伦,确认其分三次借到了庞宪德现金600万元,这与庞的陈述吻合,也是对借款事实的认可。再次,审理中,龙际伦称与庞宪德是好朋友,金鑫实业、龙弘公司缺资金都是找庞借贷,在本案的600万元之前曾借过1000万元。
因此,重庆五中院从双方当事人陈述、出借人庞宪德的支付能力、双方交易习惯等因素,确认庞宪德向金鑫实业、龙弘公司出借了600万元。“龙弘公司称自己的账务中没有该600万元的记载,这是龙弘公司自己内部的管理问题,其以此否认庞宪德已出借600万元的理由不能成立。”
2014年5月5日,重庆五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剧情逆转:“600万借款未支付”

输了官司,唐朝琪心里特别憋屈,就更想把事情的真相弄个水落石出。
2014年11月20日,唐朝琪向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他报案称龙际伦涉嫌伙同他人虚构600万元借款进行诈骗,或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该600万元借款。据重庆晨报报道,永川区公安局受案初查,调查询问了龙际伦,他向警方承认当时并没有收到庞宪德交付的600万元借款。
案件出现重大转机,但永川区公安局2015年1月19日却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唐朝琪出具的《办案说明》表示:“经受案初查,虽然借贷方式等有悖常理、借款用途等不明晰、借贷双方对出借地点陈述有一定差别等,但出借人庞宪德坚持借款600万元借贷事实,有借贷双方无异议的600万元借条为证,且该600万元借贷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5月经过永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成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600万元借款属于虚构,不能证明龙际伦伙同他人虚构600万元借款进行诈骗。”
《办案说明》称,现有证据支持龙际伦的借款600万元行为属于其所在公司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对于其经手借款600万元并在出售股权中隐瞒该重大事项过错应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因此,决定对唐朝琪的报案不予立案。
唐朝琪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2015年12月28日,他与龙际伦在永川区一茶楼碰面,龙口头向他证实,庞宪德600万元借款当时只写了借条,未实际支付。
2016年1月26日、2月17日和2月24日,龙际伦三次给唐朝琪手写《情况说明》,讲述600万借款的事情经过称:2011年4—5月,在庞宪德处借款1000万元,庞宪德实际支付782万元,另外的218万元是龙际伦自己支付的。庞宪德起诉龙弘公司600万元借款是金鑫实业、龙弘公司给庞宪德的借款报酬,实际庞宪德没有支付。
2016年3月2日,唐朝琪拿着龙际伦的亲笔证言,再次到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龙际伦伙同庞宪德合同诈骗,虚构龙弘公司从庞宪德处借款600万元,利用法院诉讼判决方式已执行唐朝琪财产367万元。”
2016年4月1日,永川区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随后,唐朝琪又以龙弘公司名义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申请监督。2016年5月25日,重庆高院作出民事裁定:因超过6个月的法定期限,该再审申请被驳回。同年9月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作出决定:终审判决并无不当,不支持龙弘公司的监督申请。
然而,剧情一波三折。经永川区人民检察院监督,2018年5月10日,永川区公安局向唐朝琪送达《立案告知书》:“唐朝琪被诈骗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
龙际伦在2018年7月19日11时23分至14时53分接受永川区公安局人员讯问时,对600万元借款内情进行了供述,笔录显示——

龙际伦接受警方讯问的笔录。

问:你给庞宪德打的这600万元借条,庞宪德是否实际支付给你600万借款?
答:没有,当时我给庞宪德谈好,两年后给他600万元作为好处费分红,其他不再谈利息了。
问:那为何庞宪德在对龙弘公司以及唐朝琪提起民事诉讼时,你在庭上作证说收到了庞宪德出借的600万元现金借款?
答:当时我害怕承认了这600万元的借条没有得到庞宪德的实际借款,法院会把600万元债务判给我,由我承担,并且我认为公司的所有债务都应该由龙弘公司承担,所以我在庭上做了虚假的证词。
问:你对外宣称实际得到了庞宪德600万元借款的虚假证词多少次?
答:在永川法院和重庆五中院各说了一次。
问:你和庞宪德是在什么时候,怎么商量说他给你了现金600万元?
答:就是在2013年起诉的时候,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当时商量的时候没得其他人在场,就是我们两个人,我记得是在茶楼,具体哪点也搞忘了。
问:你们一共商量过几次,是怎么商量的,你们为什么要商量说是庞宪德给了600万元的现金?
答:因为当时我借一千万的时候,我为了给他好处费也就是所谓的分红,承诺两年后不计利息给他600万元的好处,如果违约还要多支付百分之二十。因为不说是他给的我现金,这笔钱本来没得的,唐朝琪肯定不会支付就该我来支付,所以我和庞宪德后来在起诉的时候商量是给了我现金。当时我和他商量分3次每次200万元分别给我,给我的地点都是在他的典当行,就说拿麻袋装的,那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其实这些都是我和庞宪德商量后说的假话。
吊诡的是,2018年12月24日,永川区公安局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表示:“我局办理的唐朝琪被诈骗案,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永川警方的立案通知书和撤案决定书。

再审:“迟来的公正”

希望的火焰,又一下子被掐灭。万般无奈的唐朝琪向一些重庆市人大代表反映情况。
2019年1月召开的重庆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对这起600万元借贷案提出质疑,引起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强重视,批示重庆高院复查。
唐朝琪说,此后重庆高院即派员到永川对他进行了调查复核,然后责成重庆五中院再审。
2019年8月27日,重庆五中院作出民事裁定:“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裁定由本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

重庆五中院作出的“再审”民事裁定。

再审期间,龙弘公司举示了一系列新证据,包括龙际伦出具的《情况说明》,永川区公安局《办案说明》《立案通知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等。龙弘公司还向法院申请调取了龙际伦、庞宪德2014年至2018年间在永川区公安局的询问笔录。
证据显示:龙际伦在2016年3月4日、11日、29日,2018年7月19日笔录中均陈述向庞宪德所借600万元现金并未收到,出具借条是他因向庞宪德借款1000万元所承诺的好处费。
根据这些新证据,重庆五中院表示,此前二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应当依法撒销。
该院再审认为,对庞宪德是否实际支付600万元借款的焦点问题,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审查判断。
首先,从借贷金额和交易习惯来看,案涉借款600万元数额巨大,从一般交易习惯来看直接交付现金的可能性较小,且双方同时期另一笔1000万元借款也是庞宪德自己和委托他人转账支付,无现金交易习惯。
其次,从款项交付来看,庞宪德没有向龙弘公司、金鑫公司交付款项的证据。
第三,从经济能力和款项来源来看,庞宪德虽是典当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称有出借600万元的经济能力,又在庭审中称出借款项是其个人财产,与典当公司无关。但是,庞宪德并未举示600万元现金来源的证据,且在同时期另一笔1000万元借款的绝大部分款项系案外人代庞宪德转款,庞宪德仅转账支付90万元。
最后,从借条的出具情况看,庞宪德与龙弘公司在同一时期涉及1000万元、600万元两笔借款,两张借条落款时间分别为2011年5 月17日、5月18日。庞宪德陈述600万元借款发生在2011年4 月至5月18日,分3次各现金200万元支付,600万元的借条是龙际伦5月18日收到庞宪德第三笔200万元现金后,对之前的两次借款400万元进行结算后出具。根据此陈述,龙际伦在同年 5月17日向庞宪德出具借款1000万元借条时,已有400万元的借款债务,但庞未将该400万元结算在之前的1000万元借款的借条中,不符合常理。
据此,重庆五中院认定庞宪德已实际交付600万元借款的证据不足,庞宪德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2020年7月6日,该院作出民事判决:撤销永川区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的一、二审民事判决,驳回庞宪德的诉讼请求。

唐朝琪7年讼战的四份判决书。

唐朝琪捧读判决书,喜极而泣。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身陷7年讼战,心力交瘁,曾多次有轻生的念头,总算等来了“迟到的公正”这一天。

控告与追责

7年来,唐朝琪的人生已然发生巨变:他从一名资产上千万的富翁,变成法院挂牌的老赖、逃债者。
2014年二审判决后,庞宪德向法院申请执行。龙弘公司因地票指标面积被查封,老年公寓项目不得不夭折,因此根本没履行生效判决的能力。
今年71岁的庞宪德,多年来深耕重庆市永川区,从事典当行、民间借贷业务,他是重庆信德典当公司的老板,还拥有新疆源丰润新能源开发司、重庆市永川区科方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
“他资财雄厚,政商关系复杂。”唐朝琪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庞宪德和永川有名的“黑老大”李昌中是干亲家。
李昌中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已被捣毁。2019年10月29日,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公开宣判:该团伙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组织、领导者李昌中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37名同伙分获20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唐朝琪说,李昌中曾多次带领马仔替庞宪德向他逼债。2016年12月的一天,唐朝琪被李昌中等人扭送到永川区法院,法院执行局直接将他拘留15天。“拘留期满,执行局又把我押回法院,强迫我和庞宪德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我本人承担龙弘公司对庞的个人债务,并强迫我仅占10%股份的重庆市永川区德航置业有限公司为这笔债务提供担保。”
自此,唐朝琪陷入痛苦的深渊:他所有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和查封,法院同时查封了其名下两套房屋以及德航置业公司正在房地产开发的38亩土地。
“主体工程在2016年底已完成九成,因土地被查封,法院又不启动拍卖程序,致使价值1.8亿的‘唐仁家苑’项目整个停摆,已建好的56000平方米的商品房也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而没法销售,造成德航置业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唐朝琪说。
让唐朝琪至今不解的是,“我虽然是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只占股份33.9%,法院却只执行我一人,并且针对我的私人财产进行过度执行,并不管其他股东。庞宪德曾当面向我声称,用指甲盖尖尖那点钱,就将我骨头骨节弄散。”
唐在各方压力,为偿还龙弘公司向庞宪德借的另一笔1000万元,曾向永川一个高利放贷团伙重庆仁友投资咨询公司借款,而为此支付了高达2180万元的利息,“雪上加霜”。
因为强制执行,唐朝琪旗下三家公司破产,个人资产清零,其本人被列入老赖名单。
“庞宪德多次纠集社会闲杂人员逼债,我四处藏猫猫,压力非常大。满脑子想着债务事,连电视都看不进去,晚上经常失眠,只能整夜散步。”唐朝琪被迫回到乡下当农民,以种葛苕度日,“40年前我是村里一个石匠,如今又回到了起点”。

唐朝琪百感交集,历经7年的艰难讼战,他说总算等来了“迟到的公正”。

法律最终给了唐朝琪一个公道,但他说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其中最重要的是追责。7月24日上午,他已到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再次控告庞宪德、龙际伦合伙诈骗事宜,并要求追究庞宪德虚假诉讼罪,龙继伦伪证罪。“我向警方提供了再审判决书,他们也给我做了笔录。立案与否,目前尚不清楚。”
7月28日,唐朝琪向永川区监委提起控告,要求追究一审法官枉法裁判罪。7月30日,他也向重庆市公安局举报,称永川区公安局2018年12月24日的撤销案件的行为涉嫌“渎职罪”,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至截稿时,看看新闻Knews记者尚无法联系上庞宪德。龙际伦则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表示已收到最新民事判决书,“唐朝琪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是他的权利,但是否追究得了,还得看法律裁定”。 (来源:央广网-看看新闻)

原标题:天降巨额债务 重庆老板被设局陷7年讼战资产清零
原文链接:http://m.top.cnr.cn/sogoudh/wzy/20200801/t20200801_525189164.html

陵岗村近两千亩集体土地被非法买卖追讨难

“2001年至2003年期间,当地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了大量土地。相关土地批文系倒签时间,伪造成1998年的文号。涉及陵岗村的土地多达近两千亩。六年来,为了追讨被非法买卖的土地,村民们不辞辛苦,多方奔走,至今无果。”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陵岗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陵岗村被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引起必要的关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其一,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土地。2001年至2003年期间,当地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了大量土地。相关土地批文系倒签时间,伪造成1998年的文号。涉及陵岗村的土地多达近两千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地方政府无权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需要审批的报国务院。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明知这一规定,但仍要将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违法行为合法化,那就只能将违法的文件审批时间倒签成1998年。然而,伪造的批文中土地的买方公司主体1998年均尚未成立。
  其二,将村集体土地受让于作工业用地或绿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违法行为伪造成1998年的批文,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修订后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然而,2003年至2007年期间,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仍以批复形式分别将村集体土地受让于作工业用地或绿化用地等。
其三,开发商在开会协商期间继续违法开工建设。自2013年起,陵岗百姓欲通过选举诉讼代表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然而,在社区居委出具的《会议纪要》中,却明确阐述了火炬开发区的态度:“不赞成、不支持、不参与、不出资、不盖章。”无奈之下,陵岗百姓将本案的事实向新闻媒体反映,请求得到援助。后该请求被转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处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依法进行处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在复函中称“为了保障社会多层利益关系不受影响,陵岗村被征用的涉案土地不作退还”。
至2017年,陵岗村民再次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实名举报,请求对被非法买卖的土地依法立案查处。经层层转达至当地政府部门。从协调会上获得的《文件呈批表》中看到: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处理方案。然而,陵岗百姓没有等来相关部门的处理方案。相关部门一边与村民代表开会协商,另一边开发商则继续违法开工建设,试图改变土地现状。
 其四,为追讨被非法买卖的土地四处奔波,六年无果。从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陵岗村民就持续不断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到2012年将部分违法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陵岗村民用了近十年的时间。2013年起,为了追讨被非法买卖的土地,至今为止陵岗村民用了将近六年的时间。
根据2015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中山期间对本案提出的指导意见,诉讼代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生效的判决均认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其重作。然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仍然不予立案。陵岗村民诉至法院的诉求,因利益关联较大,法院表达出无可奈何,要么不予受理,要么驳回起诉,违规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群众利益无小事。现在陵岗村民面对的实际问题是:省市相关部门对违规违法的事实均已确认,但是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追究,以致百姓的家园被毁,绿水青山不再。恳请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能够正确地、及时地对陵岗村被非法买卖土地的情况引起必要的关注,督促相关的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807/13808.html

两任村主任被指在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送人情

“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我们村的前任和现任村委会主任涉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利用国家资源为亲戚朋友及退休的公职人员拉关系送人情。这些年来,我们多次向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无果。”广西都安县九渡乡九伶村的村民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从2009年至2017年度九伶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以唐某松(党员,2009年至2016年任九伶村村委会主任,住九伶村茶下屯)、张某飞(党员,2017年任九伶村村委主任至今,住九伶村图下屯)两任村委会主任为首,欺上瞒下,利用国家资源,为亲戚朋友及退休的公职人员拉关系送人情,扩大关系网,巩固职权,无形之中组建了一个势力集团,对国家的各项扶贫政策和落实情况封闭消息,垄断欺压弱势群体的贫民百姓,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其一,身为一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茶下屯的唐某松家里有小车、大车,电器样样俱全,难道说这样的家庭也算是困难户吗?危房改造他一家就拿得了两份指标。这还不算,连他的二哥唐某连是银行系统退休干部,2007年都已建好房子,到2015年也能拿到了一份危房改造指标。并且他所有的亲戚朋友几乎不得危改造指标就得享受低保待遇;现任村委会主任的张某飞与唐某松性质一样。他家里电器齐全,一家人也拿了两份危房改造资金。他的岳母及唐某是1991年建房,连旧房子都不推倒重建,也要了两份房改资金,并且他所有的亲戚朋友几乎都得到危房指标和低保享受。难道说他们的这些行为不算是以权谋私垄断国家资源,欺压弱势群体的贫民百姓吗!

其二,为了扩大他们的势力范围,首先是利用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把国家的钱变成自己的钱,想尽一切办法做假材料。为了顺利拿到危房改造资金,叫部分家庭及时到派出所更换户主,以便于为那些退休公职人员的家属定要拿得一份危房改造指标,送人情,严重违反了“都安办发(2020)3号”文件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如:茶上屯的唐某隆连房子都不建,也得了一份危房改造指标;违某柳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已到账,至今房子也没有建起来。像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只要上级部门派人员实地调查,水清石头就现了。

其三,自从2009年至现在,危房改造全部实行封闭制度,从未见到上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且他们还相互串通,交待得了改造指标的那些亲朋好友,如果有人问你们得了危房指标了吗,你们一律讲不得到,全部封锁消息。
其四,还有在他们的亲戚朋友家中有小车的,房子装修豪华的,也领了贫困生活保障金及低保等等。因涉及各户较多,无法一一举例,待上级部门派人员深入调查后,一切就大白于天下。

其五,他们还以发放危房改造指标和照相为借口,欺骗村民,索取危房改造补贴手续费。有他们两人本人自收的,他们还委托覃某飞、张某龙帮他们收取。覃某飞是一名党员,2019年因索取群众危居改造补贴费,被党内严重处分过。
为了维护每个公民的正当权益,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尽快派员深入实际调查,以法律为准绳,严正国法,主持公道,给九伶村村民一个合理的说法,还我们九伶村一片青天,使九伶村的弱势群体村民拍手称快,放开心情,共同建设美丽的村庄。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807/13807.html

男子因车祸致高位截肢 官司胜诉遭遇“执行难”

“法者,天下之公器”。公平正义是人们衡量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而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法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但公平正义一直是“法”永恒不变的主题。宁夏隆德县城关镇某村村民柳广会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因车祸导致右大腿高位截肢,官司胜诉后却遭遇“执行难”的问题。

在一份题为《我要生活,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的反映材料中,柳广会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柳广会,男,汉族,出生于1975年5月,是宁夏隆德县城关镇某村的一位普通村民。2015年12月22日,我在甘肃平凉市崆峒区安国镇发生车祸,导致右大腿高位截肢。案子在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审判执行。被执行人万某新不服一审民事判决,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有两个被执行人:平凉市安国机砖厂闫某吉和隆德县城关镇隆泉村四组万某新。案子在执行期间,连续换4名执行法官:马庭长、高法官、白庭长、马法官。不知是否有人在我的案子里做了什么,导致此案无法正常执行。
在执行期间,他们只对平凉安国机砖厂闫某吉执行,对隆德县万某新没有采取任何执行措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马庭长于2018年将案子“终本”。2018年9月14日,我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就这样,执行期间使被执行人万某新有了足够的时间转移财产。他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只留有一座农村住宅院子。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案子迟迟没有执行,我先后找平凉市、崆峒区以及兰州市有关的法院和检察院申请监督执行,也没有任何进展。每次我去法院询问案件执行进展,法官总以“过几天办你的案子”为由推脱,直到现在也没有执行。由于案子没有执行,加上残肢的二次手术严重恶化,给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让我们的法官都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站在法律的立场上,就是要让每一个案件做到法情理的相融合,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相统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有鉴于此,希望法律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我主持正义和公道!(宁夏隆德县 柳广会)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0807/13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