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景德镇一镇政府发布《通知》责令企业停工,法院:撤销

2023年2月7日上午8点46分,景德镇市龙溪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鑫公司)车辆刚刚从厂区驶出,即被六七位村民再次拦住,不让驶离。富鑫公司无奈报警,10分钟后警察到达现场,处警警察了解情况后劝离,村民拒绝离开。处警警察耐心劝导无效后,于9点35分强制带离,后分别给予带头人吴某某等两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其中一人因身体原因暂缓执行)。

1331543633-0
富鑫公司门前路障照片(受访者提供)

工厂门前安装监控疑为“息访”

据富鑫公司总经理夏长喜介绍,“2023年1月4日,江西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在景德镇市召开了集中反馈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仁辉出席并讲了话。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黄玉剑分别向乐平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省委第四巡视组着重点了乐平市营商环境问题,并且省委第四巡视组亲临我公司进行了巡视,如果不是这次会议,另外加上属地派出所领导的调整,我们公司被堵了646天的大门至今都不能通行。”

视频显示,富鑫公司大门前50米处就是306省道,省道对面左右两侧分别装有一个监控,正对着工厂大门。

“这个监控是2021年11月16日,镇政府(注:景德镇乐平市乐港镇)应上访群众要求安装的,监控安装好后,原先(2021年3月8日)搭设的帐篷和路障才拆除。这个监控的端口接入的是上访人的手机,只要厂区有车辆准备出门,那边的人马上赶来堵住,从封门那天起,我们厂就陷入停工停产状态,一直不能恢复,处于半倒闭状态。”夏长喜告诉记者。

夏长喜提供的一份《乐平市关于办理夏长喜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也印证了这一点,《意见书》第二条第一款内容显示:“11月12日市领导率自规、环保、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到乐港镇调研富鑫公司和村民之间的纠纷,并成立工作组协调解决此问题,经大家共同努力,应村民要求在富鑫公司门口安装监控后将帐篷拆除,11月16日监控已安装,帐篷也已拆除,关于下一步富鑫公司砖是否运出以及是否生产的问题,正在进一步做工作。”

吴某根等人为什么甘冒违法风险,将企业封门堵路(含监控封控)646天?

夏长喜提供的一份录制于2022年3月19日上午10时许乐港镇政府会议室的音频,当时参会人员有乐港镇党委书记毕某友、常务副镇长程某飞、派出所领导和富鑫公司代表。音频显示,乐港镇常务副镇长程某飞向毕某友书记汇报时,当着参会人员的面说:“他们(注:堵路村民)的意思,简单点就是赔偿,赔偿多少钱? 有的要5万,有的要6万,有的要4万。我说这个钱是给集体的还是给他们个人的,他说集体和他们没有关系,给他们个人的。我说个人领不到这么多钱(按用地协议为2000元/人)。为什么500多人(约90%)没领这么多钱,你们为什么要领这么多钱?他们说不管,因为他们没有签字。他说后签字的,跟卖房子一样的,你先领两千,我(后)领两万也可以的。”

13315461Z-1

富鑫公司门前监控照片(受访者提供)

“中房村民小组共628人口,按5万元一人计算,用地补偿款达3140万元,超过了县城(市区)商业用地的出让价,是工业用地出让价的7倍之多。吴某根、吴某生等十几人封堵我们企业的门646天,目的就是多要钱,是高得离谱的要钱。吴某根他们曾当着乐港镇领导的面索要900万元,否则就让我们公司滚蛋。他们这种典型的社会恶势力行为,近两年来封门堵路却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我们不能理解。”富鑫公司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富鑫公司投诉下,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22年10月12日来企业巡视,详细研判企业面临的困境。同月28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撤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陶瓷土、页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注:乐港镇政府于2021年4月6日下达的让富鑫公司停工停产的通知)的判决。“在这双重压力下,同年12月12日镇政府常务副镇长程某飞才电话通知富鑫公司‘现在可以销售砖了’。自2021年3月6日起至镇政府通知放行,我们企业整整被封门堵路了646天。”夏长喜说。

据记者了解,在省道边安装监控需到省级交管部门备案,在企业门前安装监控得有县级以上职能部门批准,一般情况是该企业涉及刑案,且已经立案才有可能获得批准安装监控。

镇政府一纸《通知》 企业摁下暂停键

2021年3月6日,富鑫公司被少数索要土地补偿金的村民封门堵路一个月后的4月6日,富鑫公司突然收到乐平市乐港镇政府“乐港府发【202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陶瓷土、页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责令富鑫公司,“不准擅自复工违法生产,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有关责任。”自此,富鑫公司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1331541A2-2
乐港镇政府处理意见书(受访者提供)

富鑫公司不服乐港镇政府“乐港府发【2021】27号”《通知》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6月18日,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203行初50号《判决书》,判决撤销乐港镇政府“乐港府发【2021】27号”的《通知》。乐港镇政府不服,向上级法院上诉。2022年10月28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2行终95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乐港镇政府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终审判决下来后,2022年11月20日,镇政府要求富鑫公司拿出500万元,说是补偿闹事几户人家,称“此事到此为止。”“此前的8月29日,乐港镇政府召开的《乐港镇违法新型建材砖厂、机制砂厂、取土区、经营砂石治理专项工作布置会》,镇长肖某宾讲乐平市156家企业都是违法企业。要求每家企业15天内交罚款,30日内交土地出让预存款(每亩30万元)。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富鑫公司总经理夏长喜说。

133154C95-3
法院一审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据夏长喜介绍,富鑫公司(曾用名:乐平市龙溪煤矸石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建址在乐平市乐港镇龙溪村。刚开始时主要是生产、销售传统烧结砖。为了响应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及江西省墙材革新“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方针, 2018年1月8日与景德镇陶瓷大学及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发出“固废利用制备环保砖”新型环保技术产品,该产品于2020年1月6日被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

“公司产品原材料是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加工,变废为宝的新型环保技术产品,生产流程简单且环保,成品砖块物理性能强度可超出传统烧结砖3倍以上,是其他墙材性能强度无法达到的产品。目前,公司已建成国内首条免蒸免烧新型环保墙材生产线,由于技术成熟,砖块性能优越,已在行业内声名远播。”夏长喜说。

公开报道显示,自2019年11月以来,全国有10多个省属市、县政府领导带领当地龙头砖瓦企业负责人到富鑫公司实地考察,取经求技。就在富鑫公司上下准备大干一番之际,2021年4月6日富鑫公司被乐港镇政府一纸《通知》按下了暂停键,自此一直处于停工停业停销状态(至2022年12月12日份才让砖出厂)。“这646天的停工停产给我们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致企业濒临倒闭。目前即使企业申请行政赔偿,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如此任性,致合规合法企业无法生存,我们也不知道企业今后怎么去走了。”富鑫公司一股东为企业目前的处境表示担忧。

1331545C5-4
法院终审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富鑫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行政机关作出责令企业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必须具备对应的法律法规,处罚的行政主体也应有地方性法规或更高效力法律法规授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该法条赋予了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如乐平市应急管理局)及县级人民政府(如乐平市政府)开具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单的行政权力。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赋予乡镇一级政府开具责令企业停产停业处罚单的行政权力。

终审判决下来后,2022年12月8日富鑫公司向镇政府申请赔偿被拒。目前已向法院申请行政赔偿诉讼。

12月14日,记者致电乐港镇党委主要领导,了解吴某根等人封门堵路一年多、镇政府在工厂门前安装监控,及镇政府发布《通知》责令企业停工停产的详情。镇政府一领导回复称,安装监控是其他部门所为。富鑫公司则拿出乐港镇政府《处理意见书【2022】2号》,证实镇政府在厂门口安装监控是“应村民要求”。该领导还表示,“《通知》一事,镇政府确有失当。”

转自:https://www.tntpapers.com/fazhi/2566.html

河南省信阳:代父伸冤致信全国两会 父再被陷“诽谤政府官员罪”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河南省信阳市维权人士邢望力之子邢鉴曾以公开信《邢望力:致信全国两会 “维权”陷入无尽的打击报复》代父伸冤。不曾想邢望力却被信阳当局以“诽谤政府官员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而“诽谤罪”的最高刑期为3年。

据悉:河南省信阳市维权人士邢望力于2021年4月20日前往信阳市灵山县探望被当局非法软禁两年多的人权律师江天勇,随后遭到息县淮河派出所的威胁;邢遂前往北京邮寄信件,却被当地政府绑架回当地,先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十五天,期满后5月1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羁押于息县看守所;6月18日,息县检察院检察官刘彦君认定其子代父伸冤的公开信《邢望力:致信全国两会 “维权”陷入无尽的打击报复》涉嫌“诽谤”时任息县县委书记金平、时任息县宣传部长李学超、时任息县公安局长刘洋等人,遂将邢望力批捕,该案先后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2021年12月17日,息县公安局办案人员补充卷宗再次到息县检察院。2022年4月21日,邢望力被以“诽谤政府官员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目前邢在信阳监狱服刑。

其子邢鉴强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予以介入调查,严惩害群之马,还我公道!还我人权!还我法治!

相关阅读:

邢望力:致信全国两会 “维权”陷入无尽的打击报复
https://www.huabiaochenqing.com/a/fazhishenghuo/2021/0305/871.html
11-550x308-1

未公开审理下 河南维权人士邢望力二审诽谤罪成

1-23012G51Z0147
未公开审理下 河南维权人士邢望力二审诽谤罪成
正值春节,但尚在羁押的众多中国维权人士和人权律师却无法回家和家人团聚。与一审时隔九个月,河南维权人士邢望力近日在未公开审理下、二审依旧裁定罪成,他依法维权却反遭判处“诽谤罪”成立,而在狱中服刑的刑望力更传出遭人攻击。
河南息县维权人士邢望力日前二审在未公开审理的情况下,信阳中级人民法院直接裁定邢望力“诽谤罪”成立,维持有期徒刑2年11个月的原判。邢望力之子邢鉴质疑证据不足,呼吁检方公平公正。

邢望力长年关注中国人权,曾多次被拘押判刑。2016年,邢望力在息县看守所拘押期间身负重伤,他认为是公职人员对他的报复。于是,邢望力向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多次发函,要求彻查此事。去年3月,邢望力发出“致社会各界人士及网友”的公开信,这封信成为了他诽谤罪成的重要证据。

去年4月21日,邢望力一审中以“诽谤罪”获刑2年11个月。邢望力之子邢鉴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一审中证据明显不足,所有检方证人均未出庭。同时,当局也并未告知家属二审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邢鉴坚持父亲邢望力是无罪的,他说,发布公开信是行使公民对政府的监督权。

他告诉记者:“其实,这个材料也不是我父亲写的,是我以我父亲的名义向外界发出的求助信。这就是对我父亲、对我们家庭的打击报复。我给当局打电话,他们全部拒接。到目前来讲,侦查机关办案人员隐藏得很深,他们连办案警察的名字都不告诉家属。”

狱中服刑遭人殴打

邢鉴透露,去年8月18日,邢望力下放信阳监狱。直到今年1月18日,他的母亲徐金翠才获准探望父亲邢望力,目前,邢望力被关押在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伍家坡信阳监狱七监区。

邢鉴还告诉记者,在上周的家属会面中,父亲告诉母亲,他在狱中遭到4名囚徒殴打,邢望力本人及家属猜测,施暴者应是受官员指使。

本台记者多次致电伍家坡信阳监狱,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邢鉴说,邢望力目前在监狱中被分配到“老弱病残队”,是因为2019年邢望力在狱中每日带病做工十几个小时,引发外界广泛关注和强烈批评。

挑战公权力遭重判或只关押不判

旅居荷兰的中国异议人士林生亮长期关注邢望力一案。他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台,在中国,诽谤罪最高刑期是3年。这次邢望力二审维持原判获刑2年11个月,无疑是重判。他说:“邢望力一案最终被中共当局以诽谤官员罪重判,更多的被看成是利用公权力打压维权人士,和进行排挤民众言论表达的自由空间,达到吓阻公民的维稳效果。”

此外,邢望力妻子徐金翠为丈夫奔走呼吁曾被捕入狱,刑满释放后长期受到当局监视。在两会召开期间,她还会遭到非法软禁。而邢望力之子也流亡新西兰。

1月20日,邢鉴在推特上写道:“我并不想庆祝农历新年,因为我的父亲还在信阳监狱。”

这个春节,不仅是邢望力,还有众多被打压的人权捍卫者和维权律师尚在羁押,无法与家人团聚。

本台日前报道,曾代理“709王宇案”的律师李昱函2017年在辽宁被捕后,羁押已超过5年3个月,但案件至今不予宣判。李昱函家属表示,她目前身患重病,家属和律师多次提出保外就医申请,但均遭到拒绝。

来源:RFA 记者:经纬

四川省成都市中院法官超标的冻结民企全部财产有何隐情?

【南方法治网 记者周力新  王克勤报导】2022年11月,本社收到成都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金泉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安辉实名举报:“2016年,肖安辉受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的邀请,投资数亿元,纾困解难原青白江首户留下的烂尾楼‘金龙广场’商业综合体。复工期间,成都金泉公司与成都建工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成都建工二公司)签订了1.58亿的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成都金泉公司按进度已支付成都建工二公司近0.9亿元工程款,成都金泉公司另将备案价为1.54亿元的资产,折价为0.76亿元,让与担保备案登记在成都建工二公司名下。就算工程完工对抵后,成都金泉公司也仅差成都建工二公司0.32亿元工程款。可是,成都建工二公司在没有履约完工,没有结算,没有验收的情况下,作为国企,就拖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中院)恶意起诉,并申请冻结了成都金泉公司5.2亿元超标的财产保全。成都中院法官在没有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0.32亿元工程款,就查封了成都金泉公司5.2亿元全部财产。不知道成都中院法官有何隐情?”。

接此实名举报,我社遂派出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核实。

肖安辉:“没想到,为人纾困解难,自己公司却遭遇成都中院法官超标的冻结陷入生存绝境”。

受青白江政府邀请,投资数亿元为地方纾困解难。

据肖安辉介绍,他是四川蓬安人,16岁怀揣5块钱去上海闯荡,却下错了车,留落到洛阳,机缘巧合,就在洛阳发展餐饮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打拼,赚了不少钱,2016年,肖氏企业家在台湾考察时,受成都市青白江区领导邀请,该领导希望肖安辉能回四川家乡投资,恰巧青白江区原开发商也姓肖,手里有一个烂尾项目,牵涉到数千商户的社会稳定,既能帮青白江政府纾一下困解一下难,也能给自己创造新的契机,盛情难却,肖安辉也有回报四川家乡的想法,于是到青白江区成立了成都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数亿元收购了原青白江首户“金龙广场”综合体,实实在在地为青白江区政府纾了困解了难。

111111111

成都中院就0.32亿元标的,超标的冻结5.2亿元标的物—金龙广场全部财产

可是,在与成都建工二公司约定施工合作中 合同约定1.58亿元工程,成都金泉公司按进度及时支付了近0.90亿元,成都金泉公司另将备案价为1.54亿元的资产,折价为0.76亿元,让与担保备案登记在成都二建名下。即成都金泉公司还差成都建工二公司0.32亿元工程款。成都建工二公司对0.32亿元差额申请保全即可,成都建工二公司却隐瞒成都金泉公司另将备案价为1.54亿元的资产,折价为0.76亿元,让与担保备案登记在成都二建名下的事实。申请超额保全,成都中院法官竟然根据成都建工二公司申请多少就冻结多少,冻结了成都金泉公司5.2亿元全部财产。

“真没想到,为人纾困解难,自己公司却遭遇成都中院法官超标的冻结陷入生存绝境”。肖安辉不无感慨地说。

成都中院法官张文荣:“当事人申请多少,我就执行多少”。

成都金泉公司另一负责人肖兵介绍:成都中院张荣文法官的助理马嘉俊,在2021年11月10日组织双方律师询问情况后,当庭训诫成都建工二公司律师隐瞒让与担保的事实,要求其提交解封申请,解除超标的查封的资产。之后,张荣文法官出面,认为审执分离,张荣文法官斩钉截铁地说:“我不管保全标的具体是多少,成都建工二公司申请查封多少,我就查封多少,有异议可以向审监庭提出”。马助理将我们的异议申请提交给了审监庭。之后,马助理回复,审监庭认为,对超标的查封提出异议,是对执行具体行为的异议,不属于审监庭的审查范围,由执行局自行决定。

2021年11月24日,张荣文法官通知成都金泉公司到法院,让找审判法官曾光勇,他是执行法官,对是否超标的不做审查,且对金泉公司的保全异议、保全复议,不做书面裁定,也不出具书面通知书,仅口头告知,张荣文法官不同意成都金泉公司的请求,让其在笔录上签字。金泉公司提出提供反担保保函将查封资产进行置换时,张荣文法官要求提交银行的保函,不能使用保险公司的保函。

就这样,成都中院法官张荣文的任性,“我不管保全标的具体是多少,成都建工二公司申请查封多少,我就查封多少”,

22-422x650-1

成都金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举报信

就成都建工二公司0.32亿元工程款,就超标的16倍冻结查封了成都金泉公司5.2亿元全部财产。

本社记者就此多次联系成都中院领导,希望能安排采访相关法官和负责领导,到发稿时也未得到明确回应。

四川省高院复议以“事实不清、程序不当”,发回成都中院重审。

成都金泉公司负责人肖兵说,本以为四川省高院复议以“事实不清、程序不当”裁定,发回成都中院重审。此案超标的查封会得到纠正,可是,成都中院依然裁定超标的冻结了成都金泉公司5.2亿元(包含让与担保1.54亿元)标的物。

没办法,我们只能寄希望四川省高院的再次复议。

听说四川省高院最近要再审此案了,相信四川省高院能公正、客观地审理此案,纠正成都中院的超标的查封,给我们民营企业带来新的希望!

朱征夫:成都中院法官的任性执法,丧失了作为执法者的底线,伤害了当地的法制环境,破坏了当地良好的营商环境,应当顶格问责!

作为毕生研究、关注中国法制建设的专家朱征夫,研判成都中院法官就“0.32亿元工程款,超标的冻结5.2亿财产”的案例后,感到很震惊,很无语。

朱征夫认为,作为中院的法官,不可能不懂法,“当事人申请多少,就执行多少”,不可能不知道这种16倍的巨型超标的冻结查封会给企业致命的一击,甚至会弄死企业,他们不知道吗?

非也!他们是知法犯法,或者是受控于人,或者是有巨大的利益驱使。

象最近被批捕的最高院原副院长沈德咏,他不懂法吗?他比你我都懂法,还是利益害死猫!

象成都中院这个案例,超标的16倍多,执行法官那么任性,真的可以申请多少就冻结多少吗?那我10万元的标的可以申请冻结100亿元的标的物吗?执行法官张荣文有这个权力吗?

还是利益要害死猫呀!

这个案例,已严重伤害了当地的法制环境,破坏了当地良好的营商环境,当地纪委、监察应该介入调查,应当顶格问责!我们正拭目以待!

来源:南方法治网
原文地址:https://www.nffz.cc/news/shehui/8611.html

朱征夫: 给“科技兴国”决策滥权者套上法律的紧箍咒

特别提示: 朱征夫,法学博士,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编著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合同问题》、《中国涉外经济法律问题新探》、《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两卷本)、《公民的权利》等著着。2003年在全国最早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提案。2009年在全国最先提出《关于在刑法中增设“欠薪逃匿罪”》的提案,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采纳(第四十一条),在现行刑法中设立了“恶意欠薪罪”。2010年在全国最先质疑房产税试点,提出房产税应当按《立法法》的规定通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设立。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2014年参与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并提出相应提案,2015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采纳(第四十三条),在现行刑法中废除了“嫖宿幼女罪”。2016年提出了关于防止冤案的9项系列提案——《侦查机关不宜在案件判决前搞立功受奖》、《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严格言词证据的采信标准》、《降低非法证据排除的门槛》、《让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要慎重》、《少安排法官开会》、《创造条件让法官敢于依法作无罪判决》、《试行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适当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案范围涵盖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审判各个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提案内容切中时弊,既提出问题,也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2017年持续提出废除《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2018年再次提出《关于对收容教育制度进行合宪法审查》的提案、《关于建议我国尽快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再提案》、《关于全国人大应设立宪法委员会的再提案》、《关于修改国籍法第九条的提案》、《关于加快修订〈殡葬管理条例>的提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提案“如何保护民营企业权利十三条”。2020年提出“关于中央政府向每个公民发疫情补贴以纾难解困刺激经济发展”的提案,建议彻底解决信访者合理诉求,建议追究破坏科技兴国决策者法律责任。 

法观网(记者 高洋)报道:2020年5月21日至28日,全国两会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如火如荼地讨论着国内外大事。5月25日,美国川普提出限制中国32家科技企业进出口清单。一时间,中国高科技产业受钳于人和再续“科技兴国”的话题热涨于两会无形的主题,同时,“中国农民发明颠覆性科技成果惨遭针对性摧毁”的相关报道汹涌于海内外各大媒体,参加两会报道的海内外记者带着若干问题直接质问会议新闻处,作为全国政协代表,专事法律和社会民生问题提案代表,其提案、建议改写多部法律条款的朱征夫,就媒体普遍关心的这件事相关问题专门向两会秘书处作了书面建议,现择要部分核心解答以飨关注此事的热心读者。

农民周兴和的发明是不是颠覆性高科技成果的问题?

朱征夫:据媒体报道,“中国四川省三台县农民周兴和,潜心数年,研发出不用钢筋,不用水泥,只用一种植物纤维产品,就可以修房架桥,防八级地震,汶川大地震未倒一栋房,获近百项国家专利,并获得联合国南南合作杰出创新奖,现在数十个国家获得推广”。根据我个人了解,植物纤维技术,世界各国都在争相研究,适用于各领域,属高新技术范筹,至于谁能走在最前面,我认为,这除了研究者个人素质和勤奋外,卡准时机和掌握配方很重要。周兴和,在这方面的研究获国家近百项专利认可,获联合国创新奖认可,只用一种植物纤维产品,就可以修房架桥,这本身就是一个颠覆性技术。大家若有疑问,可以去专利局等有关部门去核实。眼见为实,也可以去周兴和位于成都的星河建材公司实地考查核实。

成都市市长罗强是否下令选择性执法暴拆星河建材公司科技成果展示房问题?

朱征夫:网曝,成都市市长罗强签暑“对周兴和发明的颠覆建筑技术,我市不予推广,群众反映桂香庭十二号所谓科技成果展示房,必须强制拆除”。网上还帖出了罗强签暑的文件。本人正在核实其真实性,如果属实,综合相关信息,那这个签暑确实存在问题。第一,市长罗强知道这是周兴和发明的颠覆建筑技术。高新技术推不推广,不是市长的行政职责,应该由市场决定。第二,既然知道是高科技成果展示房,我们的行政行为,能不能人性化一点,如果非拆不可,能否为了保护高科技成果,考虑异地搬迁?第三,“群众反映的桂香庭十二号,所谓高科技展示房”,这是不是高科技展示房,一调查不就清楚了吗?“必须强制拆除”,应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取证,诉之法院裁定,由法院执行局依法拆除。强拆这事,不是市长行政职责。

成都方面是否动用警察选择性执法暴力强拆问题?

朱征夫:网上视频曝光,“2018年11月28日,郫都区出动500名警察和社会闲杂人员,只针对君临天下别墅小区桂香庭十二号,周兴和团队研发的高科技成果展示房暴力强拆,同一小区缴了钱违建的其他250多栋别墅毫发未动,暴拆还打残发明人周兴和家的保姆,拘留周兴和科研团队的科研人员。一退休老干部路过暴拆现场,恕斥暴拆人员知不知道习主席科技兴国的政策?暴拆分子回答:习近平管不了!”。这个视频曝出的信息量很大:第一,警察参与强拆,法制早已不允许。第二,君临天下别墅小区有违建250多栋,选择性只拆毁桂香庭十二号高科技展示房,选择性执法本身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对法制的公平、正义精神产生极大的冲击影响。我们不知道成都方面选择性执法决策者还有没有其他目的?第三,视频显示,拆毁桂香庭十二号科技成果展示房,还打伤发明人家保姆,在场群众大声喊“打死人了”,施救者,不是人道的救死扶伤精神,而是有制服参与者,拽着伤者的脚,伤者痛苦的呻吟着被拖出派出所。警察的神圣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参与强拆,伤人,这就脱离职责范筹。第四,连退休老干部都看不下去了,怒斥拆毁高科技成果行为,问他们知不知道习主席科技兴国政策?参与拆毁穿制服的年轻人回答:“习近平管不了!”。请问,习主席什么事管不了呢?

综合成都市选择性拆毁农民周兴和发明的高科技成果展示房所展现出来的若干问题,集中体现出地方各级领导并没有弄明白中央“科技兴国”的真正涵义,更不明白我们这个历经磨难的国家曾因科技不兴惨遭列强凌辱的历史。作为办此事的成都各级行政领导,不依法行政,选择性执法,暴力执法,摧毁颠覆性科技成果,甚或表现出“滥用权力”的问题,这样的政治素养,执政行为,方不知给当事人当事企业生命财产带来多大的危害,且对国家“依法治国”、“立信于民”的政治理念莫不造成极大的伤害?

警以此事,避于此事,何不给“科技兴国”此类滥权者套上法律的紧箍咒!

1-221206121626111

浙江温岭市民陈卫清租赁合同纠纷案何以败诉?

近日,本网收到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华晨村陈卫清的投诉材料,材料称:2018年1月1日,陈卫清与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下寺前村签订《综合市场摊位租赁协议书》一份,约定租期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46200元,押金1950元。陈卫清每年付给下寺前村年租金46200元。2019年 6月30日,陈卫清租场被政府以违章建筑拆除。2019年4月份,陈卫清将酒类物品搬至与下寺前村50米左右距离的温岭市泽国镇华晟村经营,陈卫清与下寺前村的租赁协议终止,而剩余的半年租金23100 元及押金1950元,下寺前村并未退还给陈卫清

据当事人陈述:因下寺前村上述费用未退还给陈卫清,又因法院一审处理此事了结,而在当事人没有侵权,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侵权的情况下却遭到败诉。
陈卫清在材料中叙述说,台州市区螺洋街道下寺前村在2019年与村合并为屿前村。屿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陈卫清占用土地未付租金为由,于2021年12月24日向路桥区法院起诉。法院分别于2022年1月18日、2022年3月17日、2022年6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路桥区法院审理前,2022年1月11日,该案经办法官吴某燕假装到陈卫清商店买酒,口袋里装着录音设备,走出店门口外时,大约在2点49分至2点54分钟期间,吴某燕摘下口罩,向陈卫清故意询问案情,引诱陈卫清说话,不远处有几个人,给他们拍照,无一人向陈卫清出示任何证件。
后来两次庭审后法官又恐吓陈卫清,说如果不来笔录招供,对其罚款5万元并移送公安,陈卫清非常心寒和害怕,致使其情绪失常。
105a065e6a6e42c88ffb8b3e92628272
路桥区法院经办人吴某燕偏袒屿前村股份合作社,仅凭一面之词,不顾事实,就出具了(2021)浙1004民初7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卫清败诉,陈卫清不服该判决,向台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据了解,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未查明陈卫清实际经营的事实,就判决陈卫清承担土地占用费的赔偿责任,与事实相悖。事实是,2019年6月30日,陈卫清在其经营场所被政府以违章建筑为由拆除后,一直未在下寺前村原场地经营,并搬到泽国镇华晟村经营,与屿前村无关。屿前村指责陈卫清侵占经营场地未付租金,没有没有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
法院办案人吴某燕明目张胆偏袒本案原告,在没有证据证明陈卫清侵占原告经营场所的情况下,却执意判决陈卫清支付原告土地占用使用费25779.60元和评估费7000元,完全背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
同时,陈卫清指出,判决不能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而判决适用《侵权责任法》显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据陈卫清介绍,说我占用原告土地经营没有证据,实属是虚假诉讼。根据最高检、最高院、司法部、公安部联合规定,虚假诉讼致错案要对责任人进行追究。本案无陈卫清侵权的依据,一审认定陈卫清占用原告土地使用缺乏证据支持,请二审法院公平公正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本案的进展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法治时空)

原文地址:http://www.jjtqw.cn/jiating/hunyin/2022-11-04/6177.html

一桩土地引发的胡子案,返阴复阳 ,久拖二十一年未果

20221029180826front2_0_473_Fgv2Uw6pTx0QZ8iTzlJQUjS-2MFL

                  高楼脚下冤情

板上钉钉成虚幻

2001年12月24日,投资人李琼与吴玉珍〔以下简称李、吴〕因铜仁招商引资与贵州省原铜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份,合同文件号为铜市土让字[2001]25号。合同约定:出让给李琼、吴玉珍位于铜仁市火车站站前规划小区(即站前B区)的宗地,面积为666.666平方米,其中李占60%,吴占40%;土地出让金85万元。受让方在2001年12月25日前缴纳68万元,剩余17万元在出让方交付土地时一并支付;出让方应在2002年7月31日前将该宗土地使用权交付受让方使用。

2001年12月2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铜仁市公证处进行公证下,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公证书号为2001..175,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铜仁市公证处GF-94-1001。

2002年,李琼、吴玉珍两人以铜府土(2002)22号文件取得了铜仁火车站前B区出让土地666.67m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一份,文本型号为GF-94-1001,合同编号为铜市土让字(2001)25号。其中李占60%,面积为400m,吴占40%,面积为266.67㎡,地价127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李、吴向出让方实时缴纳了68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合同公证变废纸

计划没有变化快,公证合同变废纸。合同签订了,土地出让金交付了,一次与政府部门的交易看似得到了完美的解决,双方皆大欢喜,李、吴二人在家满心欢喜地等待着政府方面传来好消息。谁知这一等就是21年,出让方却一直迟迟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

时间转眼来到了2008年,因火车站站广场片区原规划的7个建设用地进行规划调整,原铜仁市人民政府另作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火车站片区土地遗留问题的批复》的铜府函【2008】109号:收回了原出让给李、吴的火车站站前规划小区(即站前B区)的宗地,让受让方一下子傻了眼。

2009年3月27日,政府向李琼新作出《关于对李琼在火车站B区用地遗留问题处理的回复》:将李、吴二人购置的B区土地按照1:1.47的标准置换补偿到D区374.4平方米,不足的213.6平方米补在F补。其中李琼占60%,置换到D区面积为374.4㎡,不足面积由F补区置换补足213.6㎡;吴玉珍占40%,置换到D区面积为249.6m,不足面积由F补区置换补足142m。

原合同变更了,新补偿出台了,看来一切都合情合理,向着好的方面转化。然而,政府向李吴二人交付了D区土地,而F区补足土地却一直未与交付。

2010年11月15日,原铜仁市人民政府向李琼作出《市人民政府关于吴玉珍李琼置换用地的批复》铜府地【2010】32号,原铜仁市人民政府决定:因火车站广场规划调整,收回原出让的B区土地,并对李琼给予补偿,即按1:1.47的标准进行土地补偿,将B区土地置换到D区374.4平方米,不足的面积在F补区置换补足213.6平方米。

2011年7月24日,政府召开关于处理火车站遗留问题的专项会议并形成处理方案,根据原铜仁市人民政府会议精神作出《关于处理火车站片区遗留问题的征求意见函》铜市国土资函(2011)87号。2011年7月27日,政府牵头组织包括李、吴在内的A区和F区购地户召开关于处理方案的会议。会议上,政府就《关于处理火车站片区遗留问题的征求意见函》告知购地户,可以选择异地置换土地,或者选择以房就地置换,若对该2种处理方案不服,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2011年,火车站遗留问题形成处理方案后,已将方案付诸实际行动,为落实就地还房的方案,政府将F补区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给湘成房开公司,并于2011年8月15日,与第三人湘成房开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出让的条件是无偿提供F补区土地上1702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给政府,用以解决用地遗留问题。故此,在此次会议后,用地户未再要求政府交付土地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而是耐心地等待着政府履行房产修建好之后的就地还房行为。

然而,这一等就长达8年,用地户一直在等待政府的履约。出人意料的是,2019年2月12日政府却再次毁约,通过2份收回决定和补偿决定,否认早已形成正式文件的2011年的处理方案。一而再,再而三的毁约行为,让合同、公证这一严谨的约定成了一张废纸,让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再受损,严重侵害了受让方的权益,让用地户心寒不已。

 

              盼“君”归期未有期

要求政府向用地户交付位于铜仁火车站北侧广场路口3号楼正面地面一层商业门面213.6平方米,及商品房住宅427.2平方米,或购房款等值的货币,这是用地户唯一的要求。该请求根据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在原市政府二楼一会议室市人民政府召开处理火车站站前出让土地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对过去处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明确如下处理意见:

1、同意A区12户购地户按1:1.47:1:1.09置换补偿到A补的方案。

2、李与吴在B区的土地为一份宗地合同,统一按A区1:1.47的标准置换补偿在D区,不足的面积按此标准调在A补、F补区或在花果山广场安置区、沙子坳安置区,予以补足。具体位置补偿按照宗地合同,李占60%,应分得补偿置换面积为588m。但在D区农行退出的土地上,已处理给了吴249.6m。为此,李在D区的实有面积为374.4m,具体方位是从火车站房补到处理给吴到D区的边界止,再向外延伸到D区进口与高志伟用地处16m(临街进深)x23.4m(开间)=374.4m,不足的213.6m补在F补,(面向火车站站房)由里向外,里接吴,外接F补20m(临街进深)x10.68m(开间)-213.6m。

用地户与政府之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政府先是将合同约定的B区置换到D区和F区补,后又决定将F区补的地块统一开发就地还房,以解决购地户土地的遗留问题,并交付第三人湘成房开公司实施修建还房。政府一再变更合同的履行方式,用地户一再配合,同意政府的2次变更。谁知这一计划再次落空,简单的要求再次变成了奢望 ,直至21年未果。

尽管用地户多次请示,要求政府依法解决土地置换、还房的遗留问题。政府的处理方式却是久拖不决,差强人意。一个具体明确,指向唯一,简单明了的要求,至今却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遥遥无期,真是“盼君归期未有期”。

       

           维权之路难于上青天

一桩由士地引发的胡子案,返阴复阳,为什么长达21年都没有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既有政府签署的正式合同文书,又有公证机关所发的的公证在手,可合同硬是落实不下去,公证机关的公证成了一张废纸。政府文件发了那么多,协调会开了n多次,解决方案设计了那么多,可问题就是解决不了。政府行政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毁约行为,严重违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让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失信于民,让公证机关诚实守信和要求信誉受到伤害,让国家行政机关权威性受到了严重践踏,亦让广大的投资人身心疲惫不堪,心寒凉凉,在煎熬中等待。维权之路漫漫,问君归期何期!

副主任医师把心梗患者撵回家致其二级伤残,检察院:不起诉

2022年5月底,一篇题为《费县一心梗患者住院被拒 酿成二级医疗事故谁担责?》的报道,被近百家网络媒体转载。文中对“费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王某超,把已经办理住院手续的心梗患者撵回家,最终酿成患者二级伤残的二级乙级医疗事故,被费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事情进行了披露,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

近日,媒体再次接到患者家属郭某的反映,称其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申诉的结果已经出来了——维持费县人民检察院费检刑不诉(2022)15号不起诉决定。理由是“被申诉人王某超在医疗过程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不清,王某超的医疗行为与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不清,综合全案证据,认定王某超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那么,王某超在本案诊疗过程中的行为,到底能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呢?是患者家属过于执着?还是里面另有猫腻?

中华医学会:延误患者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医疗行为存在过失,过失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医学会2014年12月17日作出的中华医鉴【2014】18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第七项分析意见显示:

二、医方对患者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延误,存在过失。

1.患者因“胸闷、胸痛”于2012年10月29日下午到医方就诊,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症状考虑“心肌梗死?”而直接收治入院,但未进行心电图检查,也未见任何门诊病历记录,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中关于“门诊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2.在10月29日第一次办理住院手续后,患者15时在病房行心电图检查后,接诊医生(王某超)未收治患者住院治疗,在不能证明患方主动要求出院的情况下允许患者离院,也未见任何病历记录,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中关于“入、出院工作制度”以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

3.患者10月29日下15时心电图检查提示V1rS,V2qr型,V2V5导联T 波高尖,结合患者为老年男性,胸闷、胸痛入院,已提示存在急性前间壁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为内科急重症,应积极救治,尽早行再灌注(急诊PCI 或溶栓)治疗等。由于当事医生(王某超,副主任医师)专业水平欠缺,对患者出现的心电图异常表现缺乏认识,对病情严重程度重视不够、估计不足,对此急诊患者也未请上级医生会诊,仅仅开具口服药物治疗,在未进行必要的诊断和鉴别诊断情况下让患者离院明显不妥,延误了患者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违反了急性心肌梗死的诊疗规范。

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延误有直接关系,使患者失去了早期再灌注治疗的最佳时机,误诊行为与患者心肌梗塞面积扩大、左室室壁瘤的形成、 心功能不全、低血压、低灌注以及脑梗塞的发生有关。

……

四、关于延误心肌梗死诊断与患者脑梗塞的因果关系分析。患者入院第4天出现大面积脑梗塞,导致脑梗塞的原因考虑与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的脑栓塞相关;但患者为老年男性,有高血压、动脉硬化、陈旧脑梗塞等脑血栓形成的高危因素,发病后长时间处于低血压、低灌注(血压监测记录单显示11月1日0时00分至2日8时患者发生脑梗塞时,血压仅维持在99~81/76~52mmHg,最低81/52mmHg。)状态,也难以完全排除脑血栓形成所致。但专家组分析认为左室大面积心肌梗死后附壁血栓脱落导致脑栓塞可能性较大。由于医方未能及时确诊患者的心肌梗死,使患者失去早期再灌注治疗的最佳时是患者心肌梗死面积扩大、左室室壁瘤的形成、心功能不全、低血压、低灌注的主要原因, 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左室附壁血栓形成并脱落导致脑栓塞的风险:长期的低血压、低灌注状态也易诱发脑血栓发生。因此,医方(王某超)的误诊行为与患者脑梗塞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由于医方违反了《医院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急性心肌梗死的诊疗规范”等,延误患者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医疗行为存在过失,过失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医疗事故。

患者家属:王某超等人已涉嫌犯罪

郭某告诉媒体记者,据中华医学会“中华医鉴(2014)18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叙述,患者10月29日的心电图已提示存在急性前间壁心肌梗死。

心电图是临床内科最基本的常识之一,并且在心内科病房医生办公室的墙上就挂着心肌梗塞的心电图图解,我父亲2012年10月29日所作的心电图正好符合该图解。所以王某超作为副主任医师并擅长心内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李某作为心内科医学硕士,他们应当能够看懂心电图,应当能够知道我父亲当时已经发生了心肌梗塞。事情发生后郭某就医疗过程询问王某超时,王某超承认是为了医院迎接定级验收检查才撵走郭大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WS319–201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诊断标准》中,对“ST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作了明确规定,我父亲的症状和心电图完全符合该《诊断标准》中的第6.1强制性条款中的临床表现,该《诊断标准》中第6.2强制性条款还规定:如果症状明显,心电图表现为明确的ST段抬高,即应尽快开始再灌注治疗,而不必等待血清心肌损伤标记物检测结果。

中华医学会发布的《急性心肌梗死诊断和治疗指南》明确规定,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立即进行再灌注治疗,在就诊后30分钟内开始溶栓,或90分钟内开始介入治疗。

但是王某超等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赶走了患者,使患者失去了早期再灌注治疗的最佳时机,结果就是患者的心脏病错过治疗时机并恶化,直接导致心功能丧失,心功能Ⅳ级(NYHA分级)和广泛性前壁心肌梗死;在心脏功能出现问题后,出现了脑梗塞。所以,我父亲的两处伤残都是王某超拒绝将病人收治入院导致的,无论是哪一处伤情均构成医疗事故罪。

事情发生后,王某超等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为了逃避责任,2012年11月5日,他们利用给我父亲做手术的时机,对我们家人进行威胁,胁迫我在他们篡改好的入院记录上签字。在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鉴定专家当场对篡改后的入院记录予以驳斥,并对不符合医学常识的描述进行了排除。我们至今仍然不知道我父亲签字的入院记录(当时我父亲神志清醒,自己签的字),被王某超等人给弄到哪里去了。这份入院记录就是王某超篡改病历的证据。

该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在公安机关调查时,王某超就已经供认不讳并认罪。同时,公安机关调查获取了充分的证据确认其构成犯罪后,才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但县市两级检察院就是坚持不起诉。

在临沂检查机关眼里,怎样才算是“严重不负责任”?怎样才算是“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中华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又算是什么呢?

这让郭大爷的儿子郭某非常后悔,又十分不甘!后悔没听多位亲友“公立医院的医生即使犯罪了也不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劝告。作为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对医院和医生连一句不好听的话都没说过, 走合法途径维权难道真的错了?郭某常常扣心自问。

党的二十大已经胜利闭幕!习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乘着二十大的东风,党的好政策再次点燃了郭某替父申诉的信心。目前,郭某代表郭大爷,已将王某超涉嫌医疗事故罪案申诉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媒体也将对本案予以持续关注。

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规定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引用来源:https://new.qq.com/rain/a/20220529A08YDX00

四川德阳党校五亿迁建项目投标 第二名是如何操纵中标?

【南方法治网 记者王克勤   周力新报导】2021年3月,四川省两会期间,今日头条、搜狐、新浪等各大网媒曝出:四川省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第二名中标,涉嫌操纵招投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时正在成都市开两会的时任德阳市委书记靳磊作出指示,成立专事小组调查此事,时间已过去半年多,昔日的市委书记已升为省政法委书记了,此事情况究竟如何呢?经过本网记者的深入调查,综合全网信息,现把此事态发展情况一一展现于后,请参阅者自行判明,也希望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此次招投标活动,予以澄清:

第一候标人遭“莫须有”废标,第二名强势入场。明显有人操纵此次招投标。

据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六建)项目经理陈经理介绍,2021年1月,湖南六建参与了四川省德阳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投标,获得第一候标人资格。公司为此准备好全部机械,筹备好大量资金,正准备实施此标时。突然,在2021年3月1日,业主方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发控股)单方面撤销了我司第一候标人资格。我方不服,正在申请行政复议裁决时,第二候标人第二候标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先入为主”,以中标人的名义大张旗鼓地开建了。2021年3月31日,德发控股才告之湖南六建说,“已报经旌阳区住建局裁定,现通知:经核实,你公司(湖南六建)在本项目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4.3(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所以取消你公司本项目第一候标人资格”。而蹊跷的是,德阳市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旌阳区住建局),在2021年7月20日才作出裁定,旌阳区政府2021年11月2日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又经旌阳区法院,德阳市中院,很明显,有人操纵此次招投标。我们已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相信四川省高院能给我们湖南六建在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第一候标人一个公道。

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星明“对业主单方面取消第一候标人”不置可否,又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记者经过多方联系到德发控股的张总经理说明采访意图,张总经理说,这事不归他管归董事长管。于是,记者经过努力联系到德发控股的董事长张星明,电话里说明采访“德阳市党校5亿迁建项目第一候标人湖南六建,为什么被德发控股单方面取消第一候标人资格?”的事情,张星明董事长对此不置可否。听到记者要对此事进行采访,明确拒绝记者说:“领导有打招呼,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任何人不准接受记者采访,任何人不经组织批准,不准置评”。“你懂的!”。

记者懂了。只得另辟蹊径寻找答案。

旌阳区住建局拿着德阳市住建局的“电话请示”做裁定。两级法院也“法盲”,甘愿失去监督权。

44-550x472-1

记者了解到,作为建设领域招投标的行政、法制管理单位,旌阳区住建局本可以对辖区内建设领域的招投标行为依法裁决即可,为什么旌阳区住建局还以专函德市旌建【2021】29号向德阳市住建局请示非常明确的招标文件1.4.3条款“近三年”的理解呢?而德阳市住建局回复旌阳区住建局称电话请示四川省发改委、省招标总站,答复“近三年”的理解,理解应以司法判定为准。于是,旌阳区住建局拿着德阳市住建局的“电话请示”做裁定了,于2021年7月20作出裁定:撤销湖南六建在德阳党校迁建项目第一候标人资格。

6-459x650-1-1

记者在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招标总站获悉,“招标文件1.4.3条款“近三年”的理解,一律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的时间起算,并且为了杜绝类式纠纷,早在2019年已明文要求必须采用新的招投标文件”。德阳市旌阳区住建局把德阳市住建局的“电话请示”当法规作裁定,着实很荒唐。

22-550x346-1

据记者调查了解,作为德阳党校迁建项目第二候标人的成都建工,同样存在近三年非法分包转包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被举报到德阳市旌阳区住建局,旌阳区住建局不但不立案调查,还百般的为成都建工进行庇护。

记者调查发现,而作为维护法制底线的旌阳区法院,法官像“法盲”一样,不但不依法办事,还枉法裁判。作为更高级别的德阳市中院,本应该守好终审法制的最后底线,履行好法制监督职责。可在案件审理期间,竟然有中层领导出来串案,承诺500万包赢,但不包执行“入不入场”。当事人当然不信。案件依然枉判。

“领导800万现金30万美金已收入囊中,第二名中标理所当然”!?住建、法院有人都分了钱。

记者在德阳采访期间,德阳坊间早已传得沸沸扬扬,“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大领导收了成都建工代理人800万现金,30万美金,保证第二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据曾经欲参与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竞标的杨老板介绍,他获得内幕消息,有新来的大领导强势介入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在市常委会上强调,该项目必须由国有大公司来建,必须由省内的国有大公司来建,当时已经评标了,参与这次竞标的前三名都是国有大公司,第一名是湖南六建,第二名是成都建工,第三名是二十二冶,但合符大领导这个条件的省内国有大公司只有成都建工,很明显,领导要把这5个亿的项目让第二名成都建工来做。

77-550x398-1

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第二名成都建工强势入场

果不其然,德阳党校5个亿的迁建项目把第一名废了,由第二名成都建工中标了。

据知情人杨老板介绍,挂靠成都建工的德阳代理人他们都非常熟悉,以成都建工拿到该项目的老板也叫苦不迭,私下埋怨,“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不但现金付出两、三千万,利润还要让出一半。德阳的菩萨太多了,是个菩萨都得去磕头,区住建局的、市住建局、区法院的、市法院的、区政府的、市政府的…苦不堪言啦!”。

杨老板还戏嘻记者:“德阳这个环境,你们还敢来德阳采访?你们不怕被抓起来?上次来德阳采访德阳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乱象的记者,在网上发了文章,德阳公安以‘寻衅滋事’把记者抓起来了,连没管好舆情的宣传部副部长都被撤了,你们不知道?你们还敢来德阳?”

听到杨老板对德阳的招投标乱象、营商环境、政治环境、法制环境的介绍,记者很无语。难道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连德阳这几个腐败份子都治不了?

不会的!绝对不会!

这些年来,虽然全国招投市场乱象丛生,腐败、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规挂靠、非法转包、分包、贿赂官员、操纵招投标等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2021年以来,国家已加大了招投标市场规范、治理、整顿。比如四川,四川省也加大了招投标市场治理力度,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已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保持对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各行业系统正采取积极举措加大打击力度,已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地遏制了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易发高发的势头,促进了四川省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相信在四川省省委、四川省政府的有效监管下,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存在的乱象及腐败问题定能得到彻底处理。

本网将持续跟踪报导德阳市党校迁建项目招投标处理情况。

来源:南方法治网
地址:http://www.nffz.cc/news/shehui/8450.html

媒体走进阆中“走进巴国酒店”歌曲MV拍摄开机仪式成功举行

ABUIABACGAAgkIqcmgYowLfwtAUwxQM40QI

西部文化建设网(摄影记者杨光)记者从阆中市巴国酒店获悉:由中共阆中市市委宣传部指导,阆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和阆中名城印象文化传播公司联合出品,阆中古城本土原创歌曲《我随我心》《情满中秋》MV拍摄开机仪式在巴国酒店隆重举行。

ABUIABAEGAAg-_6bmgYo4JfAkwIw9QM4mwI

据阆中巴国酒店董事长王雄介绍《情满中秋》《我随我心》分别创作于2020年和2022年,主要是通过MV来集中展示阆中古城的人文美景及千年古城文化,激发民众旅游的热情,提振因疫情受影响的旅游业的信心,为阆中旅游贡献微薄之力。

ABUIABACGAAg7oecmgYokNv-ogEwygM41gI

四川知名词作家:王德清

ABUIABACGAAgpYqcmgYo-uSTggMwxQM41AI

后期该MV将去往阆中古城部分景点进行拍摄和取景。拍摄完成之后将通过网络视频发布。

ABUIABACGAAg8oicmgYouonC5wIwyQM4ywI-1

图:阆中知名企业家 王雄

据悉《情满中秋》这首歌2020年我们就已经创作出来了,今年我们又创作了一首《我随我心》,今天一起在这个地方举行MV的一个开机仪式,通过这两首歌曲,让更多的人了解阆中,知道阆中,欢迎来阆中旅游。”歌词主创王雄说道。

ABUIABACGAAgx5mdmgYoiP_brgQwvwM4_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