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陕西白水:商会副会长诽谤百顺置业,法院判决仍不收敛

(中外法制网  郁葱  经济调查内参  卢路)  陕西百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渭南市白水县知名企业。由该公司董事长卜建军带领开发的旧城改造项目白水文化国际大厦投资近2亿元,经过多年努力该项目成为白水县标志性建筑。百顺公司的突出贡献得到白水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

陕西百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白水文化国际大厦成为白水标志性建筑

——项目合作前后

卜建军向媒体投诉说:该项目是县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百顺公司2014年10月12日与鑫昌公司签订了《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包销合同》及《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包销合同未尽事宜》,约定由鑫昌公司独家包销百顺公司承建的白水文化国际大厦。2017年4月1日包销期限届满,但鑫昌公司仅售出约定房产20%的面积,剩余80%房产面积鑫昌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出资认购。

2017年9月1日鑫昌公司出具承诺书,要求继续销售。2018年1月承诺期限届满后,鑫昌公司既未完成月份销售回款,也未结清销售款项。2018年4月28日大厦商业部分以中瑞苹果文化广场名义对外运营正常后,百顺公司多次打电话、发信息及委托律师函件,督促鑫昌公司按照上述合同及承诺进行结算事宜,但鑫昌公司一直拖延、躲避,不予回应。

2018年11月5日鑫昌公司再次承诺,如回款节点未按照上述完成,鑫昌公司自愿放弃销售,团队撤场,鑫昌公司愿将商场所有权力交给百顺公司。2018年12月6日,鑫昌公司又补充出具承诺,在2018年12月31日前销售回款800万元(其中12月20日前300万元,12月31日前500万元),如未达成按照2018年11月5日所签承诺书执行。

事实上,鑫昌公司2018年12月份的销售回款仅2万余元,12月份租金也未交付百顺公司。鑫昌公司在合同期内及逾期近两年中,仅完成销售约定房产1/4的面积,但其既不向百顺公司支付未售出房产的款项,也不支付未售出房产的租金,反而自行使用和对外出租。并多次失信、失约,导致百顺公司大厦建设资金投入迟迟不能收回,承担巨额的资金占用费用。

无奈情况下,百顺公司2018年12月28日开始协助鑫昌公司对中瑞苹果文化广场的管理,同时通知鑫昌公司停止对白水文化大厦的对外销售工作,要求鑫昌公司徐安民出面与百顺公司商谈后继事宜,但徐安民仍然避而不见。

2019年1月7日百顺公司将鑫昌公司及徐安民起诉至法院,要求鑫昌公司承担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1月8日鑫昌公司总经理祝延宁按照承诺向百顺公司移交了中瑞苹果文化广场的经营、管理权。

——恶意造谣中伤

2019年1月28日以来,陕西省江西商会常务副会长、陕西省南昌县商会党支部书记、白水县鑫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昌公司)董事长徐安民利用微博、微信和网络媒体发布 “外商投资在白水被坑骗、亿元投资遭遇恶霸欺诈欺占”等多篇文章及剪辑视频,同时通过网络媒体进行所谓书面材料和视频的“实名举报”常年向全国政法委扫黑平台上举报。2019年中央第19督导组来陕和回头望时,徐安民也进行“实名举报”。百顺公司和卜建军认为,徐安民的这一行为是严重的恶意诽谤和造谣中伤,已经触犯法律,将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鑫昌公司董事长徐安民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

  徐安民发表微博、微信被网络媒体大量转载,在渭南市和白水县闹得沸沸扬扬,百顺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陷入困顿,法定代表人卜建军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部门约谈、问责调查。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卜建军针对鑫昌公司徐安民在网络上所发文章,于2019年2月28日向白水县法院起诉维权,白水县法院2019年9月30日作出(2019)陕0527民初26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1、徐安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发表对卜建军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侵权文章,并删除其新浪微博“anmin-xu”个人账户、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有关于卜建军涉黑恶犯罪言辞的文章;2、徐安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其新浪微博‘anmin-xu’个人账户,微信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向卜建军赔礼道歉,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公告本判决的相关内容,公告费用由徐安民负担;3、徐安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卜建军精神抚慰金30000元。徐安民不服上诉,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25日作出(2019)陕05民终2400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白水县法院以(2020)陕0527执326号案件执行,并于2020年10月18日发出执行公告。

白水县法院执行徐安民名誉侵权一案的公告

法院公告后,徐安民发布上述言论。(图为2020年9月27日徐安民微博截图)

  2016年元月,卜建军被白水县电影公司广大职工选举为单位负责人并经白水县文广局任命。这期间,徐安民多次向陕西省、渭南市扫黑办等多个部门举报卜建军涉黑涉恶,白水县人民政府几次成立专案督办小组,以应付不明真相的有关领导的批示,调查组的结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卜建军无犯罪记录,无涉黑无涉恶。”

白水县政府多部门联合调查组对徐安民举报卜建军审查结论

  面对言论攻击,卜建军向白水县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徐安民诽谤罪的刑事责任,白水县公安局将徐安民传唤训诫,但徐安民仍然我行我素,拒不停止发言论行为。对此,卜建军说:“徐安民不顾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和白水县公安局的训诫,仍然不断通过网络媒体发布损害百顺公司和我个人声誉的文章和视频,并向各级政府进行不断举报和缠访,攻击、污蔑白水县政府和公安,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彰显法律的威严。

另外,徐安民真实投资现金仅为1200万元,却虚夸上亿元,其目的是蒙骗各级领导,博取不明真相群众的同情,争取舆论导向,影响和干涉法院的裁判。目前仍有个别不明真相的领导受到蒙蔽,以重大舆情为由批示,要求对百顺公司卜建军给以查处。徐安民这样做一是想让我卜建军身陷囹圄,达到侵吞百顺公司资产的目的;二是想对百顺公司进行讹诈,索取不该应有的赔偿。在民营经济下滑的今天,我真想不通徐安民有什么权利将自己所作所为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至今逍遥法外。”

——虚构过亿投资欺瞒讹诈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陕05民初34号案件审理百顺公司诉鑫昌公司及徐安民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并根据鑫昌公司的申请,委托陕西高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鑫昌公司对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商业部分的装修装饰部分进行评估,资产价值仅为2381万元,还包括二楼争议部分的款项116万元。百顺公司一位副经理告诉媒体,鑫昌公司徐安民在网络媒体上虚夸的上亿元投资,不知从何谈起,经我公司查明,鑫昌公司借用包销百顺公司白水文化国际大厦之际,收取商户保证金、租赁费达到800余万元,私下收取购房者房款400元万元,购房者保证金和手续费205万元,百顺公司返还鑫昌公司473万元,装修装饰款鑫昌公司基本都是欠账,以上百顺公司均提供了收集的鑫昌公司收款收据和材料佐证。另外,鑫昌公司提到的1200万元现金投资,也是从社会上民间借贷而来的,鑫昌公司根本没有自有资金投入白水文化国际大厦的运营中。鑫昌公司徐安民在网络媒体上声称的上亿元投资在哪儿,从哪儿体现,其纯属虚夸谎报。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鑫昌公司和徐安民的投入资金仅为2300万元左右

——百顺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失

百顺公司法律顾问介绍说,鑫昌公司徐安民不仅在网络媒体诽谤诬告百顺公司和卜建军,还充分利用“诉权”消极应对百顺公司的诉讼。例如,在白水县法院受理案件后,鑫昌公司先是提起管辖权异议,同时又提出所谓证据保全申请,意图拖延诉讼进程。白水县法院在2019年3月20日向百顺公司送达了(2019)陕0527民初76号民事裁定书进行所谓财产保全,裁定:“在本案审理期间,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又名白水苹果文化大厦)整栋大楼内外必须保持现状,任何人不得对大厦内外进行改造,不得从事任何有损于大楼现状的行为”。这一裁定致使鑫昌公司2019年1月8日移交给百顺公司的白水苹果文化广场运营和经营处于停滞状态,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019年3月23日,渭南市中级法院以(2019)陕05民辖终22号民事裁定该案由其审理,并以(2019)陕05民初34号案件受理。对此百顺公司向白水县法院及渭南市中级法院都提出了保全错误,要求解除保全裁定。白水县法院以案件已移送渭南市中级法院,其无管辖权为由,拒绝处理该裁定问题。渭南市中级法院以该裁定保全财产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而不予处理白水县法院的保全裁定。

直到2019年6月24日鑫昌公司提出了白水县文化国际大厦装饰装修工程评估鉴定申请,但鉴定费用由百顺公司垫付的情况下,渭南市中级法院2019年7月5日才委托陕西高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鑫昌公司提出装饰装修部分进行评估。并于2019年7月24日向百顺公司送达了(2019)陕05民初34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白水文化国际大厦(又名白水苹果文化广场)整栋大楼内外的保全措施。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商机稍纵即逝的情况下,百顺公司损失了白水苹果文化国际大厦近四个多月正常运营、经营时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承担呢?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白水文化国际大厦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

  据了解,2019年3月11日,在白水县政府安排下,白水县法院依法组织百顺公司与鑫昌公司庭外调解,鑫昌公司提交的调解方案及会上表态都明确表示放弃销售及退出白水苹果文化广场的运营。渭南市中级法院也受理了鑫昌公司就放弃销售和退出运营而提出的反诉请求及鉴定申请,并委托陕西高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鑫昌公司装饰装修部分进行评估。

白水县法院在明知上述案情的情况下,2019年12月份受理了鑫昌公司对百顺公司所谓侵犯企业经营权的排除妨害之诉,要求百顺公司退出白水苹果文化广场的运营和经营,其所招商户退出对白水苹果文化广场的使用。百顺公司认为,人民法院应该为企业正当经营保驾护航,在已协助渭南市中级法院送达解除保全裁定的情况下,再受理鑫昌公司所谓排除妨碍之诉,导致百顺公司对白水苹果文化广场的招商举步维艰,对百顺公司及入驻商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陕西省知名律师张占杰对该事件发表看法:1、鑫昌公司与百顺公司签订了合同及书写了承诺,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和承诺履行,遵守协约精神;2、鑫昌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也未兑现承诺,就应当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和承诺的后果;3、根据百顺公司提供的财务票据和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鑫昌公司投资白水文化国际大厦装饰装修的评估结果来看,鑫昌公司明显有夸大、虚报投资款的嫌疑,其根本没有经济实力运作该项目运营,这也是鑫昌公司投资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4、鑫昌公司在法院对经济纠纷未做出判决的情况下,不顾法院就名誉权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白水县政府联合调查组做出的结论,从2019年1月28日开始至今不断通过微博和微信发布和转发诋毁百顺公司商誉及卜建军名誉的文章,不断向政府各部门不断进行所谓的举报和缠访。其应当涉嫌诽谤和诬告陷害,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5、人民法院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应尽快变更紧急情况下做出的,已经不适时宜的保全措施,避免造成案件当事人经济损失的扩大。同时也应当明察秋毫,避免被一些乱用诉权或者存心不良的当事人将诉讼作为工具打击另一方,造成另一方名誉和经济损失。

在我国,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它的行使也是社会民主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权利的行使不是无边无际的。对那些心怀不良目的的人,公然或公开用煽动、仇恨、威胁、欺诈、诱使、轻蔑、鼓吹、诽谤、散布虚假和歪曲消息等方式散布言论的,将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媒体将继续关注该事件。

四川宜宾:叙州区领导自毁营商环境渎职滥权为侵吞一电企

TNT新闻网(记者 杨利民 张勇 )报道: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原宜宾县)市民周德树向记者反映,为了达到利益集团的非法牟利目的,该区有关部门和领导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在法院明确不支持的情况下,非法干预企业经营,剥夺私营企业的合法经营权,侵吞公民合法私有财产,致使一家名叫光明电站的水力发电站在公权力的滥用下被强行掠夺和霸占,致使周德树本人直接经济损失逾千万元.

投诉:一家濒临破产的电站盘活后被地方政府领导设计欲生吞

据周德树反映,光明电站属于宜宾市叙州区(原宜宾县)龙池乡人民政府的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2005年12月1日龙池乡党委、乡政府决定,成立宜宾县龙池乡光明电站管理委员会,依法行使对光明电站集体资产的管理及其企业改制经营。2006年1月18日管委会和该电站职工周德树签订《宜宾县光明电站租赁经营合同》,周德树为了经营光明电站,于2006年3月10日成立个人独资宜宾县溪鸣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该公司名义对光明电站进行投资、经营管理。2007年9月24日管委会和溪鸣河公司签订《宜宾县光明电站租赁经营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一),2012年2月29日管委会又和溪鸣河公司签订《宜宾县光明电站租赁经营补充合同(二)》,在补充合同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至2035年12月31日结束。三个合同均由宜宾县公证处公证。同时,溪鸣河公司租赁经营光明电站后与四川能投宜宾电力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协议》,双方按照《购售电协议》依法独立行使经营权,至今该《购售电协议》仍然未解除,协议仍在履行。

2012年6月11日宜宾县水务局、财政局以宜县水函【2012】58号文件批准溪鸣河公司对光明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2015年9月29日宜宾县水务局、财政局以宜县水函【2015】54号文件批准溪鸣河公司对光明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完工验收。

为此,周德树本人及其溪鸣河公司先后投入了1000余万元。经历两次增效扩容后,光明电站资产大大地保值增值。

可是,位于光明电站上游、同属于沐川县飞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溪鸣、福尔溪两家电站却认为光明电站抢了其生意,挡了其财路,于是与此有着利益关联的当地官员便挥舞起行政权力的大棒,猛力砸向光明电站。

2016年6月,龙池乡政府向溪鸣河公司发出《关于光明电站暂停发电的通知》,停止光明电站发电。2018年5月,龙池乡政府下属光明电站管委会在未与溪鸣河公司解除相关的合同的情况下,自行单方面组织人员对电站进行运行。2019年11月,龙池乡政府向电力公司作出《关于商请暂不划拨宜宾县溪鸣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电费的函》。以上行为,则直接导致溪鸣河公司和周德树直接经济损失逾1000万元。

如此,电费不能结算,职工工资不能支付,银行贷款及民间借款利息及本金不能按合同支付,从而导致职工、银行、民间借款人纷纷起诉,溪鸣河公司和周德树列入不诚信黑名单。

法院:坚守法律底线不支持叙州区政府滥权行政乱作为!

对于宜宾县(现叙州区)个别官员的行政乱作为,宜宾县人民法院及时予以否定,表示不支持。

为了达到配合县水务局、财政局关于扩容改造对水位高程的要求,2015年底溪鸣河公司对光明电站大坝进行加高。2016年1月5日宜宾县水务局向溪鸣河公司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宜县水罚字【2016】01号),溪鸣河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宜宾县水务局于2016年8月19日向溪鸣河公司发出通知,撤销上述《责令整改通知书》。

2016年4月29日管委会向溪鸣河公司发函,定于5月4日撤除光明电站大坝加高部分,同时向溪鸣河公司作出《承诺书》,承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月6日管委会开始派人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照《承诺书》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于5月10日造成光明电站大坝出现漏水安全隐患,当日溪鸣河公司将情况函告管委会和龙池乡政府,并要求进行整改,但管委会及龙池乡政府未就此事作出任何回应,从而导致2016年6月24日凌晨光明电站大坝发生局部损毁垮塌事故,当日龙池乡政府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向溪鸣河公司发出《关于光明电站暂停发电的通知》,停止光明电站发电。2016年7月2日龙池乡政府向溪鸣河公司发出《关于拆除光明电站大坝违规加高部分的函》,定于7月2日起开始拆除光明电站大坝加高部分,约20天左右工作结束。溪鸣河公司不服停电通知和拆坝函,分别提起诉讼。宜宾县和宜宾市人民法院分别以(2016)川1521行初9号和(2017)川15行终3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龙池乡政府向溪鸣河公司作出的《关于光明电站暂停发电的通知》的行政行为无效。宜宾县和宜宾市人民法院分别以(2016)川1521行初10号(证据17)和(2017)川15行终3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龙池乡政府向溪鸣河公司作出的《关于拆除光明电站大坝违规加高部分的函》的行政行为无效。

律师:叙州区领导自毁营环境涉滥权行政乱作为谋取私利

对于该案件,记者采访了法律界多位知名专家,大家一致认为,宜宾县(现叙州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仅仅是因为行政主体资格不合法导致行政乱作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关键对事件本身的认识也是错误的。

一位姓凌的知名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溪鸣河公司经营管理的龙池乡光明电站左岸坝段发生部分垮塌后,依法应当由宜宾县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查处。龙池乡政府不具有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资格。实际上,光明电站左岸坝段发生部分垮塌后,情形并不严重,包括安监局、水务局等主管部门并未就此事对溪鸣河公司作出过任何认定、处理,只是龙池乡政府单方面自认为光明电站必须停电。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溪鸣河公司经营管理的龙池乡光明电站大坝加高后,依法应当由宜宾县人民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查处。龙池乡政府不具有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资格。实际上,光明电站大坝加高后,包括安监局、水务局等主管部门并未就此事对溪鸣河公司作出过任何行政拆除命令,只是龙池乡政府越权、滥权单方面自认为必须拆除。

另外,溪鸣河公司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尚未解除,管委会在未与溪鸣河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未补偿损失就擅自运行电站,属于强行夺取溪鸣河公司财产的违法行为。同时,管委会作为政府下属机构并不具有电站运行的相关资质,管委会是知法犯法。

据知情人士透路,龙池乡政府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的目的,就是收受了上游溪鸣、福尔溪两电站好处为其谋利益,从而达到维护其利益集团利益。

对此,溪鸣河公司与龙池乡政府、溪鸣河公司与电力公司都是合同关系,分属于平等的民事关系主体的各方,均没有单方面解除合约的权力,更不能以其权力处罚、打压对方。

律师建议:纪检监察和司法等部门应加大对本案的监察力度,深入调查,深挖彻查,保护地方营商环境,以维护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本网也將继续跟踪报道此事的处理情况。

吉林通化:众村民实名举报村官横行乡里,纪委称已经处理

吉林省通化市是一个山灵水秀的地方:一条大江蜿蜒曲折的穿过整个城区,城市在浑江两岸龙盘蛇绕,格外富有灵性。该市东昌区江东乡的左安村(又叫佐安村)是一个城中村,也沾上了这个城市的灵气,曾经是个富裕的地方。

可是,就在2020年9月的一天,左安村的几个村民找到编辑部,将一封由270名村名联名的实名举报信交给记者,他们说:以前任村书记孙恒文为首的一伙人,横行乡里、欺上瞒下、无恶不作,不仅随心所欲的霸占、转卖土地从中牟利,还伪造手续侵吞巨额集体财产,村民们稍有不满或者反抗,就会招致他们黑恶手段的打击报复!自从2017年3月份以来,村民们就联名不断的到上级政府和纪检部门实名举报,要求村务公开,因为有强大的保护伞,他们的举报和要求至今没有结果。

记者随后赶赴通化。陈仁权、庞福星、周顺利、刘兆国、赵志丹、杨希军、吴国安、于连刚、袁贵范、刘春海、于国安、刘本礼、杨玉芳等村民们向记者介绍:自从孙恒文当上村书记后,他勾结张氏五兄弟(张福君、张福臣、张福有、张福义、张福全),大肆笼络、收买社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左安村书记基地”为联络中心,以恒达蔬菜种植合作社为诱饵,大肆侵吞国家精准扶贫款、粮食补贴款、修河款、修路款、低保贫困救助款,侵占征地款,出卖集体土地、殴打村民、欺压百姓,作恶多端、独霸一方、恶贯满盈:

私自霸占,违法出卖村集体土地

陈仁权等村民介绍:2017年3月30日,我们向乡政府、东昌区政府提出关于村务公开的申请,到现在为止一共有270人联名。到现在不仅没有公开,当我们递上联名申请的时候,我们村的村书记就知道了,没收了陈仁权的40亩承包地,就是因为陈挑头让他公布村务财务。当时,陈仁权还不知道,2017年年末没收的,他也没通知。直到2019年师范学院开始征地,陈才发现了自己的地在被征地的范围之内,就去问,回答说没有你的地,没征你的地。后来,陈去土地局调取,才发现自己的44亩地被他占了15亩。他就去找乡党委书记,乡书记说你的地已经被村里没收了,还拿出来一个一2017年的5月份的签名。陈仁权看完签名,就去问村民,很多村民都说我没签名,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是没签名的。陈仁权向记者介绍,村里签名没收我的地时是这样写的:把陈仁权的地没收了,分给你们,你们同不同意?结果,他把地没收后归了村委会。孙恒文这伙人因为跟师范学院已经达成协议了。收回村委会所有后,他们把这块地承包给了村委会成员,被师范学院征收之后,钱都归了他们个人。

师范学院一共征地33亩,征地补偿一共是589万。师范学院的征收协议是2019年1月10号签的,这个协议是私下里签的,私自签协议的有村书记孙恒文,这个朱曙光是村委会的副主任,村主任是张福义,是法人,他没签字,也没有村委会决议。他俩背着张福义就跟师范学院签了协议,甲方师范学院,乙方村委会,就把这个地私自卖给了师范学院。

更为严重的是,孙恒文还与其父孙万才合伙,共侵占、倒卖集体土地近千亩。

刘凤山前沟。2002年,孙万才看到刘凤山前沟挨着鹿场,早晚得征用,就承包了下来,在围墙外承包了十五亩林地。承包完之后,2007年,林木被孙恒文全部砍掉。这十五亩林地砍完之后就建起了一座别墅,盖了个二层楼大院儿。这别墅盖完之后对外称孙书记基地,他用这个基地专门笼络各级政府官员,到年底,杀猪宰羊、请客都在那个地方,这个基地现在还在。

由于村民的反映,2007年发现砍树之后,东昌区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曾经对其处罚一次,罚了他两万块钱,让他恢复林地,他也没恢复。2017年,村民又反映此问题。孙又被东昌区林业公安处罚了第二次,但2017年处罚后到现在林地也没恢复,他还在继续用。到了2019年的年末,由于这别墅太显眼了,东昌区行政执法局把二楼给扒了,却只扒了一个二楼,所有的院套百分之八十的建筑一动没动,现在还在,已经发展到25亩了。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我们调出来的信息是:这个地方,他只批了两亩,他申请的是1159平米,不到二亩地,占了近25亩。

位于佐安一组小魏家沟的华政化工有限公司,是孙恒文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他审批的是1.0090公顷,一公顷多点儿,但实际它占了81.05亩。这个是我们用测量仪测的。

江东乡工业园区占地260亩,但工业园区没建成,剩下的土地都由他垄断。他们利用这些土地骗取国家玉米补贴款,谁要种那地还得给钱。孙恒文大舅哥承包了其中的30亩,转手卖给了市政工程处,卖了2700万元,村民们和村集体一分没得到。

三组西岗,他以温室大棚的方式占了150亩地,以恒达合作社名义租我们27个大棚,从2014年到现在一分钱没给集体交,收入都是他个人的。他不但不交钱,还从我们征地款里头拨给他80万。这是我们从账上看到的。

伪造村民签字,出卖集体土地四百亩。2015年2月2日,村书记孙恒文、村长张福义、副村长朱曙光他们三个暗中伪造十七名村民代表签字。这十七名村民代表其中就有我(注:陈仁权)一个,替我签的字。这份招商引资协议是2015年2月2日签的,直到2018年末2019年初我们才发现。当时,东昌区政法委马文东带领调查组来调查过。当时,这十七名村民代表都说不知道这事儿,签字也不是自己签的。这事儿就涉嫌了伪造证据,骗取集体资产。后来上面就有人下话了:这次调查不算数,重新调查,并通知孙恒文一伙,你们赶紧做工作,让这些否认自己签字的马上改口。在第二次调查时,有部分村民就改了口。为了逼迫村民们改口,孙恒文一伙人晚上到各家各户威胁逼供,你要不改口,将来就收拾你,在他们的威胁下,有一部分村民改口了,调查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肆贪污、侵吞、挥霍集体财产

我们村共有四户企业。第一户是左安村机砖厂,是非常出名的,非常大,共有多少设备呢?我这有原书记于庆友的一封举报信,他举报孙万才在担任左安村书记三年中,大肆贪污、侵吞、挥霍集体财产达百余万元。左安机砖厂原有设备:大型推土机两台,孙恒文以一万五千元价格卖出一台没上账,剩下那一台下落不明,也在让他卖了;松辽吉普车两台,北京213一台,北京吉普一台,重庆八零摩托一台。以上所有车辆均被孙恒文卖掉,没上账。他卖完车辆又卖砖厂的房子,砖厂有一座房子,他卖给了一个个体屠宰户,卖了三万元没下账,让他花了。孙卖完房屋后,又以砖厂的名义代收砖厂附近居民的电费,把收电费收得的钱自己全部花掉,一共十二万,电业局让左安村承担。

1996年,孙恒文以砖厂名义向农行信用服务部贷款60万元,均被孙恒文个人侵吞掉,现在由左安村承担还款债务,加上三年利息共计90万元。倒闭后的左安村砖厂数百万的设备均被其变卖、挥霍一空。

把砖厂变卖之后,孙恒文又于1999年承包了左安批发市场,批发市场承包后,本来是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结果他用的人都是由村委会给开支,挣的钱全归他自己。最后,他以两份协议,把批发市场26个库房全归他个人。这两个协议书,第一个协议是2000年5月29号签的,刘希贵等十五人;第二个协议是2000年5月30号签的,刘希贵等10人。这些人都重名。这刘希贵是谁呢?就是孙恒文的老丈人,剩下的也都是他的亲属。还有个“大经久”,是个酒店的名字,也顶人名。说是村委会欠了这些人的钱,用26个库房顶账,26个库房所有一切归乙方所有,乙方是谁?乙方其实就是孙恒文。对此,法院居然还有裁定。就这样,他没用一分钱,就把左安村机砖厂、批发市场归了他孙家所有。

还有左安村五组的塑料印刷厂,被孙恒文的义父秦殿财霸占,也没拿一分钱归了他自己所有。

利用职权骗取国家精准扶贫款和各种补贴款

孙恒文等人利用职权敲诈、骗取国家精准扶贫款、修路款、玉米种植补贴款、左安村落户款、“违章建筑保护款”等。为了达到敛财目的,他们煽动村民,围堵驻村企业,围堵市委市政府,敲诈企业巨额资金,还没收村民承包地,没收残疾人的扶贫款。

2015年至2016年,孙恒文利用恒达蔬菜种植合作社,骗取东昌区政府精准扶贫款96.6万元。这是纪委查的。后来,有领导就说了:你这个事儿精准扶贫款不要再提了,别的事儿就足够了,但是到现在也没查。

2014年在建西岗温室大棚过程中,他们将东昌区政府扶贫办投资建的九个大棚,对村民代表说建了27个大棚,花了10016196元,实际上是东昌区政府扶贫办给投的资,投资300万元。孙恒文把这三百万元给隐瞒了,说是村里拿钱建的。

孙恒文等人利用合作社霸占集体投资的温室大棚27座、集体土地150亩,五年内没向村集体交过一分钱,却挥霍集体资金一千零一十六万。这个数是东昌区纪委查出来的。

以孙恒文为首的村委会,从2014年至2017年,每年都谎报玉米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补贴款,数额巨大。其中一组的队长刘凤武一分承包地都没有,每年却领120亩地的玉米补贴款。

孙恒文自从任书记以来,利用职权收取落户费,凡是落户进左安村的,每户收五千至三万。其中,黎竹元,收了他三万块钱还没给落,也没给退钱。其在任期间,落户到左安村的人有近百人。

在孙恒文当书记期间,凡是村民在自家院内建房的,都得向他交五千到一万的保护费,他们管这个费用叫“违章建筑保护款”,不交的就让乡里来拆。

左安村在2019年1月10日与通化师范学院签订土地征收协议中,孙恒文等伪造了两项补偿。本来没有大棚,却称有大棚10.5亩,编造了红豆杉苗木2.87亩,共获虚假补偿2784600元。

2016年,村书记孙恒文、村主任张福义,以村里修河的名义套取集体资金两笔共计60万元。本来是移民局给移民修的,他们却背着村民说是村里出资60万修的。从2015年至2017年,孙恒文、张福义又以修村路为名,两次套取集体资金120万元,一次70万,一次是50万。

原村书记孙万才和其子孙恒文在任期间,多次以左安村名义向农行和个人借款,供自家使用,所发生的债务均由村委会集体承担。

由于孙恒文等人的垄断,全村历年来财务都不能公开,左安村二组、三组村民曾于2017年5月24日联名向东昌区农经局、江东乡农经管理站,请求对左安村村务财务依法给予公开并审计。可是在保护伞的保护下,至今没有公开,也没有进行审计,致使左安村的财务出现很多问题,有的问题已经构成犯罪。

2014年10月,左安村村委会虚构劳务费,将左安村三组征地款27.7万分掉,没有任何凭据。

通钢高炉占地后,有些人户口在这,却暂时联系不上,但人家有分配资格。孙恒文们把这些人的补偿款给留下了,一共留了31万,让他们以劳务费的名义都给分了,说是给村里干活了,村委会的这人员给分了。其中孙恒文分了三万块钱。他们做假账分钱,都分出了笑话:别人给村里干活干了50天,而孙恒文却干了250天。这活是怎么干的?

横行乡里,多次用黑恶手段报复村民

村民们说,对于孙恒文、张福义一伙的种种恶行,村民们早就忍无可忍,他们通过举报、诉讼等手段进行反抗、维权。但是,在保护伞的保护下,这伙人竟然公然蔑视和践踏法律:

由于张氏家族无视左安村依照合同约定日期下达的收回承包地通知强行耕种,左安村于2009年4月30日向东昌区法院提起诉讼,张家兄弟得知村委会委托陈仁权作为诉讼代理人后,于2009年5月5日夜里,将陈家的房门用铁丝拧死,张福臣、张福有、张福义、张福全等七八个人用石头、砖头、木棍等将陈家的门窗全部砸碎……

2010 年初,在通化市中级法院开庭前,张福臣、张福义、张福有在中级法院楼外将陈仁权叫住强行要求撤诉, 被陈拒绝,庭审后在走出法庭时,张氏兄弟在法庭走廊里将陈打倒, 110将陈送到新站派出所报案……

2010 年春,张氏兄弟败诉后,于晚上在前兴路2号尹天生家楼里,又将原村主任尹天生用铁棍将头部打开花缝了几十针,尹天生惧其兄弟手黑,未敢报案,怕再遭报复。日后张福有在左安工业园区见到尹时,还故意挑衅尹天生,问他:头好了?还疼不疼?

张氏兄弟打完尹天生后,又怀恨时任村书记的黄敬才,在左安村2013年换届选举时,拿黄敬才的哥哥黄敬华开刀,在选举点名辱骂黄敬华、贴大字报、放录像编造谣言,并在2015年左安村会议室内公开殴打黄敬华(老站派出所有备案录像)……

2015年春季,孙恒文集团成员张福有组织煽动村民二、三十人无故封堵通化市二建公司位于左安一组的采石场道路长达两、三个月,致使二建公司的采石场几年无法正常生产运转,企业被迫停产,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这伙人甚至连残疾人都不放过。2013年秋季的一天,残联刚刚给身体严重残疾的郭福荣、马瑞富送去补助款6000元,不到一小时,张福义、葛长云就到了,威胁自己在家的郭福荣:“你要是不把钱给我,我就把村里给你家盖的房子扒掉”,强行“要”走了残疾人刚刚到手的6000元补助金……

周顺利是1978年从山东移民来到左安村落户的,至今已经落户左安42年之久,无论村里收什么费他都交,与一般村民没有两样,却被孙恒文一伙当成三等公民,每当分补偿款时,别人能分得10多万元,却只给他几百元,说他家的人是挂靠户,而周顺利应该得到的大部分都不知了去向……

村民们说,由于孙恒文作恶多端、严重失信,2015 年东昌区法院将其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2017年7月13日,东昌区法院还曾向江东乡党委下达(2016)吉0502执223 850司法建议书,法院建议江东乡开除孙恒文党箱,免去其江东乡人大代表资格,撒销其左安村书记职务,但此事也被孙恒文给摆平了。现在,孙恒文虽然已经不是村书记了,却依然在背后控制着左安村两委班子,继续称霸一方。

孙恒文一伙真的如此嚣张、跋扈、无恶不作?难道真的无人来管他们吗?记者日前专程前往东昌区纪检委核实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对于孙恒文等人的问题,纪委已经调查处理过。”东昌区纪委一位姓向的信访负责人称:左安村村民举报孙恒文、张福义等人的材料很多,我们形成的卷宗有这么厚(注:其用手比划着,大约是一尺厚),我们下去调查多次,也对孙恒文等人进行了处理,孙现在已经不是村书记了。至于村民们反映的涉黑涉恶问题,属于公安机关的办案范畴,不属于纪委的管辖范围。

因为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太多、太复杂,作为媒体记者,不能一一核实清楚,只能希望当地政府、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去认真调查。在此,媒体只能将村民们的举报内容如实呈现出来,希望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村民们的说法并不代表媒体和记者的观点。但是,我们还是要问,左安村众多村民反映的问题是真的吗?如果不是真的,怎么会有那么多村民联名实名举报?如果他们反映的问题是真实的,那么,对于村民们反映的侵吞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财产、涉黑涉恶等问题,为什么孙恒文、张福义等人至今仍未受到法办?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为什么这些人仍然能横行无阻?东昌区纪委称:对于左安村的问题“已经调查处理”,为什么村民们还在要求村务公开并继续上访告状?到底是什么部门、什么人在孙恒文等人的背后充当保护伞?对于左安村村民们的举报,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劲松 峻岭 梁涛)

转自:http://www.jdrbw.com/FocusNews/2169.html

山东蒙阴县国有资源被盗采九年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建伟)近日,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的包某生被实名投诉非法盗采国有资源达九年之久,获利亿元。实名举报人张淑娟称:蒙阴县坦埠镇东河南村南山的一座山岗被包某生生挖成一个深坑,不但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生态,而且也使国有矿山资产遭受了巨大损失。9月16日,记者赶赴山东蒙阴进行了调查走访。

(昔日山冈今日深坑 图片来源:记者现场手机拍摄)

国有资源被盗采九年,山岗成深坑

蒙阴县坦埠镇总面积80.81平方公里,辖35个行政村。位于沂蒙山区东部,南邻沂南,东邻沂水,有蒙阴东大门之称。革命历史纪念遗址──位于诸夏社区的将军洞系著名的孟良崮战役陈(毅)、粟(裕)前线指挥部所在地;千年古刹中山寺,坐落于省级森林公园──中山寺林场怀抱之中,古钟鸣幽,汉柏迥立,环境神秘清雅。境内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富,主要有石灰石、石英砂,地质储量数10亿吨,加上周边方圆60千米内的储量约几百亿吨,集中分布在镇境南部和西部山区,距离省道兖石公路仅2公里,距离京沪高速公路32公里,距离日照港140公里,交通极为便捷,便于开采运输。

9月16日,上午八时许,记者沿兖石公路驱车至坦埠镇政府。然后左转,沿着一条乡间公路南行两公里左右,便行驶到了东河南村南山山坡。放眼望去,满目疮痍,哪有绿树青山。知情人指着一个巨大的深坑告诉记者,那里原是一个山岗,栽满了大大小小的树,其中数十年的松柏树就有上千棵,而自从2011年起,这里的生态开始遭到破坏,因为包某的采矿队进驻到了此地。自此,无证非法盗采国家石灰石资源的序幕便拉开了。历经九年,这里的青翠山岗不复存在,数千棵长青树木消失殆尽,仅留下近百米深坑诉说着昔日的荣耀和今日的无奈。

盗采者非法获利数亿

大约上午九点半左右,在蒙阴县旭日钙业有限公司,记者见到了实名举报人张淑娟。她面容憔悴,声音细弱:“为了保护国有矿山不致遭到破坏,我已记不清向各职能部门和政府寄了多少封实名投诉信了,而封封石沉大海,最让我想不通的是,我亲到有关单位实名举报也是不行。九年间,我四处奔走,四处碰壁,115次举报竟然连公家一张纸片的回复都没有得到。按照信访条例,他们应该给我的呀。向他们要,他们就是不给,逼急了,就是让回家等着吧 ,会给你结果的。可我九年也没有等到好结果,只看到了一座山冈变成了一个深坑,昔日苍山绿树现已满目荒凉,实在令人痛心呀!九年,年年上千万的利润,包某非法获利高达上亿元,这么大的黑洞,竟然无人过问;最令人惊讶的是,无证盗采,还能申请到炸药,崩下一座山冈,那得多少炸药呀,可包某就是神通广大。还有更神奇的,2018年1月,我向山东省公安厅举报,经调查,涉案巨大,包某被刑拘,而数日后便被取保,取保之后的包某便去盗抢山上的矿石,我再去举报,包某再被拘,而数日后又被释放,再数日,我得知,这么大的案子,对包某却以判三缓四收场。

采访结束后,张淑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实名举报明细一览表”。内容为:时间:2011年至2020年。坦埠镇政府12次;坦埠镇派出所9次;坦埠镇行政执法大队4次;蒙阴县政府5次;蒙阴县国土局11次;蒙阴县纪委12次;蒙阴县信访局5次;蒙阴县检察院3次;蒙阴县人大2次;蒙阴县政协2次;蒙阴县公安局15次;临沂市政府3次;临沂市纪委10次;临沂市信访局3次;临沂市公安局5次;临沂市检察院8次;临沂市人大3次;临沂市政协3次。以上材料全部是事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签名:张淑娟。时间:2020年9月14日。

相关单位:无证开采是事实,但已有结论

当日近十一点,在蒙阴县自然资源局,一位法制口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关于张淑娟的实名举报,他解释说,无证开采确是事实;不过,此事2018年都已经有了结论,包某被依法处理了。且目前那个矿已被蒙阴县定为废弃矿山治理矿区。而这种说法,张淑娟本人并不认可。她告诉记者,时间能考验一切。

转自:https://www.toutiao.com/i6877816098062860813/?tt_from=weixin&utm_campaign=client_share&wxshare_count=1&timestamp=1601521165&app=news_article&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se_new_style=1&req_id=2020100110592501013003615227641874&group_id=6877816098062860813

山东莱芜:泰山焦化黑烟直排,监管何在?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再三强调环境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未来生存发展。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此,国家对《环保法》进行了修订。山东省委、省政府也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相继采取摘不了“污染帽”,就摘“乌纱帽”,拒绝理由的具体措施。
       近日,本刊不断接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群众投诉,称“山东泰山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焦化)在生产过程中,每天间断性从焦炉上方排放大量的黑色、黄色烟尘,并且气味也非常大,严重污染着当地的环境,这些大量的超标物排放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身体、生活。因为企业能够增大地方经济收入,群众多次向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监管部门却置之不理,企业依然我行我素生产,希望本刊关注 此事,并引起上级主管部门重视,早日将“暗藏”在这里的“毒瘤”取缔!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该企业和监管部门置群众生存利益于不顾,严重污染环境,带着这些疑问,本刊赶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泰山焦化”进行现场调查了解。
2020年9月24日下午在反映人的带领下,本刊来到位于莱芜区的“泰山焦化”。在企业周边看到,大量的黑色、黄色烟尘从焦炉上方不定时排放,排放时间不等,在排放过程中气味非常大,并且企业周边果树上、庄稼上、都覆盖着黑黑的粉尘。
       反映人称:“政府也知道焦化厂属于高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出的烟尘和气味,不但污染我们当地环境,也严重影响了我们区群众的正常生活,我们也多次反映到环保局,但是污染依然存在,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莱芜区拥有青山绿水,缘何能容忍一个企业如此肆意妄为?希望监管部门不要纵容包庇,企业不要采取口号式治理,文件式整改。
转自:http://www.ljgc.net/a/guonaxinwen/551.html

渔行社区一周拆了一条街,是否合规引质疑

房屋拆迁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矛盾多发的领域。必须站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一个星期左右拆了一条街,什么方法都用上了,老百姓实在没办法。这个‘神速拆迁’是否合规合法,恳请上级领导能够给我们一个说法。”家住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城北街道渔行荷花塘9号的个体户周炳儒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周炳儒,男,汉族,今年76岁,初小文化程度,是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渔行社区拆迁地段的一位居民。首先感谢省、市、区领导对我们居民的关心,没有忘记建设和改造老城区的渔行社区。
渔行是古城泰州在解放前除五巷、杨桥口、迎江桥外最繁华和热闹且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了,我们的祖祖辈辈均以造木船、捕鱼、织网为生。在新中国成立前,我们渔行为了响应毛主席“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号召,日夜打造木船,无偿地送给解放军支援前线。一直以来,渔行支援根据地而人人皆知,为新四军渡江作出了巨大贡献。

今年8月20日听说了渔行要拆迁,官方未公示,喜忧参半。喜的是政府终于开始建设城北,改变迎江桥南批发市场和桥北数十年来难通行的现象,忧的是没有公示拆迁有关的事宜。8月22日,社区书记秦某红打电话给我说:“你家要拆迁,要回来测量。”我正好不在海陵区,于是就答复改天,并约好8月23日下午4点左右测量。到了2点多钟,来了十几个人,有的有牌的,有的无牌的工作人员测量。测量结束,叫签字确认,我们写了以最终测量为准,证明初次测量,没有对接。8月24日,叫我们去拆迁现场办公室谈。工作人员叫签字,我问价格,他说先签掉,没有任何答复,也没谈,然后就说我们不签全部算违章,扒掉。我问他们依据哪一年的?我说我有手续,叫他们把文件查好,拆错了要负责的,然后不了了之。

8月29日下午3点左右,拆迁和各社区人员、城管有上百号人集中到我家,对家人控制,殴打老人、导致心脏停跳2分钟。在这种情况下,叫来扒土机进行所谓的强拆,又没有任何通知。街道安排街道城管拉起警戒线,动用了扒土机对渔行荷花塘9号进行所谓的强拆、强扒,并对家长小主人进行围殴、推打,几十人软暴力。只好用手机拍现场视频,不许拍,并殴打和殴打围观拍的人。当日共计拆了5个门面(十间房子),损坏家中物品共计3万多元(包括大理石吧台和大理石台面等)。4点钟左右,把户主周炳儒抬到120车上进行抢救,心脏停跳2分钟,送至泰州第四人民医院抢救后转入泰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目前医院建议装起搏器。

9月9日下午3点左右,对我家又一次进行所谓的强拆。当时家里没人,监控画面显示是用脚手架爬到家里拆的。主要说没有签拆迁协议,说是彭书记叫拆的,带了一帮不明身份人员和街道城管七八十号人对家中家庭主妇朱某秀进行殴打,抢拍“强拆”视频的手机,导致主妇朱某秀喝下农药,晕倒在地。这时城北街道宗主任把伤者喝剩下的农药倒在伤者手上,身体上造成二次伤害后,经120送至泰州市中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到目前还没有脱离危险,身体抽筋严重。

目前,我家红线外的房子都被围了起来,外面铁皮围挡,里面又用砖块砌的墙,不让我们进入。恳请上级领导下基层看一看、走一走、听一听,一个星期左右拆了一条街,如此“神速”,帮帮这2人严重受伤的家庭成员。相信上级领导定会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0927/14874.html

山东兰陵:村官涉嫌违纪违法,理应一查到底

据相关媒体报道,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白水牛石前村村干部刘新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非法采矿、破坏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已经引起上级扫黑除恶部门的关注,并由兰陵县扫黑除恶办公室组织协调指挥查处。

据当地群众称,刘新所涉寻衅滋事已经查实正在走司法程序;非法采矿由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完结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群众进一步称,他们关注的刘新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得而知,不排除相关部门存在“不真查、不深查”的嫌疑。

当地群众说,刘新自担任村干部(村主任)以来操纵村两委选举、侵吞侵占集体资金、滥用职权行贿、村务财务不公开等违纪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多次向兰陵县纪委监委进行举报,查处进展一直没有得到回应。他们举报的情况如下:

1、破坏村两委选举秩序。2017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时, 刘新利用家族势力,组织社会人员抢票、拉票,骨干成员刘建文在选举现场公开大骂威胁,”谁不选刘新,我x他娘”;刘善芝在选举现场公开大骂,”村民孬种,不选刘新”。他们分工负责把村民的选票抢过来写上刘新的名字,当时有镇政府现场录像为证。

2、村务财务不公开。2006年2月,刘新承包村里有名的二节大块地基本农田,有照片为证(206国道南侧)五亩(实际38亩)。承包费每亩每年200元,从没有交纳。2013 年以 300万元的价格将这38亩基本农田出售给金玺泰公司,资金去向不明。2014年1月,承包给苍山金浩硅砂有限公司村西南湖30亩农田,2017年1月,刘新非法变卖给金玺泰公司,资金去向不明。

3、非法侵占资金。政府出资修建环湖路后,刘新纠集他人以路过其承包地为由向通行车辆收取过路费,具体数额不明。2017年修建环湖路,环湖路占地补偿,刘新利用职权侵吞补偿款67万元 。2019年政府征地,刘新以他人名义重复领取杨某付、杨某强、张某征三家责任田的补偿款据为己有。刘红领取刘新责任田核桃苗补偿款二次,刘新又领一次,重复领取青苗补偿3次。2008年村大桥南河坝西侧市级立项造地项目、水利配套设施价值几十万元,全部拆掉,由付某学用铲车将变压器等设施搬移到刘新的不老山庄占为己有。2019年村民搬迁到青山社区160户,刘新伙同刘某文、张某闻、刘某国、刘某春签字到镇经管站支取现金 18 万元均分。

4、为谋取私利行贿。2006年2月,刘新担任村主任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与村委会(他自己)签订承包协议,承包206 国道以北 20亩荒山(四至:东至南北路、西至南北路、南至206国道、北至小西山南头),后在村两委、全体村民均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20亩改为30亩(四至:东至电线杆东20 米、西至鲁城界、南至206国道、北至水库),实际占矿山100余亩、农田200亩,共侵占 300多亩。这里面包含每户1-3 亩不等60余户的责任田(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相关部门查处侵占破坏基本农田责无旁贷)。2006年刘新担任村干部后调整土地占为己有,承包费每亩每年200元,30亩每年应交6000元,现已15年应该交9万元,实际交了34000 元。

举报群众说,他们提供给兰陵县纪委监委的材料不仅包括上述事实,还有具体的知情人和联系方式。只要当地职能部门去落实,可以直接联系知情人,不需要下很大的力气,关键在于落不落实、调不调查。

据群众从兰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刘新自2001年至2009年在白水牛石前村东北山206国道南侧开采铁矿石,开采方量已经测量,下一步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该局已经认定,刘新自2006年至2019年在白水牛石前村村西北206国道以北开采石英石,用量为65.39万吨,并由物价部门已出具物价认定报告,现已移送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整体仗。笔者呼吁,兰陵县各职能部门坚决克服“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思想, 切实统一到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上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依纪依法依规调查刘新所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既不降低标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来源:一点资讯)

转自:https://www.sohu.com/a/420508310_100172506

湖北恩施:非法逼退合法,官员公开认错就是不予纠正?!

清江缘钢材加工及市场建设项目鸟瞰图

本站讯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责任,在宣传党的政策、反映人民心声、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然而,在湖北省恩施市,一个招商引资企业却被一桩政府错误造成的土地争议官司弄得死不起活不了!尽管官方媒体——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曝光,当地领导也在“电视问政”中公开认错、丢尽了脸,可是就是不予纠正!令人不得不问:湖北恩施市的政府官员们,还能干什么?还要脸吗?

清江缘公司营业执照和土地确认书

被招商后居然遭遇“非法逼退合法”

公开资料显示,湖北省恩施州清江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江缘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其钢材加工及市场建设项目是恩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并办理了合法的相关备案手续,2017年缴纳了4454万元土地出让金(约185亩)取得土地手续。然而在接收恩施市国土局交付出让土地时,该公司却发现交付地块中有部分土地已被恩施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事通公司)非法占用数年,并已经建成厂房。 清江缘公司多次向恩施市国土部门反映无果,以至于在项目土地平整中多次与易事通公司发生冲突和阻工,并且多次报批厂房建设规划手续时受阻,被恩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称市资源局)告知因现场踏勘地块内与易事通公司建筑物(非法占地建筑物)重叠无法审批,该问题拖而不决。前期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逾2亿元,多名投资人在长达七年的建设审批过程中负债累累,无可奈何,百名员工面临下岗失业。在建设办公楼时,由于恩施市相关部门尤其是资源局滥权妄为、公权私用造成拖欠上千万农民工工资,与清江缘公司相关联的公司也已经举步维艰、濒临倒闭。

记者当面向双方核实确认证据无误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批准书

本站接到投诉后,认真查阅了投诉书内容,详细研究了相关证据,细心翻阅了恩施州纪委和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向恩施市市长及市资源局长电视问政” 的视频,结合投诉书及附带证据、电视问政视频等资料,特委派记者前往恩施市委宣传部报备,要求核实了解清江缘公司多名股东反映的情况,经提供视频音频审查,得到了恩施市委宣传部的理解支持。随后,记者及时通知市资源局新闻发言人肖某、办公室主任谭某及国土相关科员接受采访。通过两天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以及对清江缘公司及其相关联的公司员工和农民工了解,以及参照资源局“未按期交地情况说明”、“建设用地重叠无法审批通知书”,调查结果与恩施州纪委和恩施州电视台组织电视问政事实理由相符。为还原事实真相,充分给予被采访人话语权,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资源局负责协调人、新闻发言人肖某及工作组人员同意,本站记者召集清江缘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代表汪学涛与市资源局共同召开第一次搓商和媒体公开见面会,对质有关收储土地及所建工程造价计算情况。会上,记者向双方核实清江缘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代表汪学涛提供的投诉书,以及经历七年之久的所有相关资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清江缘项目整体规划方案审议文件(会议纪要)

经过对三十二组证据、购买土地缴纳4454万元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电视问政视频、相关职能部门会议纪要、恩施市分管国土的副市长田贵周关于征储土地的签批文件的核实,双方对记者出示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异议。记者还两次核实市资源局法律顾问及负责协调人肖某、办公室主仼谭某,对方均表示认可。记者针对双方无异议的第四组资料,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7条、第38条针对性发问:

《出让合同》第37条约定,受让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损失。《出让合同》第38条约定,出让人未能按期交付土地或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或单方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土地使用年期自达到约定的土地条件之日起算。

记者请问国土局领导,如何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7条、第38条的约定?得到的回答是:国土规范性文本,没注意到。

恩施州电视问政中官员曾公开认错

结合投诉事件回放到电视问政,记者摘录了恩施州电视台主持人的提问和回答。

1,电视台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顺军局长对话:

田莉: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魏顺军局长,非法占地逼走合法经营,您作何感想?

魏顺军:主持人好,各位嘉宾好,看了这个短片,暴露出我们工作中的很多短板和不足,也暴露出了我们离州委制发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各个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田莉:您个人还有其他什么的感想吗?

魏顺军:通过这个短片呢,我觉得我们在工作当中暴露出这么两个主要的方面……

田莉:您只需要谈您个人的感受和感想就行了,不需要经验总结。

魏顺军:我自己的感受,确确实实,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为企业真正的服到务,让企业对在这里投资这件事心里感到很失望,对我们恩施市的营商环境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田莉:这个非法占地七年之久,而且2018年电视问政的时候是承诺马上办理,但是为什么没有做到,你们有没有把这个事当做事来做。

魏顺军:当做事,我虽然是2019年3月份进入这个系统,但是清江缘有限公司这个地的这个问题呢应该说一直拿在手上,我们秉承以前提出的三条措施,一个是补法置换;二个是拆迁补齐;三个就是把未供地的部分撤消。但是多年协商一直没有达到共同的愿望,所以一直搁置至今。

田莉:协商未果造成的,是吗?

魏顺军:嗯。

2,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贵周对话:

田莉:市长、市领导,您认为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您个人做了哪些工作呢?

恩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贵周在电视问政现场

田贵周:我认为这个原因呢,它是在供地的时候没有做到净地出让,因为所说的这个违法的占地是另外一家企业在收储的时候钱是他出的,他也认为钱是他出的时候,他的厂房建设在前面,他现在里面工人也已经开了业,如果我们把他这家企业给他拆除了以后,对这家企业来说,营商环境也就不好,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两家企业我们都要做营商环境好的话,就要进行协调,虽然已经进入了司法强拆的程序,我们还是不希望最终被强拆,希望能用其他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让两家企业都能够把生产搞好,我们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但是这两家企业的工作呢确实协调起来,难度非常大,我亲自协调过两次。

田莉:请问您,您觉得最大的难点是在哪里?因为非法占地我们可以合法执行。

田贵周:最大的难点就是什么呢,就是一个呢土地收储的钱是第一家公司他出的,而第二家公司的地呢我们又供给第二家了,这样呢解决这两家的难题呢,遇在有一家企业要受到伤害,我们想呢,第二家公司用土地置换的方式,也就是他的土地总共是185亩,我们仍然还是在其他的地方给他补齐185亩,这样让两家公司都能够把企业搞好。

田莉:嗯,还是您刚才前面的这个局长说的,还是这个协调没有成功,您个人在这个中间可能做了很多的努力。

田贵周:是的,是的。

田莉:好,谢谢您。

3,主持人田莉和恩施市人民政府市长苏勇对话:

田莉:市长苏勇作表态性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苏勇:各位领导,各位媒体点评专家,各位观众、听众朋友,主持人,同志们,大家下午好!今天,州委、州政府在这里开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电视问政活动,是一次刀刃向内的自我体检,也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揭短亮丑。这充分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里的工作要求,打造全国一流、全省领先营商环境的态度和决心。刚才短片中曝光了我们恩施市的问题,这个问题应该说呢,一针见血,直击痛点,既暴露出我们在当初供地时的行为不规范,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在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这个方面决心不大,措施不力,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简单问题拖成了复杂问题,作为市长,我自己也深感惭愧和自责。在这里也代表恩施市向州委、州政府,向相关企业表示深刻的检讨。今年从五月份以来,省委召开了推进营商环境的建设大会,出台了“黄金三十条”,州委也专门召开了会议,出台了十大专项行为的方案,全州上下应该说共同大抓营商环境。

4,主持人田莉和电视问政专家点评席——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陈烨教授对话

田莉:下面我们有请陈烨教授作点评。

陈烨:习近平书记指出,媒体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形式,可就在问政恩施市的这个短片中,我们所看到的是恩施市委市政府及其监督机关灯下黑,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久拖不决,可谓一直应付媒体监督,结果“劣币驱逐良币,违法逼退合法”,导致花大力气招商引资的企业打水漂,营商环境遭重创。试问我们有关方面是不是应该把上下齐心应付媒体监督的功夫,花在营商环境的修复上呢,招商引资虽一家,引一家是好的营商环境吗?

媒体见面搓商会上达成的共识至今没有结果

就在双方近日组织的媒体见面搓商会上,清江缘公司股东及监事会代表汪学涛的发言,说明非法占地逼退合法企业,投资近两亿资金的招商企业举步维艰、濒临倒闭。市资源局新闻发言人肖某作了发言,说明当前情况所做工作。股东们表示,七年维权艰难,信访难题是因恩施市分管领导及国土局领导滥权妄为、徇私枉法、公权私用所致,造成清江缘公司拖欠上两千万元农民工工资不兑现。为及时决农民工工资,清江缘公司多次要求退还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但都无果而终。在本次记者见面会上,清江缘公司当面递交了申请说明及在社会劳动保障局备案的农民工工资表。市资源局新闻发言人肖某提出双方邀请笫三方对清江缘公司已建工程进行评估。在记者见证下,双方当场达成意向性共识。记者现场提议,依据李克強总理签署的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建议市资源局退还清江缘公司已经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公司用自己的钱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此,市资源局负责协调人肖某答应上报。

然而,裁止本站发稿时,记者仍然没有收到恩施市政府对于此事的处理决定,于是引发了农民工们的再一次大规模上访。

易事通超占面积图和恩施副市长田贵周签批收回项目请示报告承办单

国土局未能按期交地证明 因易事通超占面积导致重叠建筑物无法审批

记者不禁要追问:易事通公司在国家未出让的地块中是以什么方法长期非法超占使用而无人过问的?是谁准许他们在使用?当土地已经依法拍卖后,为什么不强行拆除?此事已经七年之久,政府部门为何还是视而不见?易事通公司非法超占使用国有土地,已经拖垮了一个经过招商引资的合法企业,当地政府部门为什么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去处理问题,而是在相互推卸责任?易事通公司的实际老板到底是谁?又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量而致其如此肆无忌惮?

媒体强烈呼吁:湖北恩施市应根据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彻底纠正新官不理旧政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同时,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上下畅通、执行有力,切实解决好“清江缘”问题。尤其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机关都十分关注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下点真功夫,解决好影响甚至障碍企业发展的各种问题,不要让被招商的企业寒心,更不要破坏营商环境。

对于清江缘公司遭遇“违法逼退合法”,导致企业投入的巨资打水漂问题,本站持续关注并将继续追踪报道!(记者晓军)

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5条: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53 号)《闲 置 土 地 处 置 办法》第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土地闲置原因说明材料,经审核属实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处置:(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第12条:因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选择下列方式处置:(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21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一)土地权利清晰;(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第28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29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http://www.chinacgnews.com/news/?6469.html

赣州市委原书记史文清敛财数额惊人被举报曝光【转载】

近日,许多网友仍然议论关注着2019年12月18日曝光在网络媒体的一篇题为《一位副省级高官的敛金术和多面孔》的文章。文章提及到江西省委原常委、赣州市委原书记史文清在任期间采取极其恶劣手段、丧心病狂的向三位来自不同地方的企业家曾义平、温和魁、王宇飞索要巨额钱财,包括价值2000万元的黄金以及账户结汇的1.8亿元现金,转帐凭证、证据确凿。史文清曾在哈尔滨当市委副书记任职期间,也遭实名举报,数额巨大。苏荣当省委书记时,史文清为晋升省委常委,给苏荣儿子苏铁志送1000多万元。中纪委调查人员找他谈话时,还跟办案人员态度蛮横。

据当地坊间反映,史文清在赣州执政4年多的时间里,向企业敛财至少200亿元,而且还有人命案。2019年11月份,三位企业家分别把史文清的敛财行为向中纪委进行了实名举报,史文清遭到举报后,对三位企业家进行打击报复。去年10月初,有人向温和魁提供信息,有人出价1000万元整他,并已联系黑社会买其性命。可资佐证的是:将温和魁乘坐的车辆送去车场检测,发现公司的几辆车都已安装了定位跟踪器。三位企业家近一年都没到公司正常办公,导致公司不能正常运营,每天东躲西藏,人身性命受到严重威胁,许多关注者对三位企业家是不是被史文清雇佣的黑社会做掉?是否还活在人世间?产生了很大的怀疑。许多网友认为,既然中纪委已经立案调查取证,史文清被举报近一年的时间还没被绳之以法?史文清的后台这么硬吗?谁是他的利益集团呢?

今年年初,党中央做出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抓好全党的腐败问题,严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背后的腐败行为。人们期待史文清腐败问题应该受到惩罚。

2019年年尾,来自不同地方的三位企业家:曾义平、温和魁、王宇飞,分别将自己的实名举报信上呈中纪委,他们在举报信的每一页都亲笔签下名字,并按上鲜红的手印。

这三封举报信,不约而同指向一位高官:现年65岁的史文清,曾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

将举报信重叠,置于阳光下透视,可见史文清在任内反复向这些商人索要巨额钱财,包括一批价值2000万元的黄金,以及指定账户结汇的1.32亿元现金。

史文清在2018年1月卸掉一切党政职务。当月,他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尚有三年。

史文清1954年10月生,蒙古族,辽宁法库人,拥有45年党龄和48年工龄,当过知青,经济学博士。

他的履历大都集中在东北,由一位普通工人起步,在吉林的11年表现平平;调任内蒙古的12年间,成为领导秘书,先后担任共青团哲里木盟委书记,监察厅办公室主任等;1994年,他跟随领导上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这一待就是四年,并坐实正局级;1998年,黑龙江官场地震之后,史文清作为北京干部下派,在此八年间,官至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省长助理等。

2007年调任江西时,史文清跻身副省级,先后以江西省委常委兼任副省长、赣州市委书记,2015年转任江西省人大。

三封举报信呈现的巨额钱财,将这位副省座早年的滥权劣迹与黑色收入,曝光于公众视野。中央有关方面已就线索展开一轮调查核实,后期指向何方,值得关注。

价值2000万的黄金

赣州,江西下辖地级市,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是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等美誉,世称“客家摇篮”。这里地理位置特殊,东接福建省三明市和龙岩市,南至广东省梅州市与韶关市,西靠湖南省郴州市,北连江西省吉安市和抚州市,坐拥八境台、郁孤台等景点。

自史文清前任开始,赣州市委书记一直兼任江西省委常委,足见其在这个中部省份的地位。

举报人之一曾义平,他的父亲名叫曾照财,自2002年开始在赣州做稀土贸易生意。

2011年3月,曾父在南康龙回仓库清理稀土存货,突然被南康市公安局以非法经营为由查扣。同年4月初,曾照财被正式拘留,其子曾义平也遭网上通缉。八九月间,南康市公安局主动找到曾的家人,要其投案自首,并表示可以对其采用取保候审。曾依此行事。

一个月后,有人电话联系曾义平,声称有人能办好其父亲的事情,约曾在北京见面。

北京,东直门外大街的奥加饭店,这是曾义平第一次见到史文清。彼时,史担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赣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两人见面,史文清抛出的第一句话:“你爸出了这么大事情,需要5000万才能摆平。”1988年出生的曾义平表示,自己刚出社会没有那么多钱,需要等父亲出来才能筹钱,但是也不一定能筹到5000万。

史文清沉默一会说:“那就先放你爸出来,但至少需要2000万。”曾回应道:“但那钱给你后,你要把扣押的稀土退还回来。还有,如果钱筹齐了怎么交给你?”史文清似乎早已想妥:“去买等值的黄金,然后等我通知。”

2011年12月31日,曾照财非法经营一案在南康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史文清兑现诺言,通过权力干预,曾照财当天获释,不再收押。

曾照财回家后,变卖家产,四处举债,最后勉强筹齐了2000万元。

2012年2月23日,北京柳荫公园南街的中国黄金旗舰店,曾义平通过曾红文的农行账户购买了价值2000.15万元的黄金,因数额巨大,金店一时都未有足够的“现货”。

半个月后,金店黄金到货,足足塞满了两个旅行箱。曾义平费了大气力,才一路颠簸到奥加饭店。史文清直奔主题,“东西提到我车上,你就可以走了。”曾按其吩咐,将两个重重的旅行箱搬进史坐驾的后备箱。

钱花了,但曾照财还是被判缓刑。显然,史文清说的5000万才能摆平,而2000万按照等级折算只能做缓刑。

史文清曾许诺,把扣押仓库的稀土全部退回,但实际只退了一半,另一半价值3000万的稀土不知所终。

后经曾义平多方了解,得知这一切是史文清故意设套,逼君入瓮。而这两千万黄金的变现,史文清也早有安排。

伪艺术家的敛财路

2011年,在江西赣州的一个招商引资会上,第二位举报人温和魁与史文清相识,他是当地重点的招商引资对象,同样,也是史文清的“重点围猎对象”。

史文清是赣州市委书记,这让企业家温和魁没有拒绝的能力。当年的赣州,已有一条公开的“明规则”:要想在赣州平平安安做生意,绝对不能得罪史文清;否则不仅生意做不成,还将面临牢狱之灾。

那年10月,温和魁在江西赣州投资了一个省重点基建项目。次年4月,史文清表示自己的儿子史家昌对该项目有兴趣,要参股40%。温和魁深知赣州那条“明规则”,尽管他极不情愿,但没得选择。温和魁同意让史家昌参股的要求,实际上史氏父子从未实际出资。

4月底,史文清找到温和魁,盘问整个项目能获利多少。温和魁说不超过两亿。史文清趁机说,“我最近要钱急用,你先预付我一个亿的分红款。”“正好我朋友有价值2000万的黄金需要处理,总共1.2亿。”

温和魁很为难,他解释说:“分红款你那边最多只能分8000万,加上黄金款2000万,总共也就1个亿。”史文清表示同意,但是有个附加条件,他的朋友在哈尔滨有处房产,约3000平米,按照每平米1万元卖给温和魁,总价3200万,加起来1.32亿元。温无可奈何,只能勉强答应。

随后,按照史文清的要求,温和魁以购房款的名义,于2012年5月3日通过工商银行转了6000万元给黑龙江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月9号,通过工商银行转了3300万元和700万元;6月5日,又通过工商银行各转了2700万元和500万元。

    部分汇款凭证

1.32亿元全部付清,收款方均为黑龙江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黑龙江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玉国,自然人孙玉国、王超英、刘岐、王殿英分别持股36.77%、26.77%、18.23%和18.23%。

2012年9月,孙玉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江西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臧春伟持股70%、孙玉国30%。这正好对应史文清主政江西赣州之时。不少人回忆,孙玉国会时不时出现在史文清口中。

汇完1.32亿,蓝天房地产公司并未履行任何手续。在温的强烈要求下,那些价值3200万的房产(主要是商铺)才陆续转至温的名下。正因如此,史文清对温和魁产生不满。

温和魁同时透露,“12年10月份左右,史文清要我取50万现金,用矿泉水纸箱装好送到时任赣州市长冷新生的住处,想下个套对付冷新生。”不过,温和魁拒绝其要求。“史文清还多次想与我合作项目,我忌惮他的人品都没答应。”

温和魁警觉的另一点是,温和魁从北京到广东惠州谈项目时,发现被人跟踪,便取消了惠州的安排,立马开车从惠州转到厦门。到厦门后发现,住处仍被人监控,温和魁随即去厦门纪委举报,要求人身保护,这才得以安全回到北京。

2019年10月初,有人向温和魁提供信息,整他的人出价1000万元,已联系台湾黑社会竹联帮买其性命。

可资佐证的细节是,温和魁觉察到被跟踪的蹊跷时,将车辆送去检测,发现几辆车都已安装了定位器。

温和魁提到,“我没有利用他的权力赚一分钱,就被敲诈一个多亿,而跟着他的利益集团至少有一百人,赣州那些土地在他任上,基本都是以几十万一亩给到他的利益集团,加上大大小小的工程,史文清保守估计敛财几百个亿。”

公子史家昌

史文清的儿子史家昌,又名杨灏,基本是在充当父亲的敛财渠道和洗钱工具。父子两人,还以书画艺术家身份示人。但在业界,对其作品极为不屑。

2018年6月,史文清要求温和魁支持史家昌参加北京保利的拍卖会,慑于史文清的身份,温和魁参加了此次拍卖会,并缴纳了200万元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会现场,史给温和魁下达死命令,必须拿下“家昌的画”。当史家昌的画作《太平有象 家昌》亮相,一直有人不断抬价,温和魁只能硬着头皮举牌,最终以人民币380万元的天价拍下,加上拍品佣金51.3万元,共计431.3万元。温和魁全部支付完毕。

     保利拍卖结款单

11月,史文清再提出要其花一个亿购买自己的画作,温和魁不敢拒绝,只能委婉还价到1000万,但史文清强烈表示:“不够,你可以不用一次付清,但最少先付3000万,余款7000万可后面付。”

次月,史文清情妇之一杨玉华劝温不要与其作对,先付2000万,尾款以后再说。百般为难下,温答应只能先筹1000万,按照史文清的要求,温将1000万以家具款的名义汇入杨玉华名下公司账户。

杨玉华、杨玉荣两姐妹,系史文清夫人的亲侄女,两人与孙玉国、杨双来、臧春伟等,成立了一系列的公司。在关国亮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瑞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杨玉华是董事。关国亮1960年生,哈尔滨人,先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后进入东方集团,案发前任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1日上午,人称“中国保险第一大案”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资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法院最终认定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2012年8月4日,关国亮提前释放。

在温和魁看来,买画只不过是史文清敛财的方式之一,他付了钱,也没主动去要过画,史文清也并未给过任何画,那些画根本没有任何商业价值。

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史文清以不同名义向温和魁索取了500万、100万、1000万。除开3200万元的哈尔滨商铺与2000万元黄金,史文清实际从温和魁手中索得1.1亿元。

第三名实名举报者王宇飞,也是另一个被史文清重点关注的企业家。王宇飞与史文清的结识源于赣州中心城区一个名叫“丽景江山”的房地产项目,史文清以多次帮其解决麻烦为由,提出要给点好处。

2017年2月底,史文清告诉王宇飞,有门路参股一家正准备IPO的公司,要其“借”500万元购买原始股。“借”是史文清敛财的常用口语,既让你无法拒绝,未来又不敢提及还钱。

当年3月8日,王宇飞向史家昌汇款500万元。6月,史文清又以支持史家昌画作为由,让王支付总价136万元的画作,加上参拍保证金200万元,共计336.2万元,王宇飞共分三次付清所有款项。

史家昌在北京宋庄有一个3000多平米的据点,名为籣公艺术工作室。2018来以来,史文清多次要王宇飞以工作室的租赁、装修购买材料及设备等付款,前后共计260万元。

  1.32亿元被分成虚假的购房款和装修款来掩饰

2017年4月,史文清主导操办了位于景德镇一个艺术学院,为了能够与清华大学合作,要王宇飞捐资200万元,并承诺捐资后可给其另外项目,可赚利润10个亿;相同事项,史文清也要求温和魁赞助1000万元。温王均不敢怠慢,依令付款。

根据王宇飞描述,“2019年8月23日,史文清约我到北京洲际酒店见面,想通过一个案子把温和魁做成黑恶势力,要我出面指证温和魁,并且这几天会有人找我谈话和做好相关材料。”王宇飞认为凭空捏造去诬陷一个人的事不能做,便未答应史文清。

独特“性癖好”

 《论衡·道虚》有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大抵可以成为中国官场的逻辑之一,即如有人官运亨通,整个家族都可以得势获利。事实上,多半官员都是以家族利益至上,以血缘形成核心集团。

但史文清是一个例外,他面临的是众叛亲离,其原由或许因为史文清乱伦的“独特癖好”。

据知情人士透露,史文清在哈尔滨任职期间,史文清胞兄之女、也就是史文清的亲侄女,16岁左右就在史家做事,被其多次强奸;稍有不从,更是暴力殴打。另外,他还强暴过胞兄的另一女儿。

史文清将自己夫人的两个亲侄女杨玉华、杨玉荣发展为专职情妇,并扶持她们名下的公司收割财富。这种乱伦关系人尽皆知,还育有多名私生子,其中有一个取名为“唯伟”(史文清解释唯伟的意思就是唯一的伟大)。通过企查查显示,2007年3月,史文清的儿子史家昌曾和杨玉华共同成立北京万代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两人分持60%和40%股份。

除此,史文清还有众多兼职情妇,并包养数名空姐。

史文清曾对亲外甥女图谋不轨,他动用关系为她安排在大连一家银行工作,承诺在北京买房,但前提是需要做其情妇。他的无耻要求被拒绝,这位女孩将此告诉家人,从此两家不再来往。

与他的种种劣迹对比下,颇具讽刺的是,史文清离任赣州之前,特意安排了上千人表演送别。群众排长队、拎鸡蛋、喝米酒、相拥涕泪…..如此肉麻的场面,呈现出这位弄权者的另一副面孔,他陶醉于自导自演的场景中无法自拔。文丨易天杭(来源:法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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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达8年之久?

TNT新闻网报道:近日,中国联通广元分公司2011洪灾恢复工程施工队民工代表张军向本网反映:该施工队一行十余人,从2011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8日,在中国联通广元分公司务工整整一年时间,广元分公司共欠施工队工资等费用487488.5元,事后支付车辆使用、生活费、住房租赁等12万,民工工资至今未支付。更为恶劣的是,联通公司四川分公司还利用黑恶势力恐吓讨薪民工。

据张军反映:2011年上半年,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原中国联通四川省分公司办公室主任黄杰。黄杰指定其姐夫彭代高(原通发公司21处负责人)为他们的负责人,由张军带十余工人到广元联通公司做工程,黄杰在中间抽取管理费。

张军当即从外地赶回岳池,先后花了四万多元购买了施工车辆及工具。并于当年9月13日带数名工人到广元,与联通广元分公司取得联系后,分公司副总黄明安排他们暂租房居住等候。张军等人在广元等了两个月,工程一直没有动静,遂回岳池老家……

刚回岳池不久,张军就接到彭代高电话,通知他与中国联通广元分公司网建部员工蒲福联系。之后,张军又接到蒲福的电话,让他马上到广元。12月11日,张军赶到广元找到蒲福,蒲福给了他派工单,并叫他到苍溪找中国联通苍溪分公司维护部经理何子斌、到剑阁找中国联通剑阁分公司维护部经理赵荣。由何、赵给他们安排工程,具体做什么工程广元市分公司也清楚,直接由县分公司安排。12月12日,张军到苍溪找到何子斌,何子斌安排李长斌带他看工地,从白鹤至三川,三川至龙王,苍溪至剑阁等地。随后到剑阁找赵荣,赵荣安排张正育带他们看工地,从王河至柘坝,柘坝至狮吼,狮吼至公兴。至于做什么工程?何子斌和赵荣的安排是:沿着联通的线路查着走,该立杆的立杆,该换线的换线,做好了,把施工图画好,拿回来我们签字即可。张军等人共做了58个点位,绘了58张图纸,每张图纸都有何子斌和赵荣的签字。

2012年5月28日,张军接到广元市公司蒲福的电话,叫他当月31日到广元,他们将组织人员对施工队所做的工程进行验收。

31日,张军来到广元,与四川钧安监理公司监理崔某、张某,网建部马某,维护部孙某等人一道,现场验收了剑阁、苍溪的工程。

经查实,张军等十余工人在联通公司做“广元联通2011灾后重建工程”所有施工队的生活费、车辆使用费、青苗赔偿费、自购材料费、房租、等费用共计677488.5元,而拿过手的仅12万元。

2013年12月,临近春节了,工人们找张军要钱,张没办法,只好于12月16日带着工人张静、刘晓华等到广元联通公司询问情况,广元联通公司网建部经理姜琪直接给他们答复:一分钱不给你,把你们几个腿杆打断,要你们出不了广元。

2014年元月22日,工人又找到张军索要工资,张军只好把他们带到成都联通四川省公司,省公司赵总出面接见了他们,当时,广元联通分公司姜琪也在,经三方讨论认定:完全认可张军等十余人的工作量,但张军必须到广元去核实一下现场。元月23日,张军赶车到了广元。元月25、26日两天,由网建部蒲福、监理部崔某等5人,先后到剑阁、苍溪核实工作量。两天核实完毕。

元月27日,张军回到成都,再次找到赵总,赵总却找很多理由搪塞他,回到住处,工人见他还是没要到钱,气愤地要打他。第二天,几个工人又找到四川省联通公司的赵总,赵总指排通发公司陈小燕(系省公司黄杰老婆)代表通发公司拿出三万元给民工做过年钱,并写下承诺书:承诺在3月15日前再发给工人四万元工资。并在承诺书上按下了她自己的手印。

3月20日,民工们没有收到陈小燕承诺的四万元工资,反而接恐吓电话:“你们这帮烂工人,再到联通公司讨薪,老子弄死你狗日的,叫你全家不好过……”

由于广元市联通公司恐吓,张军等人都不敢到广元和成都去了。

中共中央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开始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张军等人才意识到,有党和政府给撑腰,他们应该争取到自己应得的工资。

2020年4月14日,张军再次来到联通四川省公司,他把相关资料交给四川联通监察室领导,领导表示:随即责令联通和通发公司尽快处理此事。下午张军就接到了联通省分公司由028-82834660的电话,让他把相关资料由省分公司拿到通发公司,找一名叫李建军的领导进行结算处理。

4月16日,张军把相关资料交给李建军并进行沟通,通发公司何总表示:马上派员到广元核实工作量,并尽快进行结算。

在4月22日通发公司到广元对工作量进行核对,无异议。

5月初,张军接到通知, 5月11日到广元联通,逐个指岀做了哪些地方(工程)。

5月23日,张军收到四川明字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要求他必须在2020年5月27日上午10点到联通广元分公司门口集合,否则后果自负。

无奈,张军从新疆把工人朱有富叫回四川,于5月27日上午10点准时到联通广元分公司等通发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到剑阁、苍溪复核工作量。

从5月27日到6月3日前后五天,张军和工人朱有富带着通发公司施中华等三人将施工队施工地点走了个遍,并向他们详细介绍当时的施工情况,例如:哪根电杆是谁立的、扶正了哪些电杆、更换了哪些吊线、新建了哪些杆路等等。但因为时间太久,当地老百姓建房和城镇建设,施工现场有些遭到破坏,还有我们工人绘图不专业,对地形地貌画的不是很精准,但是他们还是还原了施工现场。与图纸一致。

核实完工作量,通发公司既不统计工作量,也不进行核算。张军就主动提供了由资深资料员,根据联通广元分公司蒲福提供的24张未结算的图纸,按照通信工程2008定额进行核算的结算资料。总金额为256729.71元。

但截止目前,通发公司仍不与他们结算。通发公司负责人李建军代表公司给张军等人的答复: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月22日,张军又拨打028-82834660电话,接电话的领导说:施工队没有和联通公司签合同,有事直接找通发公司。

8月11日上午9点,张军再次赶到通发公司,公司建设部李建军、施中华接见了他,通过反复交涉,达成一致意见,由通发公司资料员按工作量做出结算。下午四点,张军应约来到通发公司,等了一个多小时,李建军来到谈话室,首先让张军不要录音,然后对他说:现在你们这个(工程)不可能按结算走,现在要讲智慧,你说你要好多钱?张军感到十分震惊,但为了尽快解决问题,还是作了让步。他们的工作量即使按08定额计算也是25万多,为了能尽快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张军说:给15万嘛!我再贴点,把农民工工资解决了。哪知号称通发公司老总的李建军竟恶狠狠地对张军说,你今天来都不该来,我们最多给你8万,不行你到省联通公司、省政府去闹,我们公司不怕你。张军要求查看结算资料,李建军一句话:不可能给你。

四川联通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8年之久,这些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该何去何从?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