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万象

三门峡市陕州区驾校考核不达标,漠视法律非法招收训练学员

2019年6月,三门峡运管局依法对40余家驾校考核,陕州区驾校各项考核为0分,被评为不达标。按国相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达标企业一律停止经营,并且三门峡公安局考练中心依法对陕州区驾校停止受理考生档案的通知,至今还没放开。
但是,自2019年6月至今陕州区驾校违规招收了几百名学员,我们找到了三门峡运管局晁局长他说:“考核不达标的驾校不能招收学员,不能组织学员练车”。陕州区驾校无视三门峡运管局的规定,一直没有停止招收学员,仅仅在2020年上半年,招收学员344人。
陕州区驾校不符合办学条件,场地面积不够16亩地(10000平方米),驾校车辆没有达到20辆,擅自使用无牌照无证报废车辆作为教练车,在双重安全预防的今天,藐视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在训练场地,由于无牌教练车不能去加油站加油,然后该驾校人员开着私家车去加油站加满油,然后在开到该驾校把私家车里的汽油放出来加到无牌教练车里面,供学员练车,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的不准以任何形式转运卖给训练车加散装汽油。
对陕州区驾校的违法行为举报到12328交通监督部门,举报到三门峡纪委,多次到陕州区运管局举报。陕州区驾校至今仍然漠视法律非法招收学员,对监管部门的意见不理不问。

以上是实名举报者名单, 难道这样的违规企业长期经营的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里面的原因不得不令人深思,群众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针对事件的进展媒体将继续关注。

转自:http://www.w0rkercn.cn/gundong/674.html

长沙两男子被指唱双簧 骗取工程保证金556万元

“在2017年年底至2018年年底,鑫元廊桥(湖南)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邹耀东团伙假借长沙县干杉镇及长沙河西乱尾工程之名,先后骗取我们工程保证金556万元,然后人去楼空,不知所踪。事发后,我们多方奔走维权,至今无果。”日前,来自湖南安乡县等地的十余位受害人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邹耀东,湖南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人,出生于1969年10月,系鑫元廊桥(湖南)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另一身份光环是曙光建筑有限公司及锦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委托人;陈兴民,湖南安乡县人,出生于1965年7月,原系安乡县房地产开发商(现已破产),出任邹某东所辖公司副总,主营工程分包运作。

     老江湖处心积虑骗老乡  穿帮后人去楼空玩失联

2018年初以来,陈兴民在邹耀东的密谋授意下,打着工程项目分包的晃子,借着老牌开发商的名气及本县圈内的人脉关系,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采取游说、洗脑、许愿、玩套路等方法,先后骗取十余位老乡(包括亲朋好友)工程保证金556万元(本人索要的工程回扣在外)。赃款到账后,邹耀东基本不再露面,让陈兴民站在前台与受害人周旋。此时,陈兴民也成为受害人与工程发包人邹耀东唯一中间联系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约定进场工期的逼近,受害人做好入场前期准备工作,按行内规定多次向陈兴民讨要施工许可证、工程设计图纸,陈兴民总是一拖再拖,不是说“快了、快了”,就是说“我催一下邹总”,或者说过几天给你发电子档,其实至今什么都没有。

     

图为长沙河西岳麓区(沃邦医药物流园)历时四年的乱尾楼工程,邹耀东接盘二年有余,除套他人工程保证金据为己有外,地还是地,工程毫无进展。

纸是包不住火的。开工工期到了,工地还是原样,毫无任何启动迹象,天天说下个星期进场,就是进不了场。一次次承诺,一次次谎言,一次次套路,一拖就是数月。水中的月亮看得到,摸不着,受害人渐渐感觉到事态不对劲,先后提出了进不了工地就退钱,这时陈兴民又有另一种说法:“好说好说,到时该怎么退钱就怎么退钱,利息不会少,赔偿也不会少……邹总住院,我帮你联系邹总。”
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工程无望,退钱无影,想见邹耀东讨说法比登天还难,站在前台的陈兴民更是一味推诿,游离在受害人之间各个击破,浇水灭火。随着案情的发展,十余名受害人在讨说法的路上终于聚在一起,聊到工程项目,各自重合,被骗过程如出一辙。此时大家才恍然省悟,大梦初醒。
至此,傅彬,湖南安乡县人,承接湖南长沙县干杉镇(海驿智能物流园以下简称干杉)沟渠、铝合金、绿化、油漆防水、天桥等工程,被骗工程保证金200万元;胡世松,湖南安乡县人,承接干杉沟渠工程(与傅彬工程重合),被骗工程保证金50万元;罗建,湖南安乡县人,承接长沙市河西岳麓区(沃邦医药物流园,以下简称河西)消防工程,被骗工程保证金100万元;张曙光,湖南澧县人,承接河西消防工程(与罗键工程重合),被骗工程保证金8万元;聂庆新,湖南安乡县人,承接河西水电工程,被骗工程保证金50万元;唐敦强(实际出资被骗人,由陈兴民代签合同,两者是姑舅表亲关系),湖南安乡县人,承接河西水电工程(与聂庆新工程重合),被骗工程保证金50万元;方辉,湖南桃源县人,承接干杉建房清包工程,被骗保证金20万元;周运富,湖南安乡县人,承接干杉建房清包工程(与方辉工程重合),被骗保证金8万元;雷和平,湖南津市市保河堤人,先承接干杉油漆与防水工程(与傅彬工程重合),后转合同到河西承接油漆防水工程,被骗保证金40万元;张军华,湖南安乡县人,承接干杉铝合金工程(与傅彬工程重合),被骗保证金30万元。十人合计被骗保证金达556万元。
案情真相终于浮出水面。现在邹耀东的公司是人去楼空,“铁将军”守门,电话不接,人已不知去向。站在前台的陈兴明还在配合邹耀东唱双簧,“我没卷钱,管不了。我也见不到他的人,但我会帮你们联系”。血汗钱不翼而飞,我们怎么办?

     同一工程项目多人重合,伪造公章签合同

同一工程项目多人重合,覆盖全部受害人,实属“一女多嫁”。傅彬与胡世松沟渠工程重合,傅彬与雷和平油漆防水工程重合,傅彬与与张军华铝合金工程重合,罗键与张曙光消防工程重合,聂庆新与唐敦强水电工程重合,方辉与周运富主体清包工程重合。全部合同由陈兴民起草,由邹耀东签署认可,难道被控诉人得了健忘症,不言而喻,其意不在工程上。工程签署出去了,就没有了,如诺双方合同执行人同时进场开工,何以为之?可见,搞工程是骗钱手段,骗取受害人保证金才是真实目的。

     

图为邹耀东私刻公章,骗取工程保证金证据。

伪造多枚公章,骗你没商量。河西工程是曙光建筑公司总承包具独有权,应说每签一份合同,按理须在公司存档备案。然而,被控诉人为躲避被代理人监管,伪造骏龙建筑有限公司公章,与受害人签订合同,骗取保证金100万元,不入被代理公司账户,并据为己有。再有,被控诉人与聂庆新签订合同的印章,被代理曙光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也予以了否认,其理由有三:一是合同印章纯属仿造;二是50万元保证金未入公司账户;三是该合同公司无档。据此可见,被控诉人为了取得受害人信任,不惜以身试法,挺而走险,目的就一个,骗取保证金。
假工程,真骗钱;工程是诱饵,骗取保证金是真实目的。一是工程签约至今,按合约受害人早已进场开工,但被控诉人却将工期一拖再拖,数次自我否定,至今无一人进场;二是从被控诉人接盘到现在,没办施工许可证。没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开工的,开工也条件不成熟,有何理由收取保证金?签约时被控诉人承诺交保证金后就给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却至今未给;三是没有工程设计图纸也是承诺交保证金后及时到位,至今也未到位。没有工程设计图纸,叫受害人拿什么开工?四是被控诉人根本不具备接盘经济实力。干杉全部工程完善需几十亿元,河西工程也少不了三、四亿元。无需细想,一个连公司租金都付不出的人能吃得下?就算能收到一定数额的工程保证金,靠收保证金能维持偌大工程的庞大开支?被控诉人心里自然明白,工程仅仅是个道具,一个让鱼咬钩的诱饵,所以真实的目的还是骗取保证金。
保证金走向何方?占为己有,拒不退还。工程保证金用途是指发包方为使分包方在承接工程项目后保证按约及时进场,保质保量,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完成工程任务的信誉保证及经济担保,原则上不能挪作他用。既然系发包方违约,工程做不了,理应退还,一时还不了也应该做出合理解释,获得受害人的理解与原谅。然而,被控诉人偏偏选择关闭公司玩失联,钱到手人消失,留下前台人陈兴民与受害人周旋,且长期没有退款意向的痕迹,钱呢?556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大概还在被控诉人的口袋里吧。其目的达到了,骗你没商量。

   为区区5千元月薪恁卖力  陈老板行为异常或分赃

诸多不正常,疑为合伙诈骗。
质疑一,据陈兴民自白,他的月薪仅5000元,而且今年还未拿一分钱工资。陈兴民尽管已破产,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家乡还有不少的正在纠纷处理中的财产,大不大,小不小,还是个不大不小的老板,他能看得上区区5000元工资,放弃自己的事不做而去涉险?况且陈兴民一直往来长沙与安乡两地(安乡事多,不得不回),月薪5000元,大概不足差旅费吧(差旅费是不报销的),还有平时接待受害人的费用也是不报销的,算起帐来他绝对是亏的,是倒贴的。谁有这样傻,除非脑袋进水了吧?
质疑二,当案发后,受害人齐声问他为区区5000元月薪为何为邹耀东赤膊上阵时,他又另有一番说法,安乡他还有700多万元的债务,邹耀东表态说,要他好好干,700多万元由他来还,是在这巨大的诱惑下他才如此卖力。真卖力!第一个进套的就是他亲姑舅表弟。
质疑三,随着事态的发展,陈兴民也完全明白,邹耀东不会兑现700万元承诺,并且也意识到受害人不会放过他,整天把他逼得鸡飞狗上屋。如果是一个正常思维的人,自己果真是受害者,问心无愧,就会旗帜鲜明地站在受害人一边向邹耀东讨要说法,或一道去有关部门说清,然而他选择的方向是拖一天是一天,宁可挨骂挨打,甚至拍着胸脯承诺由他来还,也不配合受害人,正常吗?是怕当面对质穿帮吧。

     

图为受害人与邹耀东签订的合同书。

质疑四,合同一律由陈兴民起草,再由邹耀东签署,内情他不可能不知晓,假工程,真骗钱,风险之大是要坐牢的。这可是无本之利啊,没巨额回报,陈兴民会做?谁能保证他没分赃?
尊敬的领导同志,我们是一群遵纪守法,实实在在干实事的勤劳群体,为养家糊口先后走进了被诈骗到死胡同,我们这些钱都是东借西挪凑来的,有的还是高息借来的,是想搞点工程,凭劳动及技术赚点钱度日。目前是要干工程无望,要回保证金又无处找人。我们前前后后找了邹耀东几个月,陈兴民又以自己没卷钱为理由,拒不配合,费工费时费钱财,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骗子利用我们的淳朴与善良,侵吞了我们的血汗钱,事也干不成,整天还要面临债主的斥责、胁逼,生活无以着落,望天痛哭,有家难归。
在这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其中傅彬、张军华、方辉三人率先拿起法律武器,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向长沙市雨花区洞井派出所报案(邹耀东公司、户口所在地),随后于2019年6月19日在同一派出所集体报案。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明了,追回血汗钱偿还我们的债主,给家人一个平安,儿女也不能因此无钱辍学,家不散(此事发生有两位受害者闹到了离婚地步)。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深知并应当深信。恳请有关部门为此案早日定性,如性质系民事调解我们就去找法院尽早提起诉讼;如构成刑事案件,还望亮剑出击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社会一片安宁。同时,我们也恳请各级领导关注案情进展,救受害人于水深火热之中。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sczh/20200713/13309.html

济南六旬老太接工程被套,欠债500多万元成心病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国家反复强调,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需求,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本人在承包济南市槐荫区张庄村、刘庄村安置房土方工程中,被山东星宇置业有限公司耿某、刘某、耿某转等人利用欺诈手段骗进工地投资干活,强占我工程款,并造成我欠下外债500多万元无法偿还的事情,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希望能给我一个公理!” 山东省济南市六旬老太太王树霞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此工程项目由中建五局总承包,山东星宇置业有限公司分包土石方工程。2018年7月份,山东星宇置业有限公司副总耿某的父亲耿某转(欺骗耿某的同学孙某文等三人合伙投资东部绿地泉搞土方工程,每人投资300多万元,钱不够可以借耿某、刘某、耿某转的钱,利息分别是2分7,2分6,2分5。结果到现在两年多了,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利用我弟弟不懂工程承包规则,欺骗我弟弟说他公司承包了一个土石方工程,该工程土方很挣钱,如果我弟弟想干,就直接接手。还说此工程基本不用垫资,如果资金紧张,他可以借钱给我弟弟。在他巧舌如簧和一系列的哄骗中,我弟弟接手了此工程。本来是抱着挣钱的美好愿望去的,却没想到落入了耿某转的圈套,以至造成了后续一系列灾难的开始。
2018年9月3日,我和我弟弟接手此工程,一直到2019年8月份土石方工程结束,工程并没有向耿某、耿某转说的那样不用垫资。最起码要支付工人工资,支付土方运输费、机械台班费等(每天付大车运输费每车支付450元,一车车全部都是付现金,机械台班也得付现金,每天几十万元现金付出去),后来我与我弟弟合计,这才干了多少工程?就把我们家底都投进去了不说,还欠着工人的部分工资,我们决定撤出不干了。

耿某转知道后,就主动找到我弟弟说:“没有钱没关系,我先借给你,不过得给点利息。这么吧,借给你150万元,月息按2分计算,20万元的利息就行。”就这样,又忽悠我们干下去。最后我们找亲戚朋友也凑款,前后总计投入了800多万元,总算把工程干完。
2020年1月8日,中建五局出具的工程验收结算书证明:中建五局已经将95%的工程款拨付给了星宇公司。2020年5月底,剩余的5%工程款也打到了星宇公司账户上。
而星宇公司既不按照工程进度给我结款,也不按照合同给我结款。本来前期耿某转和星宇公司法人刘某、副总耿某对我承诺,除了每立方土提5元钱的好处费以外,其它的都是我的。但是工程在进行中的时候,先是扣我的湿土费,然后又扣我的砖渣费。而且机械台班的税率是3%,星宇公司竟然对我收取18%到24%的税率。并且所有的税款都不给我开具发票。最后连本该属于我的工地回填项目也硬生生抢走了。

工程结束经验收完成后,星宇公司应该给我们的工程款总造价1191万余元,外加简土石方外运费70余万元,机械台班费108万余元。但是星宇公司除了前期只给了我一部分的工程款,让我把工程总造价的所有税款发票开具完成后,拒不付我剩余的接近500万元的工程款,并寻找各种理由和方法克扣款项。仅税金一项,就克扣了我高达90多万元。而且在2019年9月份给我结部分工程款时,又扣了我40万元,说是送给了中建五局的领导。
为了尽快把钱还给等待的亲友和农民工,我6月30日上午到星宇公司交涉。星宇公司人员很客气的接待,但是当接到耿某等人的电话之后立刻翻脸,态度蛮横让我滚蛋,并且粗暴用胳膊肘对准我的心口猛的撞击,造成我呼吸困难,心口疼痛。我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对方却是一个身体高大强壮的壮汉,这样凶狠的对老人施虐造成伤害,难道就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吗?
我一次次的到星宇公司去要账,前后多达十几次,可星宇公司就是不给。霸占别人的钱财不给,已经涉嫌合同诈骗,并且在我工程资金垫资不够的情况下,还借给我钱,并收取高额的利息,明显就是放高利贷行为。

干完工程才明白耿某转这是给我们设了一个圈套,在我们接手工程后一点一点迫使我们投入更多的资金,为的就是后期他们非法占有我的财产。耿某转与星宇置业有限公司不但没投资给我们一分钱,还乘人之危大放高利贷,利用工程再坑我们一笔钱,这和诈骗有什么区别?
后来经过多方面打听我才知道,原来这是星宇置业有限公司惯用的套路。他们通过这种欺骗方式在工程中不用投入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先后在济南40多个工地骗取其他人施工,从每个工地实际施工人手中骗取钱财,一年几千万元入账,不知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
以上我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拿人格做出保证,绝对真实,并且无论是与星宇公司法人股东还是律师,全部都有原始文字材料及电话录音为证。包括星宇公司高利放贷的银行账户,我也知道其中的一部分。
在讨要工程款的过程中,星宇公司法人兼总经理刘某、副总耿某态度蛮横,指使公司内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对我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并指派律师对我进行恐吓。此律师还给我发律师函威胁我,并且说我是精神病等非常难听的话,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我即使去法院打官司,我肯定赢不了。我这才明白“刘某包括耿某转、耿某父子为什么从一开始就一再给我承诺:不用签合同,都是多年朋友了,口头约定比合同管用”的目的。
我这点工程款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但却是我辛辛苦苦几十年挣的血汗钱,全都投入到这个工程里面了,而且后续投入的工程款是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的。目前我借钱的亲戚朋友,还有我还欠工地上付出辛勤汗水的农民工和其他人员工资的,他们整天跟我要账,我只能东躲西藏。我知道他们都拖家带口的不容易,天天来我家吵闹也能理解,因为星宇公司不给我剩余的工程款,我没钱给他们,这成为我的一块心病。
我也是一位六十岁的老人了,也不是诚心不给,我是有心无力,深感愧对他们呀!闹到这种地步,我对生活真的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目前国家大力提倡的和谐社会中,各级领导都在维护社会稳定,而山东星宇置业有限公司在建筑行业依仗自身的社会背景,长期霸占着济南市大部分建筑工地,欺骗同行,坑骗施工人的工程款,强取豪夺骗取老百姓钱财,希望上级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我们老百姓撑起一片朗朗青天。(王树霞)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sczh/20200707/13198.html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落实解决问题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题中之义。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过程,就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也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 日前,家住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的尹峥嵘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自从1996年12月9日他被安置到原渭南市国税局报到后,现今渭南市税务局一直没有正式接收,按临时人员工作至2017年底。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尹峥嵘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尹峥嵘,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家住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自从1996年12月9日,被安置到原渭南市国税局报到后,现今渭南市税务局一直没有正式接收,按临时人员工作至2017年底。我本人因退伍接收“历史遗留”问题与国新办发布“清零安置”政策落实、合法权益受侵,现求助如下:
其一,2020年1月3日,省税务局局长信箱回复:你反映的问题线索,经领导批示后已转交人事部门。5月29日,我电话询问省局人事部门,负责人马某口头答复,因未找到我的1996年改派介绍信存根为由,拒绝政策落实。至于介绍信存根找到与否,与我没有任何责任,也不是我的错,我有原始介绍信为证。
其二,若举证不了我的介绍信不真实,省税务局人事部门应无条件接收。接收单位不应以无法找到存根为借口,无法找到存根是原安置办责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接收安置政策落实,漠视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应当坚决按照总理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的要求,“切实把安置政策落实好。”
公平正义不能成为一句空谈,“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为此,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国家政策,推动落实解决问题,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尹峥嵘)

图片来源:楚天尚漫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0703/13112.html

雅荷地产收保护费、抢夺工地、恶意拖欠,法治社会岂能胡来?

       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达濠西安分公司)举报称,其与西安雅荷紫金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荷地产)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后,缴纳了400万元保证金,理应进场施工,但雅荷地产和西安市范北村先后六次,迫使缴纳保护费580万元后方可进场施工;后雅荷地产动用物业公司保安80多名和社会闲杂人员共200多名,强占工地、生活区,进而破坏公司财产,最终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102501590.4元。

        雅荷地产要求交保证金后再交保护费

       2011年11月1日,达濠西安分公司与雅荷地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达濠西安分公司承建雅荷地产开发的位于西安市未央区范北村的紫金阳光一期A标段H1、H2、H3、H7、B1、B4号楼及商业裙楼和相对应的地下车库。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向雅荷地产缴纳了400万元保证金,并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但是雅荷地产的董事长徐束萍说还需要向范北村缴纳总造价2%的资金才能进场。达濠西安分公司迫于无奈范北村缴纳保护费580万后才进场施工,而且雅荷地产要求所有地材必须由范北村来供货,价格要上浮15%。

       “一女二嫁”,雅荷地产暴力驱赶欲盖弥彰

        2016年4月7日,我公司项目人员潘章清和达濠西安分公司法人曾广源到雅荷地产与徐束萍见面协调2016年工地开工事宜,没见到徐束萍。当天上午11时,现场施工人员电话通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郑焱昌,雅荷地产动用物业公司保安80多名和社会闲杂人员共200多名,使用手持棍棒、管制刀具,强行将我公司施工人员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驱离,破坏门窗,故意损坏监控设备,并安排专人看守施工现场大门,其余闲杂人员在售楼部聚集,致使达濠西安分公司150多名施工人员当晚流落街头。事件发生后随即报警,当地虽出警但对该事件至今一直未作处理。

场区被霸占后我公司员工露宿街头

        当天下午5时,在村民代表范小军强烈要求下,徐束萍与雅荷公司副总赵永刚到会议室,徐束萍称雅荷地产没钱,需要钱运作项目,并说达濠西安分公司如果想继续施工,必须向雅荷地产上交3000万元。4月11日,遂有其他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破坏道路、排水管、通电线路、成品材料等,合计损失1000多万元。

       2016年4月28日,雅荷地产副总经理赵永刚电话通知达濠西安分公司项目人员潘章清,让其与另一项目人员梁军旗前去其办公室,要求在一份提前打印好的复工《承诺书》上签字,并威胁潘章清和梁军旗称,如果不在承诺书签字,不允许我公司继续施工,且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还强调如果不能在当年7月30日之前交付房屋,逾期每天罚款10万元,潘章清和梁军旗迫于压力,在承诺书上签字。

       承诺书签字当天下午雅荷地产赵永刚组织监理单位及无关社会人员开会并现场表态不让我公司任何工人进入B1、B2、B4、B5、H3、商业裙楼及地下室施工,又借口说目前他们公司没有钱支付我公司进度款,等交房之后才能给我公司支付工程款。后来在诉讼中印证了一个事实:雅荷公司这些做法完全欲盖弥彰,其早在2016年4月7日就与另一家当地的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公司没有资质。

       法治伸张正义,雅荷地产必被追责

法院判决内容

        2018年5月,达濠西安分公司一纸诉状将雅荷地产起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该院作出(2018)陕01民初979号公正判决,支付剩余工程款102501590.4元及利息;返还保证金400万元及支付利息;赔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183411元;就剩余工程款102501590.4元,对紫金阳光H1、H2、H3、H7、B1、B2、B4、B5号楼、商业裙楼及地下车库享有优先受偿权……

        法治社会自有法制可依,胡来就应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转自:http://cnnews.net.cn/fazhi/fazhi/2020-06-28/2269.html?from=singlemessage#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太和县村民反映一村干部11条违规违纪事实如石沉大海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坟台镇前冯村的马姓关姓等村民反映,他们村的书记马某彪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是为民众谋利发展,而是大肆敛财。村民们共列举了十一条马某彪违规、违纪的证据进行了网上举报,希望有关部门关注调查。

但是时间已经过了一个月了无音信,举报信息如石沉大海,村民反映而被举报的马某某最近又占用了13亩农田,打着贫项目的旗号搞钱。

主要投诉村书记马某彪违规违纪的事实原文如下:

第一:太和县坟台镇前冯行政村马某彪书记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力私自违规在前冯行政村马桥自然村西头大河乱抽沙子,连续抽沙4年,造成多亩土地塌陷,(有现场为证)村民无为敢言,无处说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行政村的人员任职本不可身兼多职,身为书记的马某彪明知故犯,身兼多职,同时马某彪担任书记和村长,电工,共同处事的人员在马某彪书记的压迫下不敢上报。

第三,马某彪书记的儿子马某龙在村支部,担任扶贫专干,其儿媳妇朱某丽担任村民专干。

第四,2018年前村委会高标准农电工程项目,马某彪书记利用职权私自把行政村要修的规划内的路段,私自卖给当地桑营镇500米,所得款项不知去向。

当时修的路,照片由村民提供

第五,2018年前冯行政村马桥村马某让村民属于国家补助的五保户人员,国家给予补助建设房屋资金下发到行政村,但是马桥村马言让村民并没有得到建设房屋,资金也没有到手,这批资金不知去向。

第六,2019年,前冯行政村午季秸秆旋耕土地项目资金人民币10多万元,此笔资金不知去向,

第七,2019年前冯村委会扶贫光伏发电项目,马某彪书记报账人民币2万多元,款项不知去向,

第八,2018年马某彪书记将前冯村农科站地35亩,租给当地村民关楼关猛5年,租金人民币96250元,款项用于医保补贴6万余元剩余3万余元不知去向,

第九,前冯行政村扶贫房改造应先拆后建而书记马某彪二叔马言俊不拆老房新房就建好了,存在违纪行为。

第十,书记马某彪的亲三叔马言银不符合不享受扶贫政策,顶用其他扶贫名额建造扶贫用房,全部有书记马某彪一手操作。马某彪书记大叔马言玉已经死亡十余年还在享受国家低保补助政策,

第十一,前冯行政村马桥自然村寨里马言会的侄子东山,部队转业国家补助金被书记马某彪私自领取没有通知本人,使用好多年被本人追查出来。

挖沙后留下的大坑,照片由村民提供

村民请求安徽太和县相关部门查清以上列举的十一条,让国家的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村民明白集体资产到底去哪了?别让某些人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敛财的工具!

原文链接:乡村发展网https://www.xcfz.org.cn/bbs/show-20225.html

聊城市人大代表所创企业被霸占 背后原因值得深挖

原标题:聊城市人大代表朱英民所创企业港海公司被付建军霸占,背后原因值得深挖

(记者 于是之 文)山东省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法人朱英民,1989年参军,中共党员,1991年复员到冠县法院工作。1989年调任冠城镇司法所所长。2006年3月创办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海公司),港海公司注册资金1.17亿元,安排就业人员400余人,为冠县盈利与税收大户。

因成绩突出,我先后获得聊城市十大杰出职工、模范党员、捐资助教先进个人、“富民兴聊”奖章、优秀民营企业家、冠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等多项殊荣。

朱英民工作兢兢业业,现我向上级领导举报、揭发以付建军为首的黑恶势力。”实名举报人朱英民向记者坦诚。

朱英民,何许人也?

港海公司由于2014年给赵某担保的公司出现问题受牵连,出现了资金困难。又因为被战友付建军合同诈骗,进入了一个付建军为首,主要成员由孙相勇、姜磊军、袁新超、肖太凯、刘振江、徐海洋组成的黑恶势力控制圈。该黑恶组织通过诈骗、寻衅滋事、持枪威胁、诬告陷害、偷税漏税等等手段霸占企业、欺骗国家,非法敛财。

一、合同诈骗 霸占企业

2014年4月,朱英民经营的港海公司担保圈赵某一公司出现问题,朱英民为顾全大局、稳定金融秩序,主动代偿本息2713.922706万元。2014年9月份受赵某公司破产影响,各大银行开始集中抽贷,导致港海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朱英民与付建军是战友关系,数年来相互之间一直有资金往来。2015年6月份付建军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财务总监宋学武和该公司资金运营部总经理张鹏一起主动找到朱英民,许诺可利用北京中关村的关系将港海公司托管上市,彻底解决港海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朱英民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只好顺其自然的认同了。

2015年6月10日,付建军与其律师事先打印好了《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租赁合同》。付建军以冠县恒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公司)的名义与港海公司签定了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自租赁港海公司之日起前6个月不支付租金,6个月以后所得利润的90%用于偿还港海公司所欠北京志和伟业公司借款,剩余10%作为支付港海公司租金,付建军负责财务管理,朱英民负责生产经营。

2015年7月份付建军入厂参与港海公司经营。2015年10月份,付建军向冠县政府承诺以3.82亿收购港海公司,并将收购后的港海公司托管上市。并承诺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付清全部收购款3.82亿元,同时付建军向冠县政府张琳县长等领导班子成员承诺每月拿出150万元偿还港海公司银行贷款本息和债权人欠款,并称他完全有能力把港海公司经营好,县政府领导信以为真。

为使港海公司尽快上市,张琳县长等人多次找朱英民谈话,让朱英民离开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港海公司。朱英民坚决不同意,县领导让朱英民服从大局,在县长施压下,2015年11月朱英民含泪被迫离开了自己辛苦创办经营的港海公司。付建军采用欺骗企业法人以及冠县政府的手段将港海公司的经营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二、妨碍公务 寻衅滋事

付建军等人经营港海公司期间,既不支付租金,也不偿还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债务,更没有兑现其向冠县政府每月支付150万元用于偿还债权人本息的承诺,且闭口不谈将港海公司托管上市的事。按照规定机械设备应该在每个月大保养一次,设备必须在停止工作的状态下进行保养。但付建军为了获取巨额利润,在其经营长达15个月的期间内,对港海公司机器设备没有进行过一次维护保养,而是进行掠夺式、毁坏式生产。

不仅如此,付建军还偷税漏税,数额巨大,为掩盖其偷税漏税的犯罪事实,付建军不让朱英民进入公司查看财务。付建军的行为引起包括多家银行在内的港海公司众多债权人的极大不满,冠县政府十分重视并专门成立工作组进行协调。但付建军专横跋扈,一意孤行,丝毫不把冠县政府放在眼里,而是继续疯狂地大肆进行破坏性生产经营。

2016年3月31日,付建军承诺的支付收购费的最后期限已到,但付建军却分文未付,也不兑现其向冠县政府所承诺的每月偿还150万元本息的债务。付建军雇佣孙相勇、姜磊军等几十名黑社会打手长期把守在公司,姜磊军还多次恐吓要杀死朱英民,付建军对外声称带刀经营。2016年4月中下旬港海公司的债权人和放贷银行的工作人员纷纷来到港海公司要账,付建军声称海港公司是他在经营,他不欠任何人债务。

2016年4月中旬,蒋涛等多名债权人不约而同地来到港海公司,因港海公司将35KV高压变电站及11台变压器等财产抵押给蒋涛,并办理了动产登记,且蒋涛已经于2016年4月11日起诉至冠县法院,冠县法院依蒋涛申请作出了查封该抵押物的财产保全裁定。随后,蒋涛拿着抵押合同和查封裁定书到港海公司查看抵押物现状。

一些债权人也不约而同地陆续上门来讨债,蒋涛等债权人来到变电站门前,此时蒋涛等人看见从变电站西侧突然开来两台鲁P打头聊城牌号的车,车上下来十个人,这伙人都是纹身,秃头,他们手拿铁管、铁链、木棒等各种凶器,突然向债权人走过来,后来经了解这些人中包括孙相勇,姜磊军,袁新超,肖太凯等黑社会主要成员。

付建军手下人员报警,警察怕变压器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或电击伤人等危险,在接报警电话时告知让电工拉闸停电,付建军手下电工拉闸停电。蒋涛等债权人看到这些黑社会成员气势汹汹地向他们走来被吓得惊恐万分。蒋涛当场心脏病发作,被120车送到冠县中医院抢救才幸免于难。

随即债权人马淑华也被吓得心脏病发作;继而债权人贺玉珍也被吓得四肢僵硬、不省人事;有人掐人中,并给她含两瓶速效救心丸才醒来。警察及时赶到才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次日夜里11时许,付建军指使孙相勇、姜磊军、袁新超、肖太凯等20多个黑社会成员手持木棒、铁链子,突然冲到变电室旁边的值班室门前,当时在该值班室内有前来讨债的贺玉珍、代海霞、马淑华、李焕英等六个债权人,因天很晚他们渐渐入睡,孙相勇、姜磊军等黑社会成员突然用木棒和铁管打砸变电室值班室门上的玻璃。玻璃碎片落入贺玉珍等人头部和身上,这些黑社会成员踹门进入值班室内,然后进入变电室将电闸合上通电,并用威胁恐吓大骂等方式强行驱逐多名债权人。

因当时场面非常恐怖,贺玉珍再次因受到惊吓导致心脏病发作(贺玉珍以前从没有患过心脏病)而昏厥过去,经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马淑华也因受到威胁恐吓导致心脏病发作,冠县警察来到现场时曾让在场的全部债权人签名、做笔录。

黑社会把守门卫照片

不仅如此,付建军还指孙相勇、姜磊军等黑社会成员强行驱逐到港海公司来做贷后检查的华夏银行聊城兴华支行工作人员赵子川、恒丰银行聊城分行谷琳琳、冠县信用社赵春磊等人。更为严重的是付建军指使孙相勇、姜磊军等黑社会成员强行驱逐阻止湖北省宜昌市夷陵人民法院执行局雷必强法官及法警依法执行公务。付建军还指使孙相勇、姜磊军等人强行驱逐依法维权的律师等人。付建军、姜磊军等人的种种犯罪恶行令人发指,罄竹难书。

三、持有枪支 故意杀人

2016年10月9日晚,朱英民正在办公楼一楼西侧走廊走动,有一辆白色本田CRV车在紧靠着办公楼北边的公路上来回驶过五六次,该车忽然停住。从车上下来一个人手持长枪对朱英民进行射击,子弹将办公楼窗户数层钢化玻璃击穿,朱英民及时蹲下躲避才幸免于难。案发后朱英民立即向冠县刑警大队第一中队报案,冠县刑警一中队立案,技术中队勘验现场、调取物证,冠县刑警一中队调取了案发现场录像,此案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但至今未破。

朱英民认为是付建军指使孙相勇所为,因为付建军曾扬言要杀死朱英民全家,除了他以外,不会有其他人会对他下如此毒手。奇怪得是,付建军却恶人先告状,他们不断利用各种关系诬告陷害朱英民。本来付建军等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但其却诬告陷害朱英民涉枪。

2017年3月21日聊城市公安局以朱英民涉嫌私藏枪支为由,动用大批特警将其刑事拘留,但因没有任何证据,不得不在拘留朱英民37天后将其释放。

付建军等人仍不肯罢休,又动用其在北京中关村的关系以朱英民涉黑为由进行诬告陷害,2018年11月9日聊南分局再次对朱英民及港海公司法人杜华伟等九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子弹穿过外面双层玻璃后,嵌在室内第二个双层玻璃中

四、涉假发票 偷税逃税

2016年10月4日,朱英民回到自己的港海公司后,发现了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0月3日付建军伙以恒润公司名义霸占港海公司进行掠夺性生产经营的15个月期间的销售明细及生产日报表,根据销售明细表和生产日报表统计,付建军在经营期间,共实现销售收入 30588.78145万元(价税合计),其中:

1、未开发票金额2237.668907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未开发票金额偷逃增值税金额等于22376689.07元÷1.17=19125375.27元X17%=325.13138万元。地税税金35.764452万元。付建军涉嫌偷税罪。

2、已进行纳税申报的收入大约为24231.72012万元,应缴增值税242.317201万元,地税税金 26.654892万 元,但付建军未缴。

3、付建军经营的15个月,应缴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土地税、房产税199.44815万元,但付建军分文未付。

4、根据生产日报表和销售明细表统计,付建军销售废品3876.512吨,销售带钢7115.587吨,销售镀锌成品77907.682吨,加工镀锌板36786.451吨,加工酸洗钢板2862.93吨,加工冷轧板2731.457吨,加工退火13138.208吨,按照销售明细表统计,恒润公司经营15个月期间的净利润大约在4957.768501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239.442125万元,但付建军未缴。

5、付建军在经营期间销售不含税销售收入2237.668907万元,少交增值税412万元,付建军分文未付,构成逃税罪。

6、付建军非法购买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涉嫌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以上共计偷逃税款约2068.7582万元。

朱英民于2016年10月8日向冠县国税局实名举报,冠县国税局于2016年10月9日把恒润公司的所有账目查抄,但迟迟没有结论。随后,朱英民又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去聊城市国税局实名举报。2016年11月3日朱英民收到聊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受理回执。2016年10月24日下午,朱英民又去山东省国税局实名举报并收到回执。我已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向山东省纪检委、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聊城市纪检委寄出实名举报信,以上各单位均以短信提示的形式签收。

付建军通过其姐夫安素民的妹夫徐海洋(原冠县国税局稽查科的工作人员),徐海洋利用自己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方阻碍稽查科工作人员依法查账。付建军经营港海公司15个月期间,付建军雇佣其外甥安文峰为恒润公司会计,安文峰曾因挪用公款罪被判缓刑。安文峰帮助付建军做假账,冠县国税局已经将付建军真假两套帐目全部拿走。

2017年9月18日,冠县国税局稽查局给朱英民送达《关于冠县恒润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举报的回复》,该回复已经查证确认付建军偷漏增值税149.054398万元,偷漏企业所得税121.680544万元,合计270.734942万元,罚款135.367471万元。但付建军利用各种手段逃避国税局处罚,至今没有补缴税款。该回复称付建军偷税漏税案件已经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检查,但时至今日,公安机关并没有对冠县国税局移送的付建军涉嫌偷税罪,逃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立案侦查。

五、解除合同 引发暴动

2016年4月25日,朱英民向付建军所掌控的恒润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委托律师给付建军送达了解除合同的律师函,明确告知付建军解除租赁合同,并立即腾退港海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付建军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和律师函后,未在三个月内依据法定程序提出异议,港海公司与恒润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解除。但付建军却无视国法,拒不主动撤离港海公司。

从2016年10月5日开始,付建军勾结孙相勇(目前已因涉黑被东昌府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孙相勇已被批准逮捕)组织姜磊军、刘振江、袁新超、肖太凯等人召集聊城、临清、茌平、聊城开发区、邢台、邯郸、安阳等周边地区的黑恶势力500余人,分别在冠县现代物流宾馆、帝都宾馆、阳光假日宾馆、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高速公路上道口等地点集结、分发凶器,付建军准备好警犬,推土车,铲车,拿着钢管,要与付英民决一死战。

在众多黑恶势力聚众就要引发暴动之即,港海公司员工及时报警。冠县公安局冯书合书记和园区派出所所长带领多名警察持枪巡逻,在港海公司门口停放警车等手段,才勉强控制局面。因为公安局出警及时有力,付建军带领黑社会大规模进攻港海公司厂区的计划未能得逞。有众多路人、周边企业人员围观中。付英民向公安局举报付建军涉黑涉恶的事实,冠县公安局冯书合书记带领警察调取了付建军组织的黑社会成员在各宾馆住宿及待命的录像资料,该证据保留在冠县公安局。

付建军的计划落空后恼羞成怒,此后他多次指使自始至终充当其打手的孙相勇,与有前科劣迹的姜磊军分别纠集冠县及聊城的黑恶霸痞上百人,多次围攻港海公司。采取威胁、恐吓、拦截、追逐上下班员工,多次扰乱港海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冠县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孙相勇是冠县黑社会头目,前不久已经被东昌府公安局异地侦查摧毁。付建军、孙相勇等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待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据朱英民回忆,付建军与冠县原县长张琳私交甚好,张琳在位期间帮助付建军强占企业等多种非法之事,严重伤害了冠县民营企业家赤诚之心,打破良好的营商环境,损伤了冠县老百姓对冠县企业和政府的信心。但随着张琳县长自杀身亡,所有的冤情不了了之,石沉大海。

朱英民说,“现我泣血向上级领导如实反映以上事实,将罪大恶极的付建军等黑社会组织一网打尽,为民除害。”

据了解,润海集团创始人朱英民,山东润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冠县港海薄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7日。是一家集生产和经营于一体的民营企业,公司坐落于山东省冠县鲁西工业园区,建筑面积48500余平方米,是园区内建筑密度最大的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企业解决了500人 的就业问题。秉承“心向企业、面向市场、追求卓越、铸就辉煌”的经营理念,以精益求精质量求发展,以创新品牌拓市场,产品质量获得3C认证,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一家钢铁企业,产品远销非洲、东南亚、南美等50多个国家。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总工会评为先进企业,聊城市重点企业等称号,

朱英民作为退伍军人、民营企业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论多么困难,都坚持为社会做贡献,以大局为重,并且多次捐款捐物,帮助贫困大学生和孤寡老人,

厚德载物,朱英民获得了多项荣誉:聊城市十大杰出职工,模范党员,捐资助教先进个人,富民兴聊奖章,先进企业经营者,聊城市第二届优秀企业家,冠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因为付建军的恶意举报,各部门对企业进行了近两年的审查,封锁公司账户,使公司生产、销售举步维艰,对企业名誉等带来巨大影响。付建军占厂期间,对工厂造成的破坏,让我们无休止的维修,费用远超过利润。又有人在贸易圈恶意诋毁,夸大诽谤,造成我们无法接单,靠接加工单勉强存活!

朱英民和付建军之间,起因是因为经济上的纠纷,付建军就霸占市值4亿的企业15个月,不仅偷税漏税、不履行合同约定,疯狂敛财,还使用黑恶手段迫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掠夺式生产、破坏式经营,为了个人私利,勾结政府人员,将朱明民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企业消耗殆尽,为所欲为,令人痛心!

不过,有关法律专家认为,当今是法治社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黑恶势力付建军恶意举报、给朱英民罗列编制罪名,因个别人的阻挠,当地政府对朱英民的伸冤置之不理,成了谁先告谁有理,谁横谁有理,将经济纠纷作为刑事处理。

但目前最高法已将朱英民和付建军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提审,也希望最高法能够尽快将该案发回聊城进行重审,还朱英民清白。

希望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对付建军绳之以法,共同维护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记者将进一步关注该事态的发展以及当地政府的处理速度。

经营企业本身就不容易,何况公安干警以及政府官员不重点保护。而山东冠县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冠城镇司法所所长朱英民,辞职后创办山东冠县港海公司,应该是相应中央改革开放的号召。而在企业经营中遇到资金困难、社会困扰时,冠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却缺乏理智、感情用事,让其离开自己创办的企业,这本身就是错误,是政府行为干预企业发展、侵犯企业法人权益的行为。

而聊城公安局聊南分局,不做客观公正的了解侦察,就凭恶人诬告把无辜的企业法人拘留羁押,更是违规并涉嫌违法的行为。希望聊城市委、市政府、公安局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对该案要特别关注。不可以让守法者锒铛入狱,让违法者逍遥法外。(于是之/文)

转自:http://www.zgsjcfw.com/html/news/2020/0617/13349.html

基层声音:农民群体谋求发展太难了,太痛苦了!!

农民群体谋求发展太难了,太痛苦了。自力更生,努力致富,为什么却遭到打压!!
网络媒体经常报道,某某地区好多耕地荒废,无人耕种,很多农民都不愿意种地。作为农民子弟工,我是深深体会到了无奈与痛苦。
我是一位改革开放后一直在广东打了十六年工的农民工。这几年,随着父母年事已高,需要照顾,加上国家政策也支持农民工回家发展,所以我回家发展了。我的家乡¬——柳州市柳江区三都镇,是全国有名的蔬菜“香葱种植基地”,有十几年的种植历史了,近几年香葱产业发展十分迅猛,常年种植面积达5—10万亩(含复种)。香葱种植技术成熟,既粗壮,味道又香,是外地市场的“抢手货”,销往全国各地,每天销量达150吨,高峰期可达400吨。

虽然香葱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但我们农民兄弟却做的十分的辛苦,农村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劳力本来就少,经常出现劳力严重不足,香葱采后加工场地紧张等。附近每个村屯村民,都在树底下或房屋廊檐底下进行采后加工。特别是在下雨天,采后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香葱黄叶及根部淤泥、垃圾等,严重污染了村里干道,导致路面泥泞,给老人和小孩出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采后手工清洗环节,效率更是低。虽然镇上也有机械清洗设备,但每天三四百吨的出货量根本无法满足,高峰期经常要到凌晨1—2点才清洗完成,大部分仍靠手工清洗,还经常导致延时发车,客户抱怨。在4—5度寒冷的冬天,因清洗香葱手指长期浸泡在水里,手指开裂流血,疼痛难忍。

面对种种困境,我和村主任、村民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商量同意后,成立了柳州市小葱种植专业合作社,到工商部门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先后投入了50多万元,在本村瓦窑口处建了一个钢架棚场地,占地约600平方米左右,做产业采后加工、清洗、包装、出货为一体的配套设施,从某机械设备厂引进两台日可清洗5—8万斤香葱的清洗设备,大大减少劳动成本和出货时间。两台设备相当于100多人的手工工作业量,村民们也纷纷加入了合作社,初步统计有150多亩,后续还会增加。

这个配套地址之所以选择在瓦窑口处,是因为2000年前一直是我们村的瓦厂基地,旁边3米处还存在老瓦窑,是当年村集体土地手工业基地。整个基地占地约15亩左右,之前好的黄泥土都被挖去做瓦了,剩下的土地也比较贫瘠,还夹带有很多碎瓦,种植条件比较差。后来瓦厂不做了,将地分了,我家分到一亩左右。这片区域虽然土地贫瘠,但交通方便,属于整个香葱基地的中心位置,靠近河道,方便取水。我本人颜强芬对天发誓:本人一心为农,良心天地可见,只想带村民们一起走发展、富裕道路,没有做过任何违背村民意愿的事。这配套设施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本村和附近村屯,没有一个村民不支持的。现代的农业发展需要有组织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农村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劳力本来就少,没有相应的机械化配套设施生产,我们将很难生存,太需要这么个配套设施了。

然而,就这么一个产业配套设施用地,遭到了国土、城管执法队部门的严重干涉。他们以违反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各种理由,要强拆我们的合作社。合作社的位置,既没有阻碍什么交通,也没有污染什么环境。如果是修路需要用地,我们绝对支持。可就这么无缘无故的要强拆,我们感到非常不解,也寒了农户们的心。近几年,国家费劲心思帮我们农民脱贫,我们农民自力更生,努力致富,为什么却得不到理解与支持!
近几年,看到很多网络上报道,确实有很多打着农业设施配套的名义,做了很多违法的事情,但也有很多农业设施配套确确实实的促进了农业的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我曾向多个部门反映,没有一个部门受理,这世间还有关注农业的领导吗? (广西柳州 颜强芬)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618/12825.html

维护公平正义 公道自在人心

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工作者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执法为民,遵循公平正义,通过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去年6月份,李旗庄村李某亮、李某雨、李某玉、陈某生几个人因涉嫌诬吿陷害等被采取强制措施。身为其家属,我们相信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希望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河北省三河市李旗庄镇李旗庄村的李先生等村民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在2019年6月28日,李旗庄村李某亮、李某雨、李某玉、陈某生等5人因涉嫌诬吿陷害罪被采取强制措施。2020年6月12日,李某亮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0个月;刘某启、李某雨、陈某生则因犯诬告陷害罪,分别获刑二年、一年六个月、一年。
李某亮、李某雨作为李旗庄村原村委,虽然毎个月只拿着国家的一千块钱,但却想着给老百姓办点实事,一直工作认真负责。在工作中发现李旗庄村存在一些土地及虚假人口等相关问题,他们两人只是想对得起村里老百姓的信任,为了村里老百姓的利益问题才去调査,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因为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得罪了不少人。他们两人担任村委期间,因为认真负责,对于损害百姓的事情不妥协,得罪了不少想占国家和村集体利益的人,遭到有些人员的报复。
其一,2017年5月14日凌晨一点多,有人往村委李某亮家中扔爆炸物。剧烈的爆炸,把李某亮家的玻璃炸坏8块,水桶炸飞。至今也没有一个结果。
其二,2017年除夕,有十几个人去李某亮和李某雨家骚扰不走。这样的事很多次,只是因为李某亮和李某雨怕损害多数村民利益,力求公平,所以坚持未签字。
其三,2019年4月6 日中午1点左右,村民马某印借人口不符一事,侵入李某亮家的住宅,拿铁铲冲向李某亮,导致发生纠纷,对李某亮大打出手,致李某亮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腿部流血不止。李某亮报警后就医,而马某印、高某兰、郝某芝等人在李某亮家中没人的情况下,逗留六、七个小时,期间打砸,造成门、床等多个物品损坏、丢失。马某印在李某亮家逗留六、七个小时都没事,轻伤从何而来?
而李某玉没参与上访事情也受到牵连,只是因为他们不惧强权,得罪了人而己。
本想实实在在为大家办事,老百姓反应问题就给解决,却得到这样的结果,村民们对此感到不解,提交了证明他们是为集体利益的联名信。身为其家属,我们相信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希望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结果。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zhzx/20200617/12805.html

履约中被告知返还土地 三山五园文化项目遇阻

2017年3月,北京奇想飞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金翠湖农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翠湖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双方共同利用金翠湖公司承租的海淀区上庄镇翠湖北路南侧、上庄路西侧的4.1864公顷用地,共同推动“三山五园文化创意园”的长期发展。“正当我公司与金翠湖公司积极履行合作协议时,却被告知法院判决解除金翠湖公司与魏某和上庄村委会的协议,由乔某明(实际为金翠湖公司)向魏某返还该块土地。”北京奇想飞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该公司一向遵守法律,尊重司法,但金翠湖公司返还土地,必将严重影响该公司在该地块上正在顺利进行的三山五园文化项目,极大地损害其合法权益。

北京奇想飞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 年12 月29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演出中介除外)、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2017年3月17日,我公司与金翠湖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双方共同利用金翠湖公司承租的海淀区上庄镇翠湖北路南侧、上庄路西侧的4.1864公顷用地,共同推动“三山五园文化创意园”的长期发展。该项目所举办的活动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拨款补贴。•
在签署上述合作协议书时,金翠湖公司向我公司出示了2010年4月8日上庄村委会与魏某和金翠湖公司(有加盖公章)共同签订的《流转协议(代合同)》。该协议约定,由金翠湖公司承包位于金翠湖小区东侧80亩土地,租期20年。金翠湖公司与我公司签约时说明,该合同签约时流转丙方为乔某明,2014年11月经上庄村委会、魏某同意,由金翠湖公司利用上述流转土地进行项目运作,同时上庄村委会、魏某、乔某明均同意将流转协议丙方变更为金翠湖公司,但各方不再另行签订转让协议,由上庄村委会、魏某和乔某明在各自持有的原流转协议丙方处加盖金翠湖公司公章。
当时,金翠湖公司向我公司出示了相关文件和资料。该等资料证明,金翠湖公司承租该土地后以自身的名义与在此承租范围内利用承租土地进行项目合作,并向上庄村委会递交了建设用地核审表等相关文件,上庄村委会对上述合作项目均表示同意并加盖公章。我公司在核实了上述文件和资料后正式与金翠湖公司签约。
然而,正当我公司与金翠湖公司积极履行合作协议时,却被告知法院判决解除金翠湖公司与魏某和上庄村委会的协议,由乔某明(实际为金翠湖公司)向魏某返还该块土地。详见(2016)京0108民初1237号、(2017)京0108民初22392号民事判决书。
北京奇想飞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向遵守法律,尊重司法,但金翠湖公司返还土地,必将严重影响我公司在该地块上正在顺利进行的三山五园文化项目,极大地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期盼上级领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查清此事,公正裁判,切实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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